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烃混合燃气锅炉(燃油废气组合锅炉)

海潮机械 2023-01-20 02:17 编辑:admin 267阅读

1. 燃油废气组合锅炉

无毒。

环保型废旧轮胎炼油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三废的处理不会对环境和对人造成危害

1.废气。

通过两道安全装置水封和燃气喷嘴充分燃烧,既消除了废气污染,又节约了大量的燃料;烟尘排放方面均采用水冲击脉冲除尘,烟尘排放可达到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废液。

油品在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有弱酸性的废水(每生产1吨油会产生大约50公斤废水,量小,易处理)。通过加入弱碱液中和后,把中性废水经过三级过滤,达到无害化后,排到专用的蒸发处理器(其热源采用主体处理器的烟道余热)蒸发。

3.废固体物。

废轮胎通过催化热裂解后,剩余的残渣是碳黑。不存在废的固体物

2. 燃油锅炉和废气锅炉

燃油锅炉是指燃料使用燃油的锅炉,包括柴油,废油等油料的锅炉。燃油锅炉的总体布置与燃煤锅炉相类似,只是燃油锅炉型号设置,炉膛底部多做成向后墙倾斜10°~30°的保温炉底,以获得良好的燃烧特性。

由于燃油锅炉与燃煤锅炉使用的燃料是不同的,燃煤的燃料一般是烟煤、二类燃煤及无烟煤等。所以它们也有很大的区别,燃油锅炉与燃煤锅炉的区别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

1、一般没有燃烬装置,燃烧的废气通过烟囱排放。而燃煤锅炉一般都有灰斗、捞渣机等除灰设施。

2、燃油锅炉使用燃烧器,燃煤锅炉中,有固定炉排、煤粉燃烧器以及沸腾炉等燃烧方法。

3、炉膛受热面也有很大不同,由于比较复杂。

燃油锅炉有蒸汽炉和热水炉两种,锅炉采用机电一体的结构,外观大方、结构紧凑、空间占用少,运输方便,基建投资少,遵循了节能环保理念,又满足了工程项目所需的热能。  

3. 燃油废气组合锅炉LYF0.5/120-0.7排放试验报告

燃煤锅炉,层燃炉、室燃炉、流化床炉,颗粒物污染浓度分别是2000-12000㎎/m、15000-30000㎎/m、10000-25000㎎/m,二氧化硫浓度450-2200㎎/m,氮氧化物浓度分别是200-400㎎/m、200-600㎎/m、150-400㎎/m。

生物质锅炉:层燃炉、流化床炉,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污染浓度分别是700-8000㎎/m、5-320㎎/m和120-400㎎/m。

燃油锅炉:室燃炉,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污染浓度分别<20㎎/m、<35㎎/m和100-300㎎/m。

燃气锅炉:室燃炉,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污染浓度分别<10㎎/m、<35㎎/m和20-200㎎/m。

4. 燃油废气组合锅炉极低水位危险吗

一、竣工验收检查

建设项目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合格。

二、消防安全管理检查

1.是否落实站区现场火源管理,是否存在加油加气区内吸烟、营业期间动用明火等违规现象,辅助服务区内是否存在新增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设在加油加气区内的站房内是否存在明火设备。

2.是否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是否停止加油加气作业,并采取提前清理置换罐体、管道油气、清除可燃物等可靠安全措施。

3.是否在站区内设置了“严禁烟火”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识,加油加气区与辅助服务区之间是否设有明显界线标识。

4.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卸油、加油(气)等作业。

5.是否在操作中落实防静电措施。

6.是否对现场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置“跑、冒、滴、漏”现象。

7.是否按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和防静电装置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固定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8.是否定期对防静电接地装置进行检测。

9.是否按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对防雷设施进行定期检测,查阅检测报告结论是否为合格。

10.可燃气体浓度探测装置的报警阈值是否每年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定,并查阅检定证书。

11.是否结合站内具体情况(针对储罐区、加油加气区、压缩机、站房等不同部位起火的情况)制定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建筑防火检查

(一)平面布局检查

1.站内的储罐、加油机和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工艺设施等部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是否存在变化。

2.站内各建筑和设施的状态是否改变。

3.加油加气作业区内是否存在违规设置住宿、餐饮、商场(不含经营食品、饮料、润滑油、汽车配件等小商品的便利店)和娱乐等设施的现象,辅助服务区内的服务设施是否与加油加气作业区保持足够防火间距。

4.是否存在超量储存的现象。

5.站区内是否违规采用沥青路面。

6.站内是否存在违规种植的油性植物,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内是否违规种植有树木和易造成可燃气体积聚的其他植物。

7.加油加气作业区内,是否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二)防火分隔检查

1.小型内燃发电机组的废气排出口是否安装有阻火器,排烟管口至各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的水平距离是否符合以下规定:当排烟口高出地面4.5m以下时,不应小于5m;当排烟口高出地面4.5m及以上时,不应小于3m。

2.加油加气站内是否按规定采用明沟排水,围墙处设置的水封装置是否正常。

3.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操作井、排水井的防渗漏和防火花发生的措施是否到位。

4.站房与餐厅、汽车服务、锅炉房、厨房、员工宿舍、司机休息室等设施之间是否以无门窗洞口的实体防火墙分隔。

5.站内的锅护房、厨房等有明火设备的房间与工艺设备之间的距离符合防火间距的规定但≤25m时,其朝向加油加气作业区的外墙是否为无门窗洞口的实体防火墙。

6.加油站内的工艺管道除必须露出地面的以外,是否均已埋地敷设。当采用管沟敷设时,管沟是否用中性沙子或细土填满、填实。

(三)电气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检查

1.检查站内罩棚、泵房、压缩机间、营业室等部位设置的事故照明是否正常。

2.爆炸危险区域内电器设备选型、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3.储罐(瓶组)防雷防静电接地是否完好,接地点是否不少于2处。

