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食品检测机构(食品检测机构资质)

海潮机械 2022-12-30 12:04 编辑:admin 80阅读

1. 食品检测机构资质

  从事食品检验的资格。  食品检验员是指主要从事食品、乳品、热带作物初制品、饮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的成品、半成品及原辅料检验的人员。  

①采集样品;

②配制标准溶液;

③使用培养箱、显微镜等仪器设备检验样品的微生物含量;

④检验样品的微量金属元素、微量非金属元素及理化指标;

⑤记录、计算、判定检验数据;

⑥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

⑦检查、维护仪器设备;

⑧负责检验室卫生、安全工作。

2. 食品检测机构资质认证条件

食品监管部门呗!《食品安全法》第四条:“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因此食品生产领域又质监局抽样,食品流通领域由工商局抽样,餐饮领域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

3. 食品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少了一些项目

第三方检测机构站在当事双方的中间进行检验,应该称得上是公正检验。一般第三方检验机构都是有资质的,有技术支持的,有先进仪器仪表的,其所出检验报告是具有权威的。是执行国标和企业标准的。他们的资质代号是CMA。CMA: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其产品检验报告上使用计量认证标志,标志由CMA三个英文字母形成的图形和检验机构计量认证书编号两部分组成。

CMA分别由英文ChinaMetrologyAccreditation三个词的第一个大写字母组成,意为"中国计量认证"。

CNAS: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CMAF: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食品检测机构要求有此证书。

4. 食品检测机构资质要求

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5. 食品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信息查询

  第五章 食品检验  1、第八十四条 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同等效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食品检验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2、第八十五条 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  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3、第八十六条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第二章 资质认定条件与程序  1、第十条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程序:  (一)申请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国家认监委或者省级质量监督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二)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对申请人完成技术评审工作,评审时间不计算在作出批准的期限内;  (四)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技术评审完结之日起20日内,对技术评审结果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并准许其使用资质认定标志;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第十二条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为3年。  食品检验机构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资质认定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资质认定部门提出复查换证申请。  第三章 技术评审  3、第十六条 国家认监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和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制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4、第十七条 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按照评审准则的要求,组成技术评审组,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管理体系和检验能力等资质条件的符合性情况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组应当由2名以上评审员组成,必要时,可以聘请技术专家参加评审。  5、第十八条 从事技术评审的人员应当具有食品检验、科研或者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历和与评审工作相适应的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考核合格。  6、第十九条 技术评审组对申请人的检验能力进行评审时,应当审查确认申请人具备相关能力验证、比对试验、测量审核的证明;需要进行现场试验的,应当按照评审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  7、第二十条 技术评审组应当按照评审准则规定的时限组织评审,评审发现有不符合项的,技术评审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判定为评审不合格。  技术评审组完成评审后,应当提出评审意见并制作评审报告,及时报送资质认定部门。  8、第二十一条 技术评审组实施评审中发现申请人存在重大问题的,应当及时向资质认定部门报告。  技术评审组组长应当对评审活动和评审结论负责,评审人员应当对其所承担的评审工作负责。

6. 食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过期可以延期吗

食品卫生许可证过期是不能使用的。过期后应及时向卫生部门重新提出申请。以下是换证需要的准备资料(换证、复核):申请报告;《XX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原卫生许可证副本原件,产品备案表原件;

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复印件:10人以下提供全部复印件,10人以上提供名册。

名册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健康证发放日期、证号、培训证发放日期、体检单位、培训单位;

申报单位关于其生产场地、流程布局、产品配方、工艺及标签、卫生设施、生产设备及检验室设施、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等方面中任何一项有变动的应递交变动后的材料;产品卫生检验报告书(一年内) 。特别提醒,证件即将过期一定要换证、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