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
灵敏度是电桥测量技术的一个重要指标,电桥的灵敏度可以用电桥测量臂的单位相对变化量引出输出端电压或电流的变化来表示,即: 或 分别表示电桥的电压灵敏度和电流灵敏度. 测量电桥的桥臂电阻一般都应该按最大灵敏度来选择. 电桥电路
电桥电路有单臂桥、双臂桥、全桥之分 1、单臂变化时 、两臂变化时 、四臂变化时 有上述计算式可知,测量电桥输出给放大器的电压大小,是由驱动电源电压U和桥臂电阻的相对变化量决定的,而且是正比关系. 由电桥灵敏度的公式可知,提高测量电桥的灵敏度,靠提高驱动电源电压和增加变化的桥臂即可达到
2.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有
在质量管理中,六要素分别表示:
人:操作者对质量的认识、技术熟练程度、身体状况等;
机:机器设备、测量仪器的精度和维护保养状况等;
料:材料的成分、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等;
法:这里包括生产工艺、设备选择、操作规程等;
环:主要指测量时采取的方法是否标准、正确;
测:工作地的温度、湿度、照明和清洁条件等;
由于这五个因素的英文名称的第一个字母是M和E,所以常简称为5M1E。
工序是产品形成的基本环节,工序质量是保障产品质量的基础,工序质量对产品质量、生产成本、生产效率有着重要影响。
工序标准化作业对工序质量的保证起着关键作用,工序标准化在工序质量改进中具有突出地位。工序质量受5M1E即人、机、料、法、环、测六方面因素的影响,工序标准化就是要寻求5M1E的标准化。
3. 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例行监测指的是临时性的进行监督和测量工作,包括对产品的功能性监测和人员的工作情况监测等等。例行监测是一项临时性的工作。监督抽查指的是对工作情况以及工作结果进行监督和随机抽查的工作,监督抽查可以是定时的,也可以是不定时的或者临时的。
4. 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其来源有三个方面:测量仪器、测量条件、测量者、方法。
1 仪器误差 仪器误差是由于仪器(测量工具)的设计、制造和装配校正等方面的欠缺所引起的测量误差(这正是本文关注的重点)。如:度盘的装配偏心,以及仪器调整校正后的残留误差。
2 条件误差(环境误差)条件误差是由于测量过程中测量条件变动所引起的测量误差。如野外作业时经纬仪、测距仪受到大气扰动及阳光照射角度改变等因素的影响。
3 人为误差人为误差是由测量者造成的。如测量者的估读误差、瞄准误差,以及测量者的感官生理变化和精神状态所引起的测量误差。前两种误差亦称为客观误差,后一种误差则称为主观误差。为减小主观误差,目前许多测量仪器的读书方式采用数字显示或电子计算机处理、判读等所谓客观读数方法,以及采用光电瞄准等客观瞄准方式,以消除主管误差。
4 方法 由于测量方法的不完善带来的误差。
5. 测绘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
水准测量中提高测量精度的主要措施有:
1、在开始进行观测前,先将设备放置于阴凉通风避光的地方一段时间,使观测设备温度恢复到周围环境的温度,消除温度变化对观测结果的影响。
2、由于误差的存在,仪器的前后视距差和前后视距累计差无法绝对相等,我们可以根据需要设定某个值为最大限值,要求实际观测的前后视距差和前后视距累计差误差小于这个要求的值,从而保证观测精度。
3、在相邻测站上观测时,将两水准尺轮流作为前、后尺使用观测,在进行返测时,需要对设备重新进行校准整平,所使用的两个水准尺也应该调换位置,每个测段内的观测站的个数为偶数个且往测和返测站应为偶数个。
4、在各个连续的观测站安装仪器时,两个脚螺旋要与水准观测路线保持平行,另一只脚螺旋轮换放到水准观测路线的左侧和右侧进行观测。
5、在进行往返测量时,同一个测段应该选择在不同的气象环境下观测。
6、观测时旋紧螺旋,在一个观测站内不可二次调焦。
总之,在进行观测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操作规范来执行观测工作,积极运用自身所掌握的相关理论知识结合实践操作,最大限度的挖掘一切影响水准观测的因素并采取正确的方法控制或消除其对观测结果的影响,确保观测结果的精度。
6. 关于加强测绘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
主要测量器具有出厂报告,复:检报告合格,监理审意见;↙符合要求同意使用。
7.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一、主要职责:
(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制定全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职责权限,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三)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配合国家对县级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上级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依法查处全县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违法案件。
(十五)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德昌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九)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防震减灾机构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防震减灾机构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承担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灾害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防震减灾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3.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8.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包含哪些规定
第二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全国测绘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测绘资质各专业范围的等级划分及其考核条件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
9.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责是:(一)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 负责全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促裁的检验、鉴定。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全省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
(三) 研究拟定提高质量水平的规划和措施,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协调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管理全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认证工作。
(四) 统一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管理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管理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 统一管理全省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全省量值传递。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
(六) 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的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七) 组织制定全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工作。对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施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
(八) 管理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人事、劳动、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州(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
(九) 承办省政府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受省政府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双重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