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桩机备案(打桩机证件)

海潮机械 2023-01-14 12:05 编辑:admin 61阅读

1. 打桩机证件

第一章、安全教育方针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安全生产无事故,特订立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项目部经理、各职能部门的全体管理人员及所有员工都必须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国家有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二、要合理布局,竖立“七牌一图”和正大门的装饰。人流集中和醒目处要设安全标语,主通过和危险部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的警告牌、提示标志、设立黑板报、画廊、宣传栏、大张旗鼓的标杆“安全生产”的气氛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

三、对各承包班组,在签订承包合同时,也一并签订如安全协议。

四、施工人员进场或施工人员更变工种,坚持做好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建好教育卡,对各部位的生产工种坚持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五、认真抓好安全基础管理,落实好“三宝”的使用和制止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行为。除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约束外,平时安全巡视监控不放松,并记好巡视监控日记。

六、实施好一切防护设施。临电、机械、“四口”“五临边”实施全封闭等。

七、对特殊工种,坚持验证,持证上岗,坚决杜绝和制止非特殊工种人员做特殊工种的工作。

八、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即每月的5日、25日分别对①临时用电、五临边的防护②脚手架③塔吊及各类机具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载,

需整防的开整防单,整防后复查。

九、每周(定日)召开各班组安全员例会,及时对各工种迫使稳患在监控之中,并迅速得到整防消灭事故苗子,保障安全生产。

十、坚持执行防火制度,经常开展防火教育,配备好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坚决履行动火审批手续。

十一、对外分包单位进场施工要求:提供资质和各有效证件、签订安全协议、提供安全施工方案、项目部进行安全监控管。

第二章、安全教育对象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项目工地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特种工种: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三章、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从法制角度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通过学法、知

法来守法。

2、安全思想教育:对职工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一项关系到国家发展、社会稳定、企业兴旺、家庭幸福的大事。

3、安全知识教育:安全知识包括生产知识和安全知识,安全知识也是生产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结合起来交叉进行教育。教育内容包括企业的生产基本情况、施工流程、施工方法、设备性能、各种不安全因素、预防措施等多方面内容。

4、安全技能教育:教育的侧重点是安全操作技术,结合本工种特点、要求,以培养安全操作能力而进行的一种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5、事故案例教育:通过对一些典型事故进行原因分析、事故教训及预防事故发生所采取的措施来教育职工。

6、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一般是指公司(一级)、项目部(二级)、班组(三级)这三级。

一、三级教育的内容

(1)、公司教育: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规章;

2)、企业及其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工作的基本知识、目的意义等。

(2)、项目安全教育:项目体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工地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建设工程施工生产的特点,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2)、施工现场主要事故类别,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规律以及预防措施、事故教训等;

3)、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施工中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等。

(3)、班组教育(岗位教育)。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本班组施工生产概况、工作性质、职责范围等;

3)、个人使用保管的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穿戴、使用方法;

4)、一旦发生事故,应采取的措施、要求等。

二、三级教育的要求

(1)、三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2)、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3)、给每一名职工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第四章、安全教育的种类

1、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教育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认证,做到持证上岗。在施工现场,

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他们的安全培训,使安全管理进入规范化。

要定期轮训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干部,提高政策水平,熟悉安全技术、劳动卫生业务知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重大意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

(2)、各级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方面的职能、任务以及如何管理;地区、行业事故概况、特点以及应吸取的教训等。

(3)、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纪律以及保护措施;施工生产的工艺流程和主要危险因素,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基本知识。

(4)、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应当如何保护现场、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制订防范措施及对事故责任者分析、处理等。

2、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企业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施工现场入口处树立安全纪律牌。

(2)、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4)、举办安全保护广播,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办安全保护板报、宣传栏。

(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6)、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演出、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

(7)、组织家属做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工作。

3、适时安全教育

(1)、根据季节性特点进行安全教育,如冬雨季施工安全教育。

(2)、节假日加班加点职工的安全教育。

(3)、突击赶任务情况的安全教育。

4、班前安全活动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

(1)、上岗交底。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2)、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第五章、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施工用电、塔吊及其他各类机械、脚手架等能正常安全使用运转;使“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能发挥最大的保护;

让支(拆)模工程稳定、牢固、安全、可靠;

一、定期安全检查人员组织名单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专职安全经理

组员:生产经理、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机电负责人、架

子班领班、木工班领班、现场文明施工负责人等。

二、检查日期及检查内容每月5日和25日安全检查组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另在节假日前后、大风大雨后及停工复工后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及表格见后表)检查后按照项目检查组要求进行整改、限整改时间、整改应由主管部门(或主管人)复查,做好台帐备存。

2. 打桩机操作证

要想操作打桩机,要经过学习,并且要考试打桩机操作证

3. 打桩机操作人员要什么证书

1)设备使用说明书及设计参数、检测报告、合格证、年检报告

2)专业施工单位的营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的质量认证

等资料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工种证

4)施工合同

5)施工安全责任书

6)专项施工方案

4. 打桩机上岗证

桩机出厂合格证,桩工机械检测合格证,压力表鉴定报告,施工单位资质,桩基上人员上岗证,电焊工操作证等等。桩机是一种用于打桩的桩工机械,也可用于高铁建设。

1、螺旋打桩机:螺旋打桩机(Spiral hammers)是一种通过动力头带动钻杆钻头向地下钻机成孔的打桩设备。螺旋打桩机可以分为两个部分:桩架和钻进部分。

2、柴油锤打桩机:柴油锤打桩机是利用柴油锤的反复跳动冲击力和桩体的自重,克服桩身的侧壁摩阻力和桩端土层的阻力,将桩体沉到设计标高的一种施工设备。

5. 打桩机操作工有证吗

桩基施工需要的资质:

一、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测量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100米以上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8米或深度超过8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二、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3、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2米或深度超过6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2000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9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三、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6. 开打桩机需要什么证件

1、农村自建房开工建设前,需依法办理建房相关手续。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和农村规划许可证是两个必备文件。具体情况还取决于当地的要求。宅基地使用权证大家应该都很熟悉。主要用于证明村民是否有权使用宅基地;规划许可证决定村民宅基地是否在当地政府的规划范围内。

2、完成相关文件后,可请专业人士出具详细设计图。出证后,请专业的施工队按照设计图进行房屋建造。盖房子时,首先要打好地基。在打地基之前,需要先进行勘察,看看有没有管道之类的。接下来,我们可以使用挖掘机、打桩机等工具来打地基。

3、房屋地基打好后,施工队就可以开始建造房屋主体了。房屋主体建成后,我们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比如外墙粉刷、水电线路安装、门窗安装等,都是需要考虑的。

4、最后,房子建好后,还需要向当地乡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将派员进行现场检查。房屋验收合格后,发给竣工验收证明,村民可凭该证明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7. 打桩机资质

桩机进场需要报验资料有:

一、桩机出厂合格证。

二、桩工机械检测合格证。

三、压力表鉴定报告。

四、施工单位资质。

五、桩基上人员上岗证。

六、电焊工操作证。

七、单位资质报审。

八、⼈员资质报审(主要管理⼈员、特殊⼯种⼈员)。

九、特种机械设备记录报表及机械,检测报告。

8. 打桩机合格证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得小于200万元

2、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得低于20人

3、企业二级以上建造师不得少于3人

4、企业有相应的打桩机、发电机等相关设备不少于6台。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桩基资质是根据工程造价分的,和建筑高度、层数无关。

9. 打桩机证书

 桩机操作工应该都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但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格式与此不同)。  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  

1、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规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下属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