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保障要求?

216 2024-01-08 01:44

一、供电保障要求?

供电保障是一项长期而繁琐复杂的工作,需要供电公司内部多个部门相互配合才能有效地完成,要做好供电工作,保障措施必不可少。

1、按6S标准做好现场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2、完善岗位职责制、岗位巡检制度、设备检修制度、备机抢修不过夜制度。

3、加强岗位人员培训,提高岗位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4、定期检验电气设备的保护定值,保证各种电气保护准确、可靠而灵敏。

5、不断完善岗位应急预案,组织岗位人员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提高自我安全意识。

6、定期开展设备隐患排查整治。

二、通信保障要求?

军事通信保障是保障军队指挥和武器控制的信息传输。它是军队指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由各级司令部组织实施。原则与要求是:保障作战指挥;迅速、准确、保密、不间断;以无线电通信为主,与有线电及其他通信手段结合使用,全面组织,确保重点;密切协作,主动配合;控制通信预备力量。根据任务和保障范围,分为指挥通信、协同通信、后方通信、警报通信和报知通信

三、保障安全供水要求?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系统加强城市供水工作,推动城市供水高质量发展,持续增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自2023年4月1日起,城市供水全面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供水全流程保障体系和基本健全的城市供水应急体系。

二、推进供水设施改造

(一)升级改造水厂工艺。

各地要组织城市供水企业对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要求,开展水厂净水工艺和出水水质达标能力复核。需要改造的,要按照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卫生规范要求有序实施升级改造。要重点关注感官指标、消毒副产物指标、新增指标、限值加严指标以及水源水质潜在风险指标,当水源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或存在臭和味等不在水源水质标准内但会影响供水达标的物质时,应协调相关部门调整水源或根据需要增加预处理或深度处理工艺。

(二)加强供水管网建设与改造。

新建供水管网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规划建设,采用先进适用、质量可靠、符合卫生规范的供水管材和施工工艺,严禁使用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的水泥管道、石棉管道、无防腐内衬的灰口铸铁管道等,确保建设质量。编制本地区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对影响供水水质、妨害供水安全、漏损严重的劣质管材管道,运行年限满30年、存在安全隐患的其它管道,应结合燃气等老旧地下管线改造、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一户一表”改造等,加快更新改造。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持续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进一步提升供水管网管理水平,通过分区计量、压力调控、优化调度、智能化管理等措施,实现供水管网系统的安全、低耗、节能运行,满足用户的水量、水压、水质要求。

(三)推进居民加压调蓄设施统筹管理。

各地要全面排查居民小区供水加压调蓄设施,摸清设施供水规模、供水方式、水质保障水平、服务人口、养护主体等基本情况,建立信息动态更新机制。鼓励新建居民住宅的加压调蓄设施同步建设消毒剂余量、浊度等水质指标监测设施,统筹布局建设消毒设施。既有加压调蓄设施不符合卫生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应加快实施更新改造,并落实防淹、防断电等措施。探索在建筑小区、楼宇的进水管道上安装可连接供水车等外部加压设备的应急供水接口。进一步理顺居民供水加压调蓄设施管理机制,鼓励依法依规移交给供水企业实行专业运行维护。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管理的加压调蓄设施,其运行维护、修理更新等费用计入供水价格,并继续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具备移交条件的,城市供水、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应依法指导和监督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等按规定规范开展设施的运行维护。

三、提高供水检测与应急能力

(四)加强供水水质检测。

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要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水质卫生监测,有效监测城区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及供水水质情况,开展供水卫生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隐患,防范卫生安全风险。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按照《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对出厂水、管网水、二次供水重点水质指标全覆盖检查。做好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地方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城市供水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城镇供水与污水处理化验室技术规范》(CJJ/T 182)规定的Ⅲ级要求科学配置供水化验室检测能力,当处理规模大于10万立方米/日时,应提高化验室等级。城市供水企业和加压调蓄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按照《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明确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和标准方法的要求,定期检测城市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进一步完善供水水质在线监测体系,合理布局监测点位,科学确定监测指标,加强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

(五)加强供水应急能力建设。

各地要结合近年来城市供水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完善供水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在水源突发污染、旱涝急转等不同风险状况下的供水应急响应机制。加强供水水质监测预警,针对水源风险,研判潜在的特征污染物,督促供水企业加强相关应急净水材料、净水技术储备,完善应急净水工艺运行方案。单一水源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建设。国家供水应急救援基地所在省、城市应建立应急净水装备日常维护制度,落实运行维护经费,不断提高供水应急救援能力。

(六)加强供水设施安全防范。

供水企业和加压调蓄设施管理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着力提高供水设施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供水系统韧性。取用地下水源的城市,汛期、疫情期间应对水源井的卫生状况、安全隐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排查整治,防止雨水倒灌及取水设施被淹,加强水质检测与消毒。要根据城市供水系统反恐怖防范有关要求,加强对供水设施的安全管理,对取水口、水厂、泵站等重点目标及其重点部位综合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供水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四、优化提升城市供水服务

