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隐蔽(电气工程隐蔽验收记录表)

海潮机械 2023-01-24 13:23 编辑:admin 77阅读

1. 电气工程隐蔽验收记录表

1,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报审表(包括安拆方案,应急预案,机械性能检测报告,自检合格证明,安拆单位资质,安拆人员及操作人员上岗证书,安拆单位资质,群塔作业方案),2,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包括安装告知手续 )

3,施工单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审核表, 5,需要报监理备案的,塔吊基础验收记录表,塔吊的租赁,使用,安装安全管理协议书。

安装自检合格后,由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准用证,有了这张证明,塔吊才准许使用。此外还必须提供塔吊司机和指挥的操作证复印件。扩展资料:

1. 使用前,应检查各金属结构部件和外观情况完好,空载运转时声音正常,重载试验制动可靠,各安全限位和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动作灵敏可靠,方可作业。

2. 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步操作,严禁越挡操作。

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操作手柄归零,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换向操作,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3. 设备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进行运行。

4. 严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严禁以行程开关代替停车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和擅离工作岗位或把机器交给他人驾驶。

5. 装运重物时,应先离开地面一定距离,检查制动可靠后方可继续进行。

6. 坚持"十"不吊。

作业完毕,应断电锁箱,搞好机械的"十字"作业工作。

2. 电气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一、钢筋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隐蔽工程部位填写的内容如下:   1、排水工程;   2、电气管线工程;   3、地板基层;   4、护墙板基层;   5、门窗套板基层;   6、吊顶基层。   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三、隐蔽工程:   所谓"隐蔽工程",就是在装修后被隐蔽起来,表面上无法看到的施工项目。根据装修工序,这些"隐蔽工程"都会被后一道工序所覆盖,所以很难检查其材料是否符合规格、施工是否规范。隐蔽工程是指敷设在装饰表面内部的工程。家庭装修的隐蔽工程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给排水工程、电气管线工程、地板基层、护墙板基层、门窗套板基层、吊顶基层。   隐蔽工程是指地基、电气管线、供水供热管线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还应包括:基础各分项工程:混凝土、钢筋、砖砌体等及其它各部位的钢筋分项:屋面工程的,找平层,保温层、隔热层,防水层等。

3. 电气工程隐蔽验收记录表怎么填

1、索要并执行建审意见

建筑工程开工后,向建设单位索要工程建审意见(建审意见包括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意见、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意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建审意见进行施工,建审意见要留好,以备消防工程检测验收时使用。建审意见要开工进场后马上索要,如甲方未办理,要有书面联系,以免在施工后出现结构或建筑(如消防疏散楼梯宽度、墙体材料等)等不符合消防规定的情况而形成死症。如果施工中有大型的变更,要重新报消防局进行建审。

2、消防产品检测或复试

在消防产品订货之前,要首先确定产品是否经过消防局备案,未备案产品请勿使用,以免在验收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为更快的交工,消防产品报检可以与电气检测同时进行。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建设领域选用的消防产品质量要进行产品检测(按要求,消防产品检测应当在产品安装完毕现场取样送检,但如果能够协调好消防局有关部门关系,也可以在产品进场后直接抽检)。需进行检测的产品种类见后附表。

3、电气检测

检测前需做好资料和实体两方面准备:

(1)资料方面:应提前准备好消防建审意见,各种电气方面的隐蔽验收,电气绝缘测试记录,运行记录,各种资料签字盖章必须齐全。电气系统图一套,有变更的要出具。

4、消防检测

消防检测前资料和实体方面准备工作包括:

(1)资料方面

a须提交表格申请消防材料检验,由消防局技术科现场抽检消防材料。

b出具合格的电检报告,消防设施建审意见,建筑装饰消防建审意见。

c必须提供正式消防水源,正式电气双电源。

d需建设单位证明消防水箱为专用水箱,消防水池要注明容积及有效容积。

5、消防验收

消防验收一般分两步,先由验收科初步验收;然后由验收科安排验收科、技术科、当地消防中队的消防车一起联合验收,联合验收内容包括喷淋水泵接合器试压、消火栓试射、联动试车试验、室外环形消防通道通行无障碍试验。

