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业炉窑和锅炉的区别
这些炉都是属于窑炉,锅炉有蒸汽锅炉和导热油锅炉,锅炉的区分和窑炉的区分其实很简单,窑炉一般只有炉没有锅,而锅炉顾名思义就是有锅有炉才能叫做锅炉,锅炉被加热的载体不一定是水,导热油也是被加热的载体,有的还会加热其他的液体。
2. 窑炉属于锅炉吗
窑炉是一种煅烧生产的设备,被煅烧的原料和燃料共处一个空间,或燃烧区与煅烧区直接相通。常见的有砖窑、石灰窑、炭窑。 锅炉是特指以燃料的燃烧间接加热水的设备,燃料在燃烧区燃烧提供热源,水在“锅筒”中被加热成为热水或蒸气。这个特制的锅筒有完善的安全装置,燃烧区有配套的辅助机械。 锅炉的技术含量比窑炉高得多,生产生活都离不开它。
3. 工业炉窑与锅炉的区别
答:1、工业窑炉:工业窑炉按热工制度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间断式窑炉又称周期式窑炉,其特点是窑炉子间断生产,在每一加热周期内窑炉温是变化的,如室式窑炉、台车式窑炉、井式窑炉等;第二类是连续式窑炉,其特点是窑炉子连续生产,窑炉膛内划分温度区段。在加热过程中每一区段的温度是不变的,工件由低温的预热区逐步进入高温的加热区,如连续式加热窑炉和热处理窑炉、环形窑炉、步进式窑炉、振底式窑炉等。
2、锅的原义指在火上加热的盛水容器,炉指燃烧燃料的场所,锅炉包括锅和炉两大部分。锅炉中产生的热水或蒸汽可直接为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所需热能,也可通过蒸汽动力装置转换为机械能,或再通过发电机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提供热水的锅炉称为热水锅炉,主要用于生活,工业生产中也有少量应用。产生蒸汽的锅炉称为蒸汽锅炉,常简称为锅炉,多用于火电站、船舶、机车和工矿企业。
4. 工业炉窑和锅炉的区别是什么
属于。中频电炉是一种将工频50HZ交流电转变为中频(300HZ以上至10000 HZ)的电源装置,由变频装置、炉体、炉前控制等几部份组成。
根据电磁感应的基本原理,把三相工频交流电整流后变成直流电,再将直流电变为可调节的中频电流,供给由电容和感应线圈组成的负载(线圈和电容可并联,也可串联),在感应圈中产生高密度的磁力线,并切割感应圈里盛放的金属材料,在金属材料中产生很大的涡流。
5. 工业炉窑包括哪些
属于设备。
工业炉窑不属于动力设备。它是属于热工设备。
工业窑炉:工业窑炉按热工制度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间断式窑炉又称周期式窑炉,其特点是窑炉子间断生产,在每一加热周期内窑炉温是变化的,如室式窑炉、台车式窑炉、井式窑炉等;第二类是连续式窑炉,其特点是窑炉子连续生产,窑炉膛内划分温度区段。在加热过程中每一区段的温度是不变的,工件由低温的预热区逐步进入高温的加热区,如连续式加热窑炉和热处理窑炉、环形窑炉、步进式窑炉、振底式窑炉等。
6. 窑炉与锅炉的区别
高温和光辐射属于引火源。具有高温强辐射的作业场所一般具有不同的热源,如:冶炼炉、加热炉、窑炉、锅炉、被加热的物体(铁水、钢水、钢锭)等,能通过传导、对流、辐射散热,使周围物体和空气温度升高;周围物体被加热后,又可成为二次热辐射源,且由于热辐射面扩大,使气温更高,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引发燃烧。
而辐射指的是由场源出的电磁能量中一部分脱离场源向远处传播,而后再返回场源的现象,能量以电磁波或粒子(如阿尔法粒子、贝塔粒子等)的形式向外扩散。自然界中的一切物体,只要温度在绝对温度零度以上,都以电磁波和粒子的形式时刻不停地向外传送热量,这种传送能量的方式被称为辐射。辐射之能量从辐射源向外所有方向直线放射。当光辐射的温度达到一定程度时,也容易达到燃烧值,引发着火。
7. 炉窑是不是锅炉
窑炉是一种煅烧生产的设备,被煅烧的原料和燃料共处一个空间,或燃烧区与煅烧区直接相通。常见的有砖窑、石灰窑、炭窑。锅炉是特指以燃料的燃烧间接加热水的设备,燃料在燃烧区燃烧提供热源,水在“锅筒”中被加热成为热水或蒸气。这个特制的锅筒有完善的安全装置,燃烧区有配套的辅助机械。锅炉的技术含量比窑炉高得多,生产生活都离不开它。
8. 工业炉窑和工业锅炉的区别
中国对工业污染源排出的废气、废水和废渣(简称“三废”)的容许排放量、排放浓度等所作的规定,共分4章 19条。总则部分要求各地区根据本标准原则制定地区性工业“三废”排放标准。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于1973年颁布,1974年1月试行。这项标准是中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筹备小组办公室主持制订的。制订原则是,以《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为依据,参考世界各国排放标准,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力求做到既能防止危害,又在技术上可行。废气排放标准是应用大气扩散公式计算推导出不同排放高度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然后根据实践经验给予适当修正定出的。废水排放标准是根据有害物质的毒性、河流的稀释比和现实可行的处理技术制定的。
废气排放标准对5种工业部门定出13类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和排放量。这些有害物质是:二氧化硫、二硫化碳、硫化氢、氟化物、氮氧化物、氯、氯化氢、一氧化碳、硫酸雾、铅、汞、铍化物、烟灰和生产性粉尘。废水排放标准对工业废水的排放,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对饮用水水源和风景游览区的水质要求严禁污染;对渔业和农业用水,要求保证动植物的生长条件,使动植物体内的有害物质残毒量不得超过食用标准;对工业水源,要求不得影响生产用水。
工业废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分为两类19项有害物质指标:第一类包括能在环境或动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影响的汞、镉、六价铬、砷、铅5种有害物质,规定了比较严格的指标;第二类包括长远影响较小的14项有害物质指标。对工业废渣作了一些原则规定,要求对含汞、镉、砷、六价铬、铅、氰化物、黄磷及其他可溶性剧毒废渣,必须专设具有防水、防渗措施的存放场所,并禁止埋入地下和排入地面水体。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对中国环境保护工作和“三废”治理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