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扬机事故应急措施(卷扬机事故分析)

海潮机械 2023-01-20 10:47 编辑:admin 98阅读

1. 卷扬机事故分析

小型吊车的吊车构中出现异常声音:根据维修人员的多年经验,可以在平衡阀上观察并判断故障点。 平衡阀的特点是:缓慢打开和快速回油,因此平衡阀对提升机构具有安全保护作用。 异常噪音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设备使用时间较长,并且工作人员没有及时维护液压系统,导致减震部分中的油少,从而增加了减震并影响了开启时间。 平衡阀的开度,导致平衡阀打开并抬起制动器。不协调的开度会发出喀哒声。

  最好的解决方案是拆卸平衡阀,清洗,组装,调整等,这样可以消除故障现象。 另外,为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好维护工作。

  小型吊车的起重能力弱:可能是由于液压马达的过大排量,导致容积效率显着下降,并导致起重能力下降; 或控制元件溢出和倾斜,导致系统压力升高,最终导致升力弱。

  解解决决方方案案:卸下电机排油口,然后操作升降机构以观察其是否正常; 拆下上下阀组的升降溢流阀进行检查,发现内部零件损坏,导致系统压力无法上升,我们只需要更换零件并将压力调节至设计值即可返回 正常

2. 卷扬机安全检查

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一、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机身和地锚连接必须牢固,卷扬机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垂直对应,卷扬机距离井架滑轮一般应不小于15m。

二、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轮、体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检查钢丝绳与井架有无磨擦情况。

三、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卷筒钢丝绳最小须保留三圈,作业时不准有人跨越卷扬机的钢丝绳。

四、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并应用齿轮保险卡牢。

五、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严禁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六、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七、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将运送物放下。

八、作业完毕、应将料盘落地、关锁电箱。

3. 提升设备过卷扬事故属于什么事故

一、职工伤亡事故的伤害程度分类

1、按伤害程度分:根据国家标准(gb/t15236-94),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

(1) 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 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3) 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 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按经济损失程度分:根据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事故通常分为:

(1) 一般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

(2)较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或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三、船舶交通事故分级标准

1990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的第16号令船舶交通事故统计规则,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风灾、火灾及其他造成财产和营业员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船舶的等级、死亡人数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船舶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四、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根据公安部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各类的标

准如下: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五、 铁路行车事故分类

1987年12月10日铁道部颁布的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按照事故的性质、损失及对行车造成的影响,将行车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一) 重大事故

1、客运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构成重大事故:

(1)人员死亡3人或死亡、重伤5人及其以上者;

(2)机车中破1台;

(3)动车、客车中破1辆;

(4)货车大破1辆;

(5)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或影响本列车满2小时。

2、其他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构成重大事故:

(1)人员死亡3人或死亡、重伤5人及其以上者;

(2)机车大破1台或中破2台;

(3)动车、客车大破1辆或中破2辆;

(4)货车报废1辆或大破4辆(大破2辆折合报废1辆);

(5)单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2小时。

3、调车作业(包括机车车辆整备作业)发生冲突或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时,构成重大事故:

(1)人员死亡3人或死亡、重伤5人及其以上者;

(2)机车大破1台;

(3)动车、客车报废1辆;

(4)货车报废3辆;

(5)单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2小时。

4、由于铁路技术设备、其他临时设备破损或货物装载不良,致使铁路技术设备破损,造成2款各项后果之一时,构成重大事故。

(二) 大事故

1、客运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构成大事故:

(1)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2人及其以上者;

(2)中途摘车或货车中破1辆;

(3)重型轨道车报废;

(4)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1小时,或影响本列车满1小时;

(5)报废钢轨200米及其以上或钢筋混凝土轨枕500根及其以上。

2、其他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构成大事故:

(1)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2人及其以上者;

(2)机车中破1台;

(3)动车、客车中破1辆;

(4)货车大破1辆或中破2辆;

(5)重型轨道车报废;

(6)单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1小时;

(7)报废钢轨200米及其以上或钢筋混凝土轨枕500根及其以上。

3、调车作业(包括机车车辆整备作业)发生冲突或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时,构成大事故:

(1)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2人及其以上者;

(2)机车中破1台;

(3)动车、客车大破1辆或中破2辆;

(4)货车报废1 辆或大破2辆;

(5)重型轨道车报废;

(6)单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1小时;