6、正式报质量监督站验收

在各施工单位将施工记录表格汇总以后,报总包单位把关汇总,填写单位工程竣工申报表,统一报质量监督站申请验收。资料经过检查无误后监督站排出正式计划,到现场进行备案验收。

7、智能检测

弱电智能工程的检测也要有专门的部门进行。在整个弱电工程施工完毕以后,绘制正式的竣工图,检测合格后报有关验收机构申请验收,验收合格以后再报质量监督站申请竣工验收。

4. 装修工程电气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GB50210—201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011-12-12发布 2012-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联合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of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of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in building

1 总 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满足建筑物预期使用功能要求的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适用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下。

1.0.3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相应的设计规范配套使用。

1.0.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布线系统 wiring system

一根电缆(电线)、多根电缆(电线)或母线以及固定它们的部件的组合。如果需要,布线系统还包括封装电缆(电线)或母线的部件。

2.0.2 电气设备 electrical equipment

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用电的任何物件,诸如电机、变压器、电器、测量仪表、保护装置、布线系统的设备、电气用具。

2.0.3 用电设备 current-using equipment

将电能转换成其他形式能量(例如光能、热能、机械能)的设备。

2.0.4 电气装置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为实现一个或几个具体目的且特性相配合的电气设备的组合。

2.0.5 建筑电气工程(装置)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inbuilding

为实现一个或几个具体目的且特性相配合的,由电气装置、布线系统和用电设备电气部分的组合。这种组合能满足建筑物预期的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也能满足使用建筑物的人的安全需要。

2.0.6 导管 conduit

在电气安装中用来保护电线或电缆的圆型或非圆型的布线系统的一部分,导管有足够的密封性,使电线电缆只能从纵向引入,而不能从横向引入。

2.0.7 金属导管 metal conduit:由金属材料制成的导管。

2.0.8 绝缘导管 insulating conduit:没有任何导电部分(不管是内部金属衬套或是外部金属网、金属涂层等均不存在),由绝缘材料制成的导管。

2.0.9 保护导体(PE) protective conductor(PE)

为防止发生电击危险而与下列部件进行电气连接的一种导体:

——裸露导电部件;

―—外部导电部件;

―—接地电极(接地装置)

―—电源的接地点或人为的中性接点

2.0.10 中性保护导体(PEN) PEN conductor:一种同时具有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功能的接地导体。

2.0.11 可接近的 accessible

(用于配线方式)在不损坏建筑物结构或装修的情况下就能移出或暴露的,或者不是永久性地封装在建筑物的结构或装修中的。

(用于设备)因为没有锁住的门、抬高或其他有效方法用来防护,而许可十分靠近者。

2.0.12 景观照明 landscape lighting:为表现建筑物造型特色、艺术特点、功能特征和周围环境布置的照明工程,这种工程通常在夜间使用。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地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3.0.1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

2. 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使用时在有效期内。

3.1.2 除设计要求外,承力建筑钢结构构件上,不得采用熔焊连接固定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且严禁热加工开孔。

3.1.3 额定电压交流1kV及以下、直流1.5kV及以下的应为低压电器设备、器具和材料;额定电压大于交流1kV、直流1.5kV的应为高压电器设备、器具和材料。

3.1.4 电气设备上计量仪表和与电气保护有关的仪表应检定合格,当投入试运行时,应在有效期内。

3.1.5 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空载试运行和建筑电气照明工程的负荷试运行,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负荷试运行,依据电气设备及相关建筑设备的种类、特性,编制试运行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应经施工单位审查批准、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

3.1.6 动力和照明工程的漏电保护装置应做模拟动作试验。

3.1.7 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3.1.8 高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的交接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

