高空作业安全网(高空作业安全网粗细要求)

海潮机械 2023-01-17 13:10 编辑:admin 97阅读

1. 高空作业安全网粗细要求

和尚鹦鹉鸟爪握住时占棍子的2/3比较合适,不过一直站在同一粗细的站棍上对脚不好,所以最好不要长期架养最佳站杆直径为2-2.5厘米。

    一般我们买的鸟笼里都会配有一根或两根木质站杆,这能满足小鸟站在高处的需求。

      和尚鹦鹉是世界上最常见的宠物鸟之一。

2. 高空作业安全网粗细要求规范

平常说的树的直径,就是指胸径:又称干径,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胸高处的直径,断面畸形时,测取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不同的乔木的胸高有差异,不同的国家对胸径的规定也有差别。我国和大多数国家胸高位置定为地面以上1.3米高处。

我们平常可以用细绳,绕一圈测出周长,然后除以3.14,就得到了直径

3.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4. 高空作业防护网要求

高空安全作业制度

1、高大、技术复杂的高空作业,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高处作业时应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支挂安全网等用具,安全带系在人体上方牢固可靠处。施工人员所持工具必须用绳挂在工具栏内,禁止抛掷,防止坠落伤人。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严禁高血压、心脑血管病人登高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4、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坐在平台的边缘,不得站在栏杆的外侧。在

构架或电线杆上作业时,地面应设有专人进行监护和联络。

5、严禁人员跟随起重物上下。

6、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配有通讯设备。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7、高处作业应有统一规定的信号、旗语、手势、哨等与地面联系。

8、高空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要设置围栏。

9、高处作业时应与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10、夜间不宜进行高处作业,必要时必须订有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11、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霜

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维修工、清洁工、门窗安装、广告安装、空调安装、装饰、装修等作业)

(1)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处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2)距地面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o,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3)登高、悬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作业人员,要正确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高跟鞋和托鞋。要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固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6)高处作业、高处悬吊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并围挡,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7)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挡壁,作业人员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8)高处作业、高处悬吊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得在高处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精力集中不准打闹;工作完毕,清理现场物料,并从指定路线上下。

(9)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置专用的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10)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11)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或梯子等物垫在瓦上行动,防止踩破石棉瓦坠落。(12)进行高处焊接,气割作业时,系好安全带,并且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

(13)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处作业。

(14)高处作业、高处悬吊作业时,要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5)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处作业。

(16)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60o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公分,并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5. 高空作业安全网粗细要求多少

柑桔高空压条方法的改进

我场对传统的空中压条方法作了一些改进,高压苗生根快、多、壮,下树栽植成活率在95%以上,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具体作法是:2月中旬至6月底,选直径1~2厘米的健壮枝条进行环剥,剥口宽度为2.5~4厘米(根据枝条粗细灵活掌握)。同时,在剥口上方切1~3个三角口,三角口高约1厘米,底边(即环剥口上缘)宽约0.6厘米。环剥后间隔2~3天后才用石花(即地衣、苔藓)包扎,其外用0.7厘米宽的竹篾横竖交错地捆扎成直径12~18厘米的圆球,越紧越好。一人每天可制作100多株高压苗,最快者可达200株。如在石花中加入30%的牛粪,生根效果更好,但工效较慢,且不卫生。这样制作的高压苗,出苗时间短,一般只需5个月,根就可长满整个石花球。如旱时能向石花球注入足够的水分,两个月也能长满粗壮根系。只要石花球外面三方能看见根,就可从母株上剪下定植。下树时绝不能剥去石花,栽植时不须压土,以免损伤幼嫩根系,只须灌足水,让土自然下沉即可。此苗生长速度比嫁接苗快,开花结果也比嫁接苗早1年以上。

6. 高空作业施工安全范围

物价局2013年表示:高空作业费属于市场行为,目前没有相关的政策,国家也没有出台收费标准,根据空调安装的位置和施工的难度,双方自行协商来收取,

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应仔细阅读,网上都会有其他收费标准,包括高空作业费。

现在广州、上海、北京等城市推行了,“高空费”不纳入空调安装费里,武汉市高空作业费的收费标准已经上报,以后各家空调厂家的高空作业费会参照此标准来收取。

然而,目前各地物价局并无相关高空费收费标准,各个电器卖场、厂家的高空费收费不一。“高空费”的含义实际上是各个商家自己的解释,并无国家统一标准进行解释,因此从法律上是属于空调安装费。

空调器安装维修高空作业费参考标准 

参考标准:

5~6楼 50元/台次 、7~9楼    80元/台次、10~15楼 100元/台次、16~20楼    150元/台次 、20楼以上    180元/台次 

以上参考标准指施工人员作业点没有防盗网或围栏的条件下悬空操作。均在相应楼层和标准内协商收费。  施工点在阳台旁边,安全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可稍作下浮。 

因施工方原因,同一项目施工人员要一次以上进行高空作业的,只收取一次高空作业费。 

特殊情况: 

对高危作业点、风雨雷电天气、能见度差的条件下,施工人员有权停止作业。 

购买空调后“包安装”是指在安全条件下,不需要增加非常规安全及施工设备而言,因此如遇如下特殊情况,需协商收费。

需要另行行租用吊船作为辅助工具才能完成高处作业的;(含该大厦原自有吊船等设备,后已拆除的) 

需要搭棚架或手脚架才能完成室外高处作业的。 

高处作业人员需要用安全带等吊着人和物从上而下跨越楼层(含拆除百叶栏栅把室外机置凹处安装)才能完成高处作业的

1、按此参考标准收费的从事空调高空(即高处)作业工人员必须做到:  

1.1 必须已在正式保险公司购买(有效期内)商业(意外)险或社保工伤意外险。 

1.2 作业地点必须在非危及人身安全或危及他人以及有作业“挂点”环境下才能施工,否则作业人员有权停止施工并迅速向单位反映情况。 

1.3 施工人员必须带齐质量合格并在使用期限内的个体安全防护装置及空调与机架防坠落设施。 

扩展资料

标准分级:

本标准为高处作业的基础标准,是高处作业时采取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劳动安全科学管理的依据。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高处作业。

1 基本定义

1.1 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2 坠落高度基准面

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1.3 最低坠落着落点

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

1.4 高处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 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根据高度h(此高度为基础高度)不同分别是:

当高度h为2--5m时,半径R为2m;

当高度h为5m以上至15m时,半径R为3m;

当高度h为15m以上至30m时,半径R为4m;

当高度h为30m以上时,半径R为5m。

高度h为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

2 高处作业的级别

2.1 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2 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2.3 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2.4 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 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

3.1 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

3.2 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3.2.1 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3.2.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2.3 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3.2.4 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3.2.5 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3.2.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3.2.7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3.2.8 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3.3 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4 标记

高处作业的分级,以级别、类别和种类标记。一般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种类;特殊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类别,种类可省略不写。

例1:三级,一般高处作业;

例2:一级,强风高处作业;

例3:二级,异温、悬空高处作业

7. 高空作业安全范围

1.1 高处作业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2 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

业。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为2米;

1.3 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为3米;

1.4 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为4米;

1.5 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为5米;

2、 安全操作规程:

2.1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2.2 高处作业必须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负责人对工程的高处作业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2.3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2.4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2.5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2.6 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对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物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2.7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2.8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两天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2.9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2.10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有警戒线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 安全检查工作的目的

1、 查领导、查管理、查纪律、查措施及时发现和总结交流安全生产

的好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检查发现问题,查出隐患,采用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把事故和职业病消灭在发生之前,实现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3、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本着积极的精神,发动群众查问题、查漏洞、查隐患、发动群众、群策群力共同努力搞好整改。

4、相互检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共同提高。

5、通过经常检查,定期检查、领导抽查、经常给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敲警钟,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冒险行为。

二、 安全检查的内容:

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事故处理,查组织、查教育培训。

三、 安全检查的方法

1、定期检查的方针

⑴ 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进行、侧重检查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查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装置是否齐备,安全措施是否贯彻到班组、施工及操作人员遵守安全纪律情况,还有哪些不安全隐患。

⑵每周六项目部进行单项检查,由安全员组织,并形成纪录,作为每月检查的依据。

2、经常性安全检查

⑴ 施工管理人员对自己所负责的工号及操作人员应随时进行检查,班前检查工作面是否安全及工人佩带防护用品情况;班中检查是否有违章现象;班后检查各种防护设施及装置是否正常。

⑵ 项目经理、工长、安检人员、技术人员应坚持深入施工工地,随时检查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边发现边处理。

⑶ 安全检查应充分发动群众,群策群防,惯穿的整个施工过程中班组长应抓安全,副组长抓生产,发挥安监员和工人的主观能动性。

3、 季节性和节前安全检查

⑴ 针对气候特点,做防冻、防滑、防火灾、防中毒、防雨、防洪、防夏季中暑、暑雨季安全检查,防止可能给施工带来危险。

⑵ 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对现场、库房、食堂进行安全防火,防中毒的安全大检查。

四、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目 的

为了进一步搞好班组安全达标,落实项目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项目部班组建设。

3、职 责

3、1 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主持进行,或由班组长、安全员及指定技术熟练,重视安全生产的老工人讲解。