(7)报废钢轨200米及其以上或钢筋混凝土轨枕500根及其以上。

4、由于铁路技术设备、其他临时设备破损或货物装载不良,致使铁路技术设备破损,造成(2)款各项后果之一时,构成大事故。

4. 卷扬机检测报告

塔吊每日检查表

项目名称:AD档案馆 塔吊编号: 检查日期:从 年 日到 年 月 日

检 查 内 容

检 查 结 果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基础

稳定性;混凝土强度及试压报告;位置合理性;平整度、承载力应符合本机说明书要求;排水措施。

塔身结构

结构无变形、开焊、裂纹;螺帽、销轴高强度螺栓等零部件配置整齐,无松动缺损、严重锈蚀垂直度≤3‰;爬梯设置防护圈应符合国家标准;杆件无交叉嫁接;开口销不得用金属丝代替。

吊钩

无裂痕、变形、严重磨损;钩身无补焊,钻眼现象。

钢丝绳

完好、无断股;断丝不超过10%;型号、规格、长度符合本机说明书规定;固定绳卡数量与绳径匹配,卡间距为6-7 倍绳径;捆绑起重索具符合要求。

限位保险

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配置齐全,牢固、灵敏、可靠;吊钩保险、卷筒保险等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正常、有效。

附着架

框架、附着杆安装正确、牢固;无开焊、变形、裂纹;各处螺栓、轴销齐全牢固;间距、数量、安装固定符合说明书要求;架体不得擅自改动。

机构传动

减速机、卷扬机、制动器、回转机构、液压顶升系统部件齐全、工作正常;传动部位有防护罩;油箱有足够容量;油路无泄露、堵塞现象;平衡重、压重符合本机说明书要求。

电气

电缆用横担、瓷瓶固定;无破损;各接地、接零保护装置符合要求;开关等配电装置齐全有效;绝缘良好;接闪器、避雷等接地装置良好。

安全距离

与建筑物周围施工设施之间距离≥0.5 米;多塔作业相互间应符合要求;有防碰撞措施;各部位与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防护措施应达到电业部门规定要求。

卷筒滑轮

卷筒两侧边沿的高度大于钢丝绳直径2 倍;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保留3 圈;滑轮应设有防绳跳槽装置,且与滑轮最外沿间隙不得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转动灵活、无卡塞现象。

加固措施

施工现场配备加固器具,设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持证上岗

使用过程中塔吊司机、信号工、登高架设和起重工等各类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作业人员签字:

备注:

塔吊交接班记录

本班设备运行情况:

本班设备作业项目及内容

交班司机:

接班司机

交接班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塔吊交接班记录

本班设备运行情况:

本班设备作业项目及内容

交班司机:

接班司机

交接班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塔吊交接班记录

本班设备运行情况:

本班设备作业项目及内容

交班司机:

接班司机

交接班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5. 卷扬机故障分析

卷扬机自动下落,是工作中有,但不是常见的事。因为对机械设备要根据其现状进行检查,及使用年限的规定要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就是制动控制系统出问题了。抱闸松动或者是抱闸皮磨损严重所造成,其后果非常严重。所以检查机械设备一定要认真负责。

6. 卷扬机受力分析

可以。

卷扬机安装在平坦、开阔、前方无障碍且离吊装中心稍远一些的地方。用桅杆吊 装时,离开的距离必须大于桅杆的长度。可用地锚、建筑物基础和重物施压等为锚固点。 绑缚卷扬机底座的固定绳索应从两侧引出,以防底座受力后移动。卷扬机固定后,应按 其使用负荷进行预拉。

3.由卷筒到第一个导向滑车的水平直线距离应大于卷筒长度的 25 倍,且该导向滑 车应设在卷筒的中垂线上,以保证卷筒的入绳角小于 2°

7. 卷扬机隐患排查

一、安全技术检查要点

初步了解施工现场概况,确定设备堆放位置,桩机进场后要检查进场设备配件是否齐全,做好基本准备工作后开始装配,重点对以下部分内容进行检查。

1、装配前准备工作

(1)认真研究、掌握现场基本资料;在作业区周围竖立施工围栏和相关警示牌;

(2)合理确定桩机设备的停放位置;

根据现场情况,首先要远离河塘、泥浆坑、高压线、软弱土层、周围建筑物等;按施工组织设计尽量选择在第一根施工的桩位附近堆放停靠。

(3)清理装配现场障碍物、平整场地,必要时铺设垫块或枕木扩大桩机承托面积;大吨位(静力压)桩机停置场地平均地基承载力应不低于35kPa;

(4)检查设备配件、辅助施工设备是否齐全,如配重、导管、砼搅拌机、灰(泥)浆泵、电焊机、检测仪器等,施工前应按其相应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进行检查,其安放位置应方便施工管理;

