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卷扬机执行标准
你好!请看以下三条解释:
一、钢丝绳安全系数最低值符合下列规定:1、专为升降人员时9倍;2、升降人员和物料(升降人员时9倍,升降物料时7.5倍);3、专为升降物料6.5倍。
二、井上提升绞车的卷筒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值不应小于80倍;井下提升绞车的卷筒直径之比值不应小于60倍。
三、卷筒上的钢丝绳缠绕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立井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1层,专为升降物料的2层;2、倾斜井巷中升降人员和物料的2层,专为升降物料的3层;3、建井期间升降人员和物料的2层。
2. 卷扬机技术标准
0.6米绞车钢丝绳的标准一定要在高度一般在十米以下,使用重物不能雕太重的东西,否则是有危险的
3. 卷扬机标准规范
一、钢结构缆风绳设置规范有哪些
1、立式单桅杆顶部的风绳数量应为6-8条,对于倾斜和吊起的桅杆,应增加后部主电缆风绳,并应增加后部主电缆风绳的数量未添加应小于2。2、电缆缠绕绳与地面之间的角度应为30,最大值不应超过45等。
二、钢丝绳的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时,钢丝绳一定要以交互的形式捻钢丝绳。
2、6x 7(每周6股和7根钢丝)的钢丝绳可用作电缆缠绕绳。6x19钢丝绳仅适用于制造吊索,并用于手摇堆场机器。对于高速旋转卷扬机或穿线滑轮组,应使用6x 37钢丝绳。为了提高精度,大家需要使用6x 61的钢丝绳,仪器设备。
3、使用凿子剪断钢丝绳时,剪断位置不应来回改变,操作员应戴上护目镜以防止钢丝屑伸出并伤害眼睛。
4、使用新钢丝绳之前和使用旧钢丝绳时,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强度检查。检验方法应为钢丝绳允许的拉力的两倍,钢丝绳状况良好,并在静载荷测试后的20分钟内合格。
5、钢丝绳绕过滑轮的时候,禁止使用有任何破损的配件。
6、提升机的启动和制动过程应稳定,并应保护起重钢丝绳免受过大的冲击动载荷。
7、镀锌钢丝绳的顶部应与吊钩和卡环连接。镀锌钢丝绳应用于固定零件或插入式绳套。
8、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在钢丝绳接缝之间流出大量油,则表明钢丝绳已损坏,因此必须立即停止悬架以查找原因。
9、不应使用绳结的连接,每个人都使用的镀锌钢丝绳不应与其他物体摩擦,尤其是带角的金属物体。
4. 卷扬机的基本参数包括
1.起重机械分类
(1)轻小起重机具:千斤顶(齿条、螺旋、液压)、滑轮组、葫芦(手动、电动)、卷扬机(手动、电动、液动)、悬挂单轨吊等。
(2)起重机:桥架式(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缆索式、臂架式(自行式、塔式、门座式、铁路式、浮式、桅杆式起重机)。
建筑、安装工程常用的起重机有自行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自行式起重机分为汽车式、履带式、轮胎式三类。
2.起重机的基本参数
主要有额定起重量、最大幅度、最大起升高度和工作速度等,这些参数是制定吊装技术方案的重要依据。
5. 卷扬机规范要求
1、垂直运输机械(塔吊等),拆装作业人员,吊车司机,指挥人员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司机应熟悉机械构造和工作性能,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保养规程。
3、司机严禁酒后上岗和违章作业,坚持“十不吊”原则。
4、司机与指挥人员应相互配合,所发信号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无误。
5、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下停留和行走。
6、对吊装用的钢丝绳套,卡环要认真检查,严格按更新标准及时更新。
7、对各种连接螺栓,销轴要认真检查,发现损坏或疲劳裂纹的及时更新。
8、随时检查电缆,电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电机接线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且“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所有电机必须与机体作保护接零。
9、吊车周围必须有设备验收牌,操作规程牌,“十不吊”牌,及安全警示标志。
10、随时检查吊车“四限位”、吊钩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卷扬机钢丝绳设钢丝绳防脱槽装置,上人爬梯护栏、塔帽防护栏安装是否齐全。
11、吊车必须设避雷装置,吊车底部需用扁铁或角钢作断节卡形式的避雷引下线接地,且用紧固螺丝压牢。
12、吊车底部必须做好排水,不得有积水现象。
13、夜间施工时,照明设施齐全、良好,吊车臂前端必须设红灯警示。
14、塔机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防碰撞措施规定。雾、雨、雪及风速六级以上严禁作业。
15、停机作业后,关闭操作棚门窗,吊钩升高至限位最高点。使吊臂按顺风方向停放。
16、作业完毕,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吊车开关箱必须做防雨、防砸护棚。
17、吊车拆装人员,司机在吊臂前后检修必须系好安全带且有牢固的挂钩设施,并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
18、吊车安装后,机体上不得留有竹排等杂物,任何情况下,不得与机体连接或与机体搭设卸料台。
19、铆固拉墙件应牢固可靠,焊口均匀。
20、塔吊司机、机械维修工上下塔机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将保险挂钩挂在爬梯设好的保险绳上。
21、塔吊必须设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装置。
22、塔吊的直塔身内、前臂及塔帽上人爬梯护圈内必须设置易于操作检修挂安全带用的安全绳杆。
6. 卷扬机国家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的第三百九十八条 使用和保管提升钢丝绳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新绳到货后,应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 (二)对每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 (三)保管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1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直径为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提升物料用的钢丝绳(立井提升用绳除外),有厂家合格证书,外观检查无锈蚀和损伤,可以不进行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所要求的检验。 第三百九十九条 提升钢丝绳的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检验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检验1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检验1次。 (二)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1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 摩擦轮式绞车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以及直径为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立井提升用绳除外),不受此限。 赞同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