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生产车间(路灯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海潮机械 2023-02-04 13:21 编辑:admin 217阅读

1. 路灯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旅馆、印章刻制、印刷、旧货、音像制品复制等特种行业和下列公共场所:

(一)舞厅、卡拉OK厅(包房)、游戏(艺)机房、台球室、游乐场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以下统称娱乐场所);

(二)电影院、剧场、音像制品放映场所;

(三)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

(四)咖啡馆、茶座、经营酒类的餐饮场所;

(五)体育场(馆)、游泳池(场)、溜冰场、营业性射击场;

(六)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场所。

第三条公安局是本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区、县公安部门和专业公安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工商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体育、旅游、文化广播影视、绿化、商业、卫生和新闻出版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二章许可和审核

第五条开办旅馆、印章刻制、旧货业中的典当行和拍卖行、音像制品复制等特种行业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开办咖啡馆、茶座、营业性射击场等公共场所以及举办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共场所治安许可证》以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六条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营业场地的布局和设施符合治安管理要求;

(二)符合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规定的资质条件;

(三)有治安管理制度及相应的管理措施;

(四)有符合条件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领《公共场所许可证》或者开办娱乐场所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筑物及各项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有与经营项目、活动人员容量相适应的场地;

(三)营业场地的布局和设施符合治安管理要求;

(四)有符合条件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特种行业和除娱乐场所外的公共场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

(一)被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共场所许可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自被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共场所许可证》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二)因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娱乐场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并不得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活动:

(一)因犯有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赌博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违反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规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娱乐场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第十条国家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特种行业或者公共场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

第十一条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需要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共场所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公安部门或者有关的专业公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公安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共场所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举办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的单位,应当在举办活动预定日的十五日前,向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者有关的专业公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公安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公共场所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禁止租借、转让、复制、涂改、伪造《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共场所许可证》。

第十二条已经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共场所许可证》的单位变更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单位名称、核定的布局设施、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负责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发证的公安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持有《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共场所许可证》的单位,应当接受原发证公安部门的年度审核。

第三章从业管理

第十四条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单位聘用的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合法的身份证明或者务工证明,境外人员还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单位聘用的保安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三)未受过刑事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

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单位的保安人员、登记员、贵重物品保管员等特殊岗位的从业人员以及按摩和客房服务部门的负责人,应当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治安业务的培训,并经公安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单位的经营负责人,应当接受公安部门组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治安业务的培训。

第十六条经营旅馆业的,应当执行住宿登记、访客管理、贵重物品保管和值班巡查等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旅馆内不得存放危险物品、违禁物品;

(二)旅馆内不得从事色情、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三)建立或者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保安部门或者保安人员。

第十七条经营印章刻制业的,承接印章刻制时,应当查验有效证件并予以登记,不得超出许可范围承接印章刻制业务;对刻制公章的,应当查验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准刻证明,并按照规定的规格、式样、文字和数量刻制。

第十八条经营印刷业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承印验证登记、监印监销、保管、保密和发货等制度;

(二)不得承接有危害国家安全、封建迷信、色情或者淫秽内容的印刷业务以及国家和本市禁止的其他印刷业务;

(三)不得超出许可范围承接印刷业务;

(四)承接特种印件印刷业务时,须查验由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准印证明。

第十九条经营旧货业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收购、寄售、典当和拍卖验证登记制度;

(二)不得收购、寄售、承典、承当或者拍卖国家和本市禁止经营的物品;

(三)不得超出许可范围收购废旧物品;

(四)不得在铁路沿线、机场、码头、军事禁区以及冶炼加工企业附近,设点收购废旧金属物品。

第二十条经营音像制品复制业的,在承接音像制品复制业务时,应当查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不得承接无批准文件的音像制品复制业务,不得承接有危害国家安全、封建迷信、色情或者淫秽内容的复制业务以及国家和本市禁止的其他复制业务。