(5)合理安排电气控制线路铺设位置和方向,尽量缩短桩机与配电(箱)柜之间的距离,减少线路功率损耗。一情况下,作业点(桩位)与电力供应点距离控制在200m内为宜,启动电压降不大于额定电压10;夜间施工必须配置充足的、独立敷设线路的照明点位;

(6)非装配人员应远离设备装配现场。

2、机械部件装配检查

根据不同类型桩机特点,按厂家说明书要求顺序装配,注重以下几点检查事项:

(1)主要受力结构杆件及行走机构没有(焊缝)裂纹、扭曲变形、严重锈蚀等情况,如钻孔机导向槽变形影响桩身垂直度,振动类桩机立柱导轨变形影响振动锤滑行等;

(2)杆件、锤箱等各位置(高强)螺栓、法兰、销轴等紧固部(扣)件连接必须可靠紧密;

(3)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磨损严重的配件;

(4)钢丝绳没有断股、严重锈蚀磨损现象,保护油脂涂抺均匀;在吊钩、滑轮等部位应有可靠的防脱钩保险、防钢丝绳跳槽等保护装置;严格执行报废标准,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钢丝绳;

(5)电流(压)表、油压表等控制仪表工作状态良好;

(6)电机、卷扬机等传动部件安全防护罩完好无损;

(7)水油控制阀门、电气按钮开关密封良好、启动自如。

3、传动系统及油路、润滑检查

桩机的传动系统由机械、液压动系统综合组成,完成机械杆件装配后,应重点检查传动系统及其润滑、油路工作及保护状况。

(1)根据厂家使用手册要求,按时、按季、按质更换与传动部件相对应的、适应季节温度要求的机械油、齿轮油、润滑油脂等;

(2)电动机、变(减)速箱、齿轮、卷扬机、液压等传动部件磨损值不得超标且工作正常;

(3)传动部件滑轮、导向装置、转动轴转动自如,油脂涂抺均匀,如液压缸、振动(锤)箱等部位;

(4)检查油路管、接头管夹是否破损、松动、渗油、泄漏、密封件应完好;

(5)液压泵、阀等元件清洁干净、固定牢靠,液压油经过严格过滤,其油粘度、清洁度正常。

4、电气控制线路检查

(1)配置岗位培训合格的专业电工,专人管理桩基施工电气控制系统,严格执行配电安全管理技术标准,经常巡视现场用电箱拒线路和控制开关,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并修复;

(2)桩机设备、辅助施工设备配置各自专用开关配电箱,门锁齐全,实行“一机一闸”制度;

(3)供电线路应满足桩机用电功率、电压要求,电缆线截面必须与桩机用电功率匹配,如DZ90振动桩机距离电力变压器100m内,变压器功率应大于200kVA,电缆线截面积大于120mmsup>2

(4)电动机三相接线正确符合电气原理图、绝缘测试值合格(如大于0.5MΩ),其接线盒内端子接线正确可靠、端子没有松动脱落、绝缘良好;

(5)对电缆线进行外观和内部绝缘、导通实验检查,检查有否破损、内部芯线断裂、芯线之间绝缘测试值必须满足使用手册要求(如大于2 MΩ)等;

(6) 电气控制线路宜架空敷设或加设钢管保护等措施,严禁重物碾压、受拉,电气主回路与机体间耐压实验合格;

(7)配电箱内安装符合标准的漏电、隔离、短路、失压、过流等保护装置,电气系统防雷、接零接地线路连接良好,电阻值符合要示(如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8)其他电气部件的绝缘、接触良好,连接牢固、线路通畅、控制电信号反映正确。

二、施工及拆卸安全技术检查要点

装配完毕的桩机设备在施工时,应严格按相关工作流程操作,施工期间也应经常检查、观测其工作状态,并按组织设计确定的桩位顺序进行施工。开工前,技术人员应向全体(机组操作)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技术交底,配置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1、桩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严格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施工,施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岗位;

2、操作人员应熟悉牢记桩机设备功能作用、技术指标、使用条件等内容,操作应准确平缓,严禁超负荷、机械带病及野蛮操作施工;

3、在正式施工前,应对装配完毕的桩机设备及辅助设备进行空负荷联合试运转查看,看各部件(位)动作是否正确平稳,无异常响声,控制仪表反映是否灵敏,电气线路工作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修复;

4、对施工可能造成邻近房屋开裂、管线断裂、漏水漏气、路基下沉等不良情况,应事先制定应急抢险方案,报建设、监理单位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