(七)推进供水智能化管理水平。

各地要持续提高供水监管信息化水平,推动城市级、省级供水监管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及时、准确掌握城市水源、供水设施、供水水质等关键信息,并为城市供水监管提供业务支撑。推进供水管道等设施普查,完善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实时更新供水设施信息底图。指导供水企业加强供水设施的智能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更新改造建设智能化感知装备,建设城市供水物联网及运行调度平台,实现设施底数动态更新、运行状态实时监测、风险情景模拟预测、优化调度辅助支持等功能,不断提高供水设施运营的精细化水平。

(八)推进供水信息公开。

各地要加强对供水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城市供水单位应依据《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城镇供水服务》(GB/T 32063)等制定实施细则,以清单方式细化并明确列出信息内容及时限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持续提高供水服务效率和质量,创新服务方式,在保障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制定简捷、标准化的供水服务流程,明确服务标准和时限,优化营商环境。

五、健全保障措施

(九)落实落细责任。

各级供水、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要深化部门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共同保障供水安全;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供水的指导监督,组织开展供水规范化评估、供水水质抽样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要依法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和监测,持续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查,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供水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对城市水源保障、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供水管理与运行机制等进行中长期统筹并制定实施计划。城市供水企业要不断完善内部管控制度,推进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改造与运行维护,保障供水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十)强化要素保障。

各地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督促供水企业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保障供水管网建设、改造、运行维护资金。要加大对水厂运行、水质检测、管网运维、企业运营管理等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要求,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供水价格。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价格调整不到位导致供水企业难以达到准许收入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予以相应补偿。

四、教育保障的基本要求?

义务教育有保障:贫困人口义务教育有保障,主要是指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需有保障义务教育的相关措施和记录。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一)学前教育

1.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标准为500-800元/生·年。

2.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在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实施,向每生每天提供3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600元/生·年。

3.校内资助。从事业费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二)义务教育阶段

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1)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的农村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资助标准:小学寄宿生1000元/生·年、非寄宿生500元/生·年,初中寄宿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年。(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向每生每天提供4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800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

1.免学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费,标准为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对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2.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一档1500元/生·年、二档2000元/生·年、三档2500元/生·年。

3.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向就读普通高中的贵州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提供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4.校内资助。提取学校事业收入的3%-5%用于学生资助。

(四)中职学校

1.国家助学金。资助在一、二年级就读的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集中连片特困县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标准为2000元/生·年。

2.免学费。对象为所有在我省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标准为2000元/生·年。

3.国家奖学金。奖励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6000元/生·年(从2019年开始实施)。

4.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向就读中职学校一、二年级的贵州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提供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五)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

1.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50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平均3300元/年。

4.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向就读本专科(高职)的贵州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提供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预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具体规定详见第65页)

6.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给予学费资助。标准为本专科不超过8000元/生·年。

7.大学生应征入伍一次性奖励。向就读贵州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含在校生)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为毕业生本科不低于7000元/生、专科不低于6000元/生,在校生不低于5000元/生,新生不低于4000元/生。

8.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就业或服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贵州省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县以下乡镇单位就业或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学生,可以获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为不超过6000元/生·年。

9.校内资助。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经费作为学校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用于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生活补助、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学生资助。

五、加强组织保障的具体措施?

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力度,配齐配强班子特别是带头人,健全工作制度,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

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摸清“口袋”党员、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努力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

要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等党务骨干普遍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工作方法,明确工作要求。

六、饮水安全有保障的具体标准?

饮水是否安全主要依据2004年水利部、卫生部发布《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组成。

四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低于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就不能定为饮用水安全或基本安全。 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供水水量: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60L为安全,20-40L为基本安全。

采用分散供水的干旱缺水地区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20L。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20分钟为基本安全。 平原和丘陵地区实现供水到户,偏远山区和牧区可到集中供水点。

供水保证率:水源保证率在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其他地区不低于95%。

七、免权利的法律保障具体包括?

权利保障主要是指对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具体包括公民权利的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护和司法保障。

八、子女保障卡照片要求?

保障卡照片要求白底一寸头像彩照

九、商场具体的消防要求?

商场作为一个公共场所,需要遵守相关的消防法规和要求,以确保人员的安全和财产的保护。以下是商场可能需要满足的一些消防要求:

1. 消防设施:商场内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火栓、喷淋系统等,并且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这些设施的有效性。

2. 电气安全:商场内的电气设备需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不会因为电气故障引起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

3. 烟雾报警器:商场内应该配备足够的烟雾报警器,并且需要定期检查和测试这些报警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疏散通道:商场内必须设置足够的疏散通道,并且需要保持畅通无阻,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顺利疏散人员。

5. 员工培训:商场内的员工需要接受消防安全培训,了解如何应对突发情况,并且需要定期进行演练和测试。

以上是商场常见的消防要求,具体的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商场规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消防部门或专业的消防安全机构。

十、社会保障具体指什么?

社会保障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本质是追求公平,责任主体是国家或政府,目标是满足公民基本生活水平的需要,同时必须以立法或法律为依据。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工业化的产物,以19世纪80年代德国俾斯麦政府颁布并实施的一系列社会保险法令为标志,经历了发展、成熟、完善、改革等不同时期,各国根据各自的政治、经济和人口环境等因素,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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