第二十一条经营公共场所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场所内活动的人员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

(二)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整改;

(三)场所内不得从事色情、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四)场所内不得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五)不得影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工作、生活。

娱乐场所单位不得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或者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提供方便和条件。

禁止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在娱乐场所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第二十二条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治安管理的规定。

特种行业的顾客、进入公共场所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第二十三条特种行业和除娱乐场所外的公共场所单位发现场所内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违法犯罪嫌疑人、可疑物品,应当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娱乐场所单位发现进入场所的人员在场所内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卖、传播淫秽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从事淫秽、色情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的,必须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娱乐场所单位发现场所内有前款所列行为之外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违法犯罪嫌疑人、可疑物品,应当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治安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定并落实各项治安防范制度;

(二)检查治安防范工作,提出奖惩建议;

(三)如实向公安部门反映本单位的治安状况,配合公安部门对本单位进行治安检查;

(四)及时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并向公安部门报告;

(五)发现治安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前款规定的治安责任人的职责,不得因承包经营等原因转移给他人。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单位的承包经营人在承包期间,也应当按照前款规定承担治安防范责任。

第二十五条公安部门对特种行业或者公共场所单位进行治安检查时,其工作人员应当持有人民警察证件并出示由市公安局统一制发的治安检查证件。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拒绝检查。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被检查单位有权拒绝检查

2. 生产车间灯的规范标准

设置规范如下

 (1)、消防设施、设备的范围1、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标识牌、警示牌、应急灯、安全出路指示灯箱、消防通道、安全门等。 2、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防烟面罩、消防斧头等。

 (2)、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1、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未设有消防栓的项目部,室内灭火器的设置要求:每50平方米配备4kg的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具;每个项目的生产场所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0具。 办公室、宿舍、小型仓库等按每两个房间配备4kg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具;每个办公生活区配备灭火器不少于4具。 

3、所有项目部的配电房、电控室、厨房等消防重点场所,每个房间内配备4kg的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具;值班室、门卫室等单独建筑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具。

 4、消防设备的放置地点应防雨、防水,与火源、水源、震动源等有1米以上的距离。 消防设备设置要科学合理,分布做到“重点防护,兼顾全局”,灭火器一般放置在门口附近或重点防护设备附近的显眼地方,方便拿取使用。

3. 路灯管理安全制度

建瓯市窨井盖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保障城市公共区域通行安全,推动窨井盖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建管函〔2021〕15号)、《南平市城市窨井盖隐患排查整治完善路面功能专项行动方案》(南政办发明电〔2020〕38号)、《南平市窨井盖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南井专〔202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为出发点,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持续推进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落实窨井盖相关责任单位,切实保证窨井盖权属单位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推动窨井盖安全管理模式创新,提高窨井盖安全性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各类窨井盖普查建档工作,摸清底数,健全管理档案。全面开展各类窨井盖整治修改工作,确保窨井盖平整完好。

  2023年底前,将建档资料纳入数字城管平台或城市综合服务平台,建立窨井电子档案和基础数据库,实现窨井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完成窨井盖治理专项行动,窨井盖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2025年底前,窨井盖安全管理机制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事故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明显提高,窨井盖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三、治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设置在城市道路、居民小区、办公场所、公园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上的供排水、污水、燃气、电力、通信、广电以及交管、治安监控等所有窨井盖。