3.1.9 低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的交接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3.1.10 送至建筑智能化工程变送器的电量信号精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状态信号应正确;接收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指令应使建筑电气工程的自动开关动作符合指令要求,且手动、自动切换功能正常。

3.2 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

3.2.1 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3.2.2 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试验室应出具检测报告,确认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3.2.3 依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新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工作。

3.2.4 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3.2.5 经批准的免检产品或认定的名牌产品,当进场验收时,宜不做抽样检测。

3.2.6 变压器、箱式变电所、高压电器及电瓷制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变压器有出厂试验记录;

2. 外观检查:有铭牌,附件齐全,绝缘件无缺损、裂纹,充油部分不渗漏,充气高压设备气压指示正常,涂层完整。

3.2.7 高低压成套配电柜、蓄电池柜、不间断电源柜、控制柜(屏、台)及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不间断电源柜有出厂试验记录;

2. 外观检查:有铭牌,柜内元器件无损坏丢失、接线无脱落脱焊,蓄电池柜内电池壳体无碎裂、漏液,充油、充气设备无池漏,涂层完整,无明显碰撞凹陷。

3.2.8 柴油发电机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依据装箱单,核对主机、附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随带技术文件,查验合格证和出厂试运行记录,发电机及其控制柜有出厂试验记录;

2. 外观检查:有铭牌,机身无缺件,涂层完整。

3.2.9 电动机、电加热器、电动执行机构和低压开关设备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

2. 外观检查:有铭牌,附件齐全,电气接线端子完好,设备器件无缺损,涂层完整。

3.2.10 照明灯具及联合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查验合格证,新型气体放电灯具有随带技术文件;

2. 外观检查:灯具涂层完整,无损伤,附件齐全。防爆灯具铭牌上有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号,普通灯具有安全认证标志。

3. 对成套灯具的绝缘电阻、内部接线等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灯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MΩ,内部接线为铜芯绝缘电线,芯线截面积不小于0.2mm2,橡胶或聚氯乙烯(PVC)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不小于0.6mm。对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水下灯及防水灯具)的密闭和绝缘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3.2.11 开关、插座、接线盒和风扇及其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查验合格证,防爆产品有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号,实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安全认证标志;

2. 外观检查:开关、插座的面板及接线盒盒体完整、无碎裂、零件齐全,风扇无损坏,涂层完整,调速器等附件适配;

3. 对开关、插座的电气和机械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检测规定如下:

1) 不同极性带电部件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小于3mm;

2) 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MΩ;

3) 用自攻锁紧螺钉或自切螺钉安装的,螺钉与软塑固定件旋合长度不小于8mm,软塑固定件在经受10次拧紧退出试验后,无松动或掉渣,螺钉及螺纹无损坏现象;

4) 金属间相旋合的螺钉螺母,拧紧后完全退出,反复5次仍能正常使用。

4. 对开关、插座、接线盒及其面板等塑料绝缘材料阻燃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3.2.12 电线、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批查验合格证,合格证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按《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GB5023.1~5023.7标准生产的产品有安全认证标志;

2. 外观检查:包装完好,抽检的电线绝缘层完整无损,厚度均匀。电缆无压扁、扭曲,铠装不松卷。耐热、阻燃的电线、电缆外护层有明显标识和制造厂标;

3. 按制造标准,现场抽样检测绝缘层厚度和圆形线芯的直径;线芯直径误差不大于标称直径的1%;常用的BV型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不小于表3.2.12的规定;

5. 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该如何填写

一、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根据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填写工程名称、隐检项目、隐检部位、隐检日期、(层、轴线、标高)隐检依据、施工图图号、设计变更/洽商(编号)及有关国家现行标准等。主要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隐检内容:详细工程构造、材料等。或附图检查验收意见:符合设计及规范验收标准,同意隐蔽。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签字

二、验收制度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避免隐蔽工程可能造成的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特制定《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验收人员:工程部分管人员、监理公司人员、施工单位施工员和质量检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