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机动车准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山东聊城、德州、济宁、淄博、潍坊可上牌低速电动车
速电动车开放省市:山东作为低速电动四轮车的发源地,已经开放聊城、德州、济宁、淄博、潍坊五个试点城市,对低速电动车进行上牌。与此同时,湖北襄阳、河北邢台、广西南宁、柳州、桂林、湖南娄底、山西大同、忻州、朔州、临汾、长治、陕西安康相继开展低速电动车上牌政策,出台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
2. 机动车准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解读
网约车车辆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在本市注册登记;
(三)达到本市规定的可予以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四)燃油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
(五)通过营业性车辆环保和安全性能检测;
(六)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
(七)安装符合标准的固定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数据信息接入行业监管平台;
(八)安装能向公安机关发送应急信息的应急报警装置。
网约车驾驶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本市户籍;
(二)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五)截至申请之日,无5起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尚未接受处理的情形。
(六)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七)无暴力犯罪记录;
根据滴滴、神州专车等网约车平台的数据,目前网约车新规将网约车予以明确的保护,通过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督间接监管网约车市场。
同时明确网约车驾驶员与网约车平台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保护驾驶员的权益。网约车新规同时完善现行车辆管理制度,保护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营,提高网约车客户的舒适度和人身安全。
3. 道路车辆准入管理规定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和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两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生产车辆的车间及设备资料以及相关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或资格证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6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 机动车准入管理制度
一、严格落实通行规定。严格落实9座以上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卧铺客车凌晨 2时至 5时停运制度,7座以上客车 22时至次日 6时禁止在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运行,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车辆接驳运输制度;“两客一危”车辆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载运危险化学物品车辆须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通行。
二、严格落实场站管理。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严格出场站安全检查登记;严禁接纳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的客运车辆进站排班营运;严格按照通行规定,合理调整车辆运行班次和发车时间,杜绝非接驳运输客运车辆2时至 5时违规在线运行; 严禁营运客车站外上客、沿途揽客或违反规定捎载货物;危化品运输企业要购置、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的槽罐车或罐式集装箱车,不得擅自改装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车辆和罐体进行检验、维护和保养,保证车辆和罐体技术状况完好。
三、严格驾驶人管理。“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要严格车辆驾驶人从业管理,严把从业准入关,落实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对驾驶人进行驾驶适应性体检,对身体状况不适宜驾驶工作的,及时调整离岗。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及在高速公路停车上下乘客、装卸货物,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的,一律解除聘用。
四、严格车辆动态监管。“两客一危”企业要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动态监控平台和监控终端的使用管理制度,配足人员实行专人24小时监控,按照夜间运行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80%的规定,逐线调整驾驶时间和速度等预警指标;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实时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驾驶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对未取得道路运输资格参与非法营运的“两客一危”车辆和驾驶人坚持“零容忍”,严管重罚;对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对“两客一危”车辆发生亡人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对“两客一危”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一律追究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等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客运企业和客运车辆未按规定对乘客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乘客提供服务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屡次违法违规的“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5. 驾驶人准入管理办法
需要到当地交通运输局办事窗口办理。
加入滴滴快车的主要条件如下:拥有带有本地车牌的汽车。并且汽车的使用年限小于8年;具有C1或更高级别的驾驶执照,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并且年龄在22岁和60岁以上;同时持有身份证和驾驶执照,没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可以遵守滴滴快车总部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滴滴快车的的品牌形象。
在移动App Store中搜索“滴滴打车司机版”,单击下载进入登录界面,然后单击下面的“注册”。注册的第一步是验证,输入电话号码,单击“验证”,在电话上收到滴滴短信后,输入验证码。注册的第二步是填写信息,选择自己的照片,然后输入相关信息,然后单击“下一步”。注册的第三步是验证身份。需要对自己的相关文档拍照以进行验证。审核通过后,注册完成。
自带车加入滴滴,除了驾驶人必须考取网约从业资格证外,车辆年龄必须在两年内,排量必须达到1.5t或1.8L一手,并到运政部门办理了车辆网约客运营运证后在滴滴平台上接单才是合法的。
6. 车管所机动车准入管理
首先在您的手机上下载滴滴打车司机端下载安装完成后,进入滴滴打车司机端软件,填写手机号验证。
填写资料,您要拍一张服务资格证照片上传随后进入审核阶段,如果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使用之前的注册手机号和密码来登录了,通过以上简单的操作,只要您审核通过后就可以成为一名滴滴司机快车车无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事