四、工作任务

(一)明确各方责任。按照“谁所有,谁负责”原则,落实窨井盖的施工、验收和管养全流程责任。所有权方、施工方、管理方、使用方之间有约定管理责任的,由约定的责任方负责维修、养护等具体环节的管理;多家单位共建未约定管理责任的,由相关单位协商明确一家牵头责任方。市城市管理局、市窨井盖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各自窨井盖的管理责任,落实窨井盖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全面普查建档。市城市管理局、市窨井盖相关责任单位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统一的编码规则,开展窨井盖普查建档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对各类窨井盖开展全面普查摸底,依据职责分工建立行业管理台账,做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健全窨井盖安全管理档案,形成窨井盖电子档案,实现窨井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三)开展专项行动。市城市管理局、市窨井盖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对排查发现的无主井盖、冒用井盖标识的井盖、检查井、窨井,由使用单位负责接收并修缮,形成窨井盖整治台账,实行挂账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快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井盖更新改造,按照相关要求增设各类井盖防坠落保护装置和防盗保护装置,特别是优先确保人员密集场所、易涝点、城区低洼地段。对短时间内难以进行改造的,应完善相应安全措施,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健全预警监控机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管控生产采购。市城市管理局、市窨井盖相关责任单位应强化对窨井盖生产者、采购者的监管,督促指导有关各方按照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进行生产、销售和采购;督促责任主体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井盖产品,并标明其使用性质及权属单位;对生产、销售、采购不符合有关标准窨井盖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加强建设管理。市窨井盖相关责任单位要督促施工方切实执行规划设计和施工规范,严格按照图审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强化竣工验收管理,城市道路范围内的,由城市道路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窨井盖管理单位进行验收;其他区域,按照检查井的使用性质,由窨井盖管理单位验收;井盖安全不达标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六)强化维修养护。窨井盖在建设、维修、养护等施工过程中,要切实做好现场围挡方式和安全警示提醒工作,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的,由当地城市道路行政管理部门予以配合;在其他区域的,由窨井盖或管道所属管理单位予以配合。因客观原因不能立即完工的,需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为便于应急维修,可联合市政、交警等职能部门制定联合应急机制,提高窨井盖应急抢修时效性。

(七)健全巡护责任。市城市管理局、市窨井盖相关责任单位要做好现有地下管线普查,加强管理,创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和整治工作常态化,建立健全路面巡查机制、问题发现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应急抢修机制,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和人员,组织培训并定期演练,切实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现问题,迅速响应,快速处置。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偷盗、破坏井盖的行为。

(八)推动技术创新。推行窨井盖智慧管理,市城市管理局、市窨井盖相关责任单位应依托数字化平台,将窨井盖安全管理和档案资料纳入数字化信息系统,推进窨井盖资源的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的功能,提升井盖管理的效率和水平。推广应用窨井盖管理新技术,开发研究井盖防盗、防丢失技术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窨井盖安全管理专项行动联席小组,由市政府办、城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住建局(供水、燃气)、建瓯长线局、新区开发公司、建瓯新源水厂、国网建瓯供电公司、市通管办、建瓯移动公司、建瓯联通公司、建瓯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建瓯分公司及四个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组成,由市城管局负责召集,地点设在市城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窨井盖相关责任单位要将窨井盖问题治理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单位、落实经费保障。市城市管理局要会同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展综合治理、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运用线上线下手段,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论坛和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加强窨井盖安全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宣传窨井盖偷盗和损坏后的严重后果;各街道和居委会要动员组织志愿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及时发现上报各类窨井盖问题和盗窃、损坏窨井盖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建立问责激励机制,制定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推诿塞责、不作为不担当,造成安全隐患的依纪依规予以处理,对因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做好信息报送。市窨井盖相关责任单位每季度末(第一次报送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前,同时,将确定好的联络人向市城市管理局报送,便以建立工作联系群)向市城市管理局报送一次窨井盖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以及《窨井盖普查基础数据管理台账》《窨井盖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情况季度汇总表》《问题井盖详情表》(见附件1、2、3、4)。市城市管理局、市窨井盖相关责任单位要明确1名业务人员,负责本行业信息调度、汇总上报等相关工作。

    

附件:1. 建瓯市窨井盖普查基础数据管理台账

2. 建瓯市窨井盖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情况季度汇总表

3. 建瓯市问题井盖详情表

 