4.埋地储罐与量油孔、通气管、放散管及阻火器、油罐车御油用的卸油软管、油气回收软管与两端快速接头等附件相互间的电气连接是否良好。

5.油品和液化石油气卸车场地,是否设置接地装置、跨接线及静电接地仪。

6.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气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的金属线跨接是否保持完好。

7.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加油加气作业区内的电缆沟内是否充沙填实,电缆是否违规与油品、气体管道以及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

三、消防设施器材检查

1.检查LPG、LNG加气站及合建站设置的固定消防给水系统。

2.检查加油站的灭火器材配备。

3.检查配置的灭火器型号是否与使用环境相符;检查灭火用沙子是否保持干燥,有无结块、冰冻现象。

4.检查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内设置有LPG设备、LNG设备的场所和设置有CNG设备(包括罐、瓶、泵、压缩机等)的房间内、罩棚下是否按要求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报警功能是否正常,配备的不间断电源是否正常。

四、重点部位检查

(一)加油加气作业区

1.加油机、加气机是否违规设置在室内。

2.加气枪加气软管上是否设有拉断阀。

3.自助加油站是否设置了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加油机是否设置了释放静电装置和紧急停机开关。

4.加气机附近是否设有防撞柱(栏);加气机附近安装的可燃气体探测器是否完好、正常。

5.液化石油气加气机的液相管道上是否设置能自行关闭的事故切断阀或过流阀。

6.液化石油气加气机附近是否设置有紧急切断按钮或装置。

7.压缩天然气加气机安全限压装置是否正常。

8.加油加气机内部电器选型和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防爆要求,防静电等电位连接和接地装置是否完好。

9.加油(气)软管是否存在软管老化、管内导静电铜丝断裂等情况。

10.现场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11.站内紧急切断系统功能是否正常。

(二)油罐区

1.检查油罐通气管管口阻火器是否完好。

2.检查汽油罐与柴油罐是否分开设通气管,是否高出地面不小于4m,通气管公称直径是否大于50mm。

3.当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汽油罐通气管口是否安装了机械呼吸阀。

4.检查油罐车卸油是否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密闭卸油管道的各操作接口处,是否设有快速接头及闷盖和明显标识。

5.油罐液位计的高液位报警及自动停止进油功能是否正常。

6.卸油时用的卸油连通软管、油气回收连通软管,是否采用导静电耐油软管或内附金属丝(网)的橡胶软管,软管有无老化、管内导致静电铜丝断裂等情况。

(三)站房内锅炉间

1.设置在站房内的锅炉间是否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与其他房间隔开。

2.燃煤锅炉烟囱出口是否高出屋顶2m及以上,是否采取防止火星外逸的有效措施。

3.采暖用燃气热水器是否设有排烟系统和熄火保护等安全装置。

5. 燃油废气组合锅炉LYF0.5/70-0.7

5.1 污染物采样与监测要求:

锅炉使用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

锅炉使用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对锅炉排放废气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该设施后监测。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的监测采样按GB5468、GB/T16157或HJ/T397规定进行。

20t/h及以上蒸汽锅炉和14MW及以上热水锅炉应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与环保部门的监测中心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对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应按照HJ/T373的要求进行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测定采用表5所列的方法标准。

表5 大气污染物浓度测定的方法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方法标准名称标准编号1颗粒物锅炉烟囱测试方法GB5468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2烟气黑度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T3983二氧化硫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HJ/T5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57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6294氮氧化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HJ/T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43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69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6935汞及其化合物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5435.2 大气污染物基准含氧量排放浓度折算方法:

实测的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应执行GB5468或GB/T16157规定,按式1折算为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各类燃烧设备的基准氧含量按表6的规定执行。

表6 基准含氧量 锅炉类型  基准氧含量(氧)/%燃煤锅炉9燃油、燃气锅炉3.5

公式1 :

6. 混合燃料锅炉

燃油燃气锅炉是以重油为燃料的悬燃炉,一般由油燃烧器,喧口和炉腔构成,主要部件是燃油喷嘴和调风器,采用优质绝热材料和保温材料,保温性能良好。燃油燃气锅炉是双道控温,铝液温度准确,油的燃烧过程实际上是先雾化成细小油滴,喷入炉腔,油滴受热蒸发而扩散燃烧,强化燃烧过程是通过强化油的雾化,蒸发及油气与空气的混合实现的。

燃油燃气锅炉自动化程度高,迅速运行安全可靠;热效率高、力稳定,负荷适应性强;安装简单方便,安装周期短;可以达到较高的环保指标,是一种理想的高效低耗的绿色环保产品,适用燃料广泛,可燃用各种液体或气体燃料。

7. 燃油废气组合锅炉工作原理

锅炉是一种能量转换设备,向锅炉输入的能量有燃料中的化学能、电能、高温烟气的热能等形式,而经过锅炉转换,向外输出具有一定热能的蒸汽、高温水或有机热载体。多用于火电站、船舶、机车和工矿企业。锅炉在“锅”与“炉”两部分同时进行,水进入锅炉以后,在汽水系统中锅炉受热面将吸收的热量传递给水,使水加热成一定温度和压力的热水或生成蒸汽,被引出应用。

在燃烧设备部分,燃料燃烧不断放出热量,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通过热的传播,将热量传递给锅炉受热面,而本身温度逐渐降低,最后由烟囱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