3、2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对班组前安全活动的情况负有指导、督促的责任。

4 、制 度

4、1 班组每天必须开展上岗安全活动,时间不少于10分钟。

4、2 班前安全活动的内容和出席情况应明确班内逐日记录,备查。

5 班前活动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5、1 交底要做到有针对性和及时性,可从“五看”着手:看“天”(天气)、看“地“(环境)、看“人”(思想情绪)、看“物”(机械设备)、看“对象”(任务)。

5、2 必须要求个人上岗安全自查:查安全意识、查自身安全风纪、查同接受任务相应的安全用具是否完好、齐全。

5、3 必须开展操作岗位安全设施检查。每日上岗操作前要求每位成员对本岗位的安全设施作例行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采取必要措施后才能开始工作。

5、4 严禁带有不安全因素上岗,如:不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不戴好安全带等。

5、5 接受各分项任务时,必须有项目部技术(安全)书面交底,否则不得施工作业。

6 权 利

6、1 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6、2 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

6、3 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如班组处理不了可及时上报。

8. 高空作业安规

安全帽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编制依据原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国电公司《电力生产企业设施规范手册》。

  第二节 安全帽的使用和要求

  第二条 安全帽是保护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事故的重要安全防护用品之一,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三条 严禁使用技术性能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

  第四条 使用安全帽前应认真检查帽壳、帽衬、帽带、锁扣等,应无损伤或开线。同时注意下列事项:

  1、安全帽由个人负责保管,工作期间使用。安全帽不得无故损坏、丢失,严禁用安全帽充当坐垫、器皿使用, 不得在安全帽上乱涂乱画或粘贴图文。

  2、帽带系紧,帽箍的底边到人头顶端应保持80-90mm距离,帽衬与帽壳顶部垂直距离应保持25-50mm,与帽壳侧面水平距离应保持5-20 mm。必须保持安全帽的清洁,脏污时,应使用中性清洁剂或用布擦干净。

  3、安全帽应在-10℃至+50℃范围内使用,严禁用沸水清洗及靠近+50℃以上热源进行烘干。避免存放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场所;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

  4、安全帽一经严重冲击应立即报废,不得使用。

  5、使用时,应将帽带、锁扣调整到合适位置,使安全帽不易脱落。

  第三节 安全帽的发放范围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在岗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每人一顶。

  第六条 安全帽的颜色配置,执行国家电力公司的有关部规定。运行人员戴黄色安全帽;检修人员戴蓝色安全帽;外来参观人员戴白色安全帽;管理人员戴红色安全帽。

  第七条 上级检查指导工作人员需要进入生产现场,由综合部负责借用安全帽。

  第八条 外援工需用的安全帽,必须到安监部办理借用手续,用完后负责交回。

  第四节 安全帽的管理

  第九条 安全帽的使用期限为30个月,期满后由公司负责收回并更换。安监部应备有基础台帐,由安监部为每名员工建立档案卡,由部门安全员领用后发放给员工,到30个月以旧换新。

  第十条 安全帽领用程序:由部门提出申请,报安监部备案、登记发放。

  第十一条 安监部依据国家标准每年对安全帽进行抽查测试,合格方可使用.否则,作报废处理。

  第十二条 安全帽应记入安全用品(或安全工器具)台帐。个人应妥善保管安全帽,安全帽丢失或损坏时,应及时到安监部办理领取或更换手续,因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的丢失或损坏,应按照安全帽采购价格给予赔偿,重新领取安全帽。

  第十三条 安全帽上的配件:帽带、帽衬、帽箍损坏,由领用部门安全员向财务处交款后持交款证明到安监部领用新安全帽配件(帽箍15元;帽带5元;帽衬5元)。

  第十四条 安全帽号码和登记的员工姓名必须一致,可根据安全帽号码查找到相对应的员工。

  第十五条 新安全帽下发后,以前旧安全帽一律不得使用,如数上交安监部。(防止老化、变形、超期造成后果)如发现使用旧安全帽者按照违章进行考核处分。

  第十六条 农民工、临时工、季节工、帽子由安监部审批、发放,每顶安全帽收押金50元。解聘人员帽子交回公司并返回押金,不上交、丢失、损坏者,押金不予退还。

  第五节 安全帽的购置

  第十七条 安全帽出厂装箱,应符合每顶帽用用纸或塑料薄膜做衬垫包好再装入纸箱内,且装箱的安全帽必须是成品。箱上应注明产品名称、数量、重量、体积和其它注意事项等标志。箱中均要附说明书。

  第十八条 安全帽的购买由部门提出,综合部负责购买。

  第六节其它事项

  1、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