附件1

建瓯市窨井盖普查基础数据管理台账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井盖类型

X坐标或纬度

Y坐标或经度

编号

井盖高程

井盖形状

井盖尺寸

井盖材质

使用性质

产权单位

管养单位

井盖状态

防坠形式

普查单位

普查人员

现场照片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

 

 

 

 

 

 

 

 

 

 

 

 

 

 

 

 

 

 注:1.窨井盖位置精度:参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规定,平面位置测量中误差ms不得大于±5cm(相对于邻近控制点),高程测量中误差mh不得大于±3cm(相对于邻近控制点);

2. X坐标为平面坐标,单位米,Y坐标为平面坐标,单位米;纬度为球面坐标,格式:度.分秒,经度为球面坐标,格式:度.分秒;

3.井盖编号应为唯一编号,编码由4个码段共16位数字组成,依次为:6位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2位大类代码、2位小类代码、6位顺序代码,如三明市三元区下洋新城路口西10面处步行道上的电力井盖,按照本部分的编码规则,三元区的行政区划代码为350404,其部件大类为公用设施,代码为01,小类为电力井盖,代码为05,顺序代码(序号)为000012,则该电力井盖的标识码为3504040105000012;参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2013;

4.井盖高程单位米;

5.窨井盖尺寸应采用钢尺直接量测,读数至毫米。圆形井盖量测直径,记为700;方形井盖量测长、宽,记为800X800;椭圆形井盖量测长、短轴,记为800X600;异形井盖量测最小外接矩形长X宽,记为800X500;

6.窨井盖材质应按常见的球墨铸铁、灰铁、水泥混凝土、再生树脂和聚合物复合井盖等分类填写;

7.窨井盖使用性质,即窨井盖对应的管线类型,包括给水、排水(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燃气(煤气、液化气、天然气)、热力(热水、蒸汽、温泉)、电力(供电、路灯、交通信号)、通信(有线电视、信息网络、广播、共通、电信、网通、联通、移动、铁通、军用通讯、省广、安防)等,参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规定;

8.窨井盖井盖状态应分为:完好、破损、丢失、下沉、隆起、转动、震动、掩埋、占压、错盖、异响、井周破损等;

9.窨井盖防坠形式,应对所有的排水(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管线进行防坠形式调查,防坠形式应分为:防坠网、防坠栏杆、防坠井盖、防坠隔板、无防坠措施等。

 

附件2

建瓯市窨井盖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情况季度汇总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送时间:

序号

井盖类型

已排查总数量(个)

本季度排查数(个)

已发现的问题窨井盖数(个)

本季度发现的问题窨井盖数(个)

已完成整改的数量(个)

本季度完成整改的数量(个)

1

 

 

 

 

 

 

 

2

 

 

 

 

 

 

 

3

 

 

 

 

 

 

 

4

 

 

 

 

 

 

 

5

 

 

 

 

 

 

 

6

 

 

 

 

 

 

 

   注:1.类型包括供水、排水、污水、燃气、电力、通信、广电、交警、监控、路灯等;

     2.已排查总数量、已发现的问题窨井盖数、已完成整改的数量均为累计数。

      

      

附件3

建瓯市问题井盖详情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送时间:

类型

已发现的问题窨井盖数(个)

人为盗窃破坏窨井盖数(个)

缺损的数量(个)

响动的数量(个)

凹凸不平的数量(个)

防坠装置缺失的数量(个)

井周破损的数量(个)

其他情形数量(个)

 

 

 

 

 

 

 

 

 

 

 

 

 

 

 

 

 

 

 

 

 

 

 

 

 

 

 

 

 

 

 

 

 

 

 

 

 

 

 

 

 

 

 

 

 

 

 

 

 

 

 

 

 

 

     注:1.类型包括供水、排水、污水、燃气、电力、通信、广电、交管、监控、路灯等;