7. 机动车准入管理工作情况经验
1.选址符合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设在靠近城市公路干线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交通便捷,易达性好,辐射范围广。
2.有规范的名称、组织机构、固定场所和章程。
3.具备为买卖双方提供车辆合法性检验、二手车展示、信息查询、鉴定评估、转移登记、购置税变更、车船税变更、保险、抵押贷款等服务功能。
4.能为20家以上固定二手车经营商户提供相应办公场地及配套设施。
(二) 经营场地与设施设备
1.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
2.功能区域划分清楚并设有标识牌。要设置和划分查验区、评估区、展销区、交易大厅等功能区域与设施。
3.交易大厅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a)交易大厅明显位置设有二手车交易流程示意图、各种代办服务、注意事项、收费项目及标准、投诉电话等。
b)配备3台以上触摸屏式信息查询机器,能够查询车辆的基础参数,以及同时期、同品牌交易车辆的参考价格,查询各项手续是否完备以及交通违法记录等重要信息。
c)设立电子排队叫号系统。
d)设立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待交易车型、颜色、使用年限等车辆主要信息,及时更新已交易车型的价格。
e)设有专门的客户休息区,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f)设有查验车辆法定证明及凭证、鉴定评估、打印交易发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等服务窗口。
4 .车辆展示销售区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标识明显。
5.设有车辆入场检查、鉴定评估专用区域,配备核对证照、车辆查验、鉴定评估等工位。
6.设置专用试车场地,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7.设有社会车辆专用停车场,与车辆展示销售区分开,停车场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8.车辆展示销售区布局与道路出入口设置合理,出入畅通。
9.按当地绿化规定要求进行绿化,环境卫生、整洁。
10.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防火、防盗、监控等安全设施,并由专人使用和维护。
(三)人员
1.具备二手车营销专业技能的管理人员。
2.具有汽车技术、营销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技术管理人员。
3.配备三名以上车辆专职检验人员。
(四)经营管理
1.实行封闭式管理,展销的商品车辆应停放在专用区域内。
2.建立并实施二手车入场登记与查验制度,并应按下列项目确认卖方的身份及车辆的合法性:
a) 卖方身份证明或者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合法有效;
b) 车辆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真实、合法、有效;
c) 不属于有关规定禁止交易的车辆。
3.建立二手车交易管理系统,实现车辆入场、展示、交易、出场等信息电子化管理。
4.能够提供二手车基本信息、价格以及交通违章信息查询等服务,定期发布交易信息与价格信息。
5.制定市场管理规则,建立商户准入制度,对场内的交易活动负有监督、规范和管理责任,保证良好的市场环境和交易秩序。
6.进入展销区域内的展销车需明码标价,并随展车一同展示。
7.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如实填写成交价格。
8.建立和实施消费者投诉及受理制度,并设有交易纠纷调解机构。
9.建立和实施驻场商户管理制度,建立驻场企业诚信奖惩机制,引导驻场企业诚信经营。
10.建立和实施先行赔付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1.建立和实施市场员工岗位责任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员工综合服务能力。
12.市场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并配戴工作卡。
13.依法纳税,并有义务协助税务机关向交易方以及驻场企业征收税款。
14.建立和完善二手车流通信息报送、公布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将二手车交易信息向主管部门报送。
15.应建立交易档案,交易档案保留期限不少于3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车辆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复印件;
b) 购车原始发票或者最近一次交易发票复印件;
c)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或者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d) 委托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或者机构代码证书以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e) 交易合同原件;
f) 其它需要存档的有关资料。
二、二手车交易管理规范
(一)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对本市场内销售的二手车按照实际成交价格统一开具二手车销售发票。
(二)向最终用户销售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应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三)进驻二手车交易市场应与交易市场管理者签订相应的管理协议,服从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的统一管理。二手车经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二手车经纪活动。二手车经纪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二手车的收购、销售活动。不得采取非法手段促成交易,以及向委托人索取合同约定佣金以外的费用。
(四)对未进驻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其他二手车流通企业应满足相应的场地、设施、人员、管理规范等条件,重点应符合以下要求:二手车经销公司经营面积不低于1500㎡、配备国家二手车鉴定评估师;二手车经纪公司需具有5名以上具有经纪人资质的人员;二手车拍卖公司经营面积不低于3000㎡、配备国家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等相关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二手车流通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税务局为成员单位,建立促进二手车流通交易健康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全县二手车流通交易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二)推进整治提升。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我县二手车流通企业开展日常监管和整治工作。县公安局要严格把好二手车车辆转移登记,维护市场治安秩序,县商务局要加强对二手车流通经营的管理,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市场主办者、流通企业经营许可的管理及二手车交易中出现的消费维权及信访投诉处理,县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对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等违法行为的管理,县税务局要加强对车辆交易发票的管理。对经整治、改造提升后仍无法达到要求的二手车流通企业及交易市场,依法实施关停。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我县二手车依法、规范交易的宣传力度,引导二手车流通企业及市场主体加强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鼓励消费者和社会媒体对二手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开展监督举报,督促企业依法守信经营,确保二手车流通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