       2.个数均为累计数。

4. 灯饰生产车间工作流程及标准

芯片制造的过程就如同用乐高盖房子一样,先有晶圆作为地基,再层层往上叠的芯片制造流程后,就可产出必要的 IC 芯片(这些会在后面介绍)。

然而,没有设计图,拥有再强制造能力都没有用,因此,建筑师的角色相当重要。

设计第一步,订定目标 在 IC 设计中,最重要的步骤就是规格制定。

这个步骤就像是在设计建筑前,先决定要几间房间、浴室,有什么建筑法规需要遵守,在确定好所有的功能之后在进行设计,这样才不用再花额外的时间进行后续修改。

IC 设计也需要经过类似的步骤,才能确保设计出来的芯片不会有任何差错。

规格制定的第一步便是确定 IC 的目的、效能为何,对大方向做设定。

接着是察看有哪些协定要符合,像无线网卡的芯片就需要符合 IEEE 802.11 等规范,不然,这芯片将无法和市面上的产品相容,使它无法和其他设备连线。

最后则是确立这颗 IC 的实作方法,将不同功能分配成不同的单元,并确立不同单元间连结的方法,如此便完成规格的制定。

设计完规格后,接着就是设计芯片的细节了。

这个步骤就像初步记下建筑的规画,将整体轮廓描绘出来,方便后续制图。

在 IC 芯片中,便是使用硬体描述语言(HDL)将电路描写出来。

常使用的 HDL 有 Verilog、VHDL 等,藉由程式码便可轻易地将一颗 IC 地功能表达出来。

接着就是检查程式功能的正确性并持续修改,直到它满足期望的功能为止。

5. 路灯生产车间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道路宽度和照明需求

农村安装太阳能路灯一般安装距离间隔,先要看道路的宽度和对照明的需求:农村路灯的灯杆之间的间距,国家没有相应的标准要求,农村路灯一般是采用 单侧照明,根据城市道路照明中对于间距的规定国家标准号CJJ45- 2015),只要达到:间距≤3倍安装的高度即可。比如灯杆的安装高度是8米,那么间距在24米以内是符合要求的。

一般来说道路不超过10米时, 可以用单侧交叉方式进行安装;

如果道路超过15米,建议采用用两侧对称布灯方式。像60w分体式太阳能路灯最佳的距离是30米-50米,30w-体化太阳能路灯30米即可。

二、布灯方式

布灯时一般多采用以下3种布灯方式:单侧布灯、两侧交叉布灯、两侧对称布灯,向十字路口、丁字路口及弯道等特殊道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布灯。如果像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都需要照明可以采用单侧或双侧双向布灯方式。

三、照明需求和场所特点

在太阳能路灯布灯时还需要考虑照照明需求和场所的特点,如一般农村道路可以选用20*和30w的太阳能路灯,安装距离在25- 30米就可以了,如果瓦数太大有点资源浪费,瓦数太少起不到应用的作用。

农村安装路灯距离为30至50米可以采用以下三种布灯方式:单侧布灯方式、两侧交叉布灯方式、两侧对称布灯方式。丁字路口布灯、十字路口不等、弯道布灯等特殊情况可按情况布灯。

(1 )对于路面宽度不超过10米时,太阳能路灯宜采用单侧布灯方式进行照明就足够。

(2)而对于道路照明宽度为10-15米时,海光照明路灯厂家建议采用两侧交叉布灯方式安装太阳能路灯,

(3)当道路照明马路宽度超过15米时,宜采用两侧相对称布灯方式安装太阳能路灯。

(4)对于丁字路口,可在丁字接近三角部位布置-盏灯, 在接近十字路口部位至少布置两盏灯进行照明。

(5)路口处一般都设有监控摄像机,需要拍摄清楚,-般根据拍摄要求进行布置是路灯安装间距的选择方案。

6)而在弯道处则- -般在其外侧布置太阳能路灯,以免意外交通撞上

6. 路灯生产车间图片

要看材质,而且整套灯下来设计的设备很多!压铸机,喷塑车间,卷轧机,开料机,镀锌车间,喷漆车间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