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开关送检包装(压力容器送检提供什么材料)

海潮机械 2023-01-14 03:26 编辑:admin 208阅读

1. 压力容器送检提供什么材料

1.《安全阀校验申请单》。

2.安全阀出厂铭牌、产品标志(安全阀出厂铭牌或产品标志上必须有清晰的制造单位名称或商标、“TS”制造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压力级别以及适用介质等)。

3.旧安全阀应有清晰的校验铭牌且铅封完好,或能提供上次校验报告。

4.一般应明确登记安全阀所保护的附属设备的名称(锅炉型号、压力容器名称或压力管道名称等)、使用证号和安装部位。

5.首次送检的客户,还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复印件。

2. 压力容器送检提供什么材料和手续

1.1 压力容器的界定范围

1.1.1 受压元件(pressure part)

在容器中直接承受压力载荷(包括内压或外压)的零部件,指盛装、封闭压力介质的容器壳体元件和其他密闭元件、开孔补强圈、外压加强圈等。

1.1.2 非受压元件(non-pressure part)

为满足使用要求与受压元件直接焊接成为整体而不直接承受压力载荷的零部件,如支座(或吊耳)及其垫板、保温圈、塔盘支承圈等。非受压元件通常是承载(非压力载荷)元件。

1.1.3 界定范围

GB/T 150适用的压力容器,其范围界定在以下范围内:

(1)容器与外部管道连接:

(a)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坡口端面;

(b)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

(c)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

(d)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

(2)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压封头、平盖及其紧固件。

(3)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

(4)直接连接在容器上的非受压元件,如支座、裙座等。

(5)容器的超压泄放装置(见GB/T 150.1附录B)。

1.2 GB/T 150(GB/T 150.1~150.4)的适用范围

1.2.1 GB/T 150适用范围

(1)GB/T 150.1原则上适用于1.1.3条界定范围内的典型金属制压力容器;

(2)GB/T 150.2~150.4适用于1.1.3条界定范围内的钢制“GB/T 150容器”;

(3)与受压元件焊接成为整体的非受压元件(见1.1.2条),这些元件应符合GB/T 150或相关标准的规定;

(4)直接连接在容器上的超压泄放装置(安全阀、爆破片装置);

(5)上述范围内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

1.2.2 GB/T 150容器

在GB/T 150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通常习惯地称为“GB/T 150容器”,其压力、温度和截面尺寸的限定参数规定如下:

1.设计压力(design pressure)

钢制容器设计压力p适用范围以数轴表示如下:

其他金属材料制容器设计压力p按相应引用标准确定。

2.设计温度(design temperature)

GB/T 150适用的设计温度范围取决于金属材料允许的使用温度(service temperature)范围。

钢制容器使用温度上限:为GB/T 150.2中许用应力表内各钢号材料所对应的上限温度。对于承受外压的容器,其上限为外压计算图表中给出的上限温度。

钢制容器使用温度下限:

——奥氏体不锈钢:-196℃(注:增加某些冲击试验要求时,则可用于更低的温度);

——低温压力容器用钢:对于板、管、锻件、螺栓,按GB/T 150.2相关条文或表格中所规定的各钢号材料“使用温度下限”或“最低冲击试验温度”;

——螺母用钢材:按GB/T 150.2螺母用钢表格中规定的“使用温度范围”;

——上述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20℃。

其他金属材料制容器适用的设计温度范围按相应引用标准确定。

3.容器内边界截面尺寸大于或等于150mm

对于圆形截面:该尺寸系指直径;

对于矩形截面:该尺寸系指对角线;

对于椭圆形截面:该尺寸系指长轴。

1.2.3 GB/T 150不适用的各类容器

(1)设计压力低于0.1MPa且真空度低于0.02MPa的容器;

(2)《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管辖的容器;

(3)旋转或往复运动机械设备中自成整体或作为部件的受压器室(如泵壳、压缩机外壳、涡轮机外壳、液压缸等);

(4)核能装置中存在中子辐射损伤失效风险的容器;

(5)直接火焰加热的容器;

(6)内直径(对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的最大几何尺寸,如矩形为对角线,椭圆为长轴)小于150mm的容器;

(7)搪玻璃容器和制冷空调行业中另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容器。

3. 压力容器报检准备的材料资料

压力容器报检,不知你所说的是什么报检,是定期检验还是安装监督检验。

定期检验: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所)交一份《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申请》,就可以了。

安装监督检验:压力容器安装不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只告知就可以了。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TSG R7004-2013

第四条 安装监检仅适用于医用氧舱的安装。

还有问题继续问

4. 压力容器送检提供什么材料呢

(l)了解压力容器的制造、使用情况。检验员在检验前,应审查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及现场组装等方面的技术资料;审查容器运行记录、历次检验记录及有关修理或改造的文件。

(2)检验前的停运准备。容器从运行转入待检状态,应缓慢降压、降温。彻底切断容器与其他设备,特别是与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设备的通路。关闭阀门并用盲板严密封闭。将内部介质排除干净,盛装可燃、毒性或窒息性介质的容器,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并经取样分析合格。切断与容器有关的电源,拆除保险丝,并挂上严禁送电的明显标志。拆除妨碍检查的内件,清除内部污物。

(3)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便于进行检验和检测工作。

(4)对槽、罐车检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车体移动。

(5)检测仪器和修整工具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并有可靠的接地。如需现场射线探伤时,应隔离出透照区,设置安全标志。

5. 压力容器检测内容

你说的压力试验实际上是耐压试验。 注意事项:

1、全面检验合格后方允许进行耐压试验

2、耐压试验前,压力容器各连接必须装配齐全,紧固妥当

3、耐压试验场地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安全部门检查认可

4、耐压试验过程中,检验人员与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到试验现场进行检查

5、检验时不得进行与试验无关的工作,无并人员不得在试验现场停留

6、耐压试验至少采用两个量程相同并检定合格的压力表,压力表安装在容器顶部;低压容器表精度不低于2.5级,中、高压不低于1.6级,量程为试验压力的1.5-3倍,表盘直径不小于100MM

7、液压试验后,使用单位应按其规定进行对试验用液体进行处置以及对容器内表面进行技术处理

8、对盛装易燃介质的容器,如以氮气试验后,应保留0.05-0.1MPA余压,保持密封

6. 压力容器定检需要什么资料

1、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尤其是各级岗位的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完整、真实;有无违反规章制度和纪律情况;

2、压力容器的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验、检定;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3、设备是否完好,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阀门、管路)部位、焊接接头等是否有裂纹、过热、变形、泄漏、损伤等,有无安全隐患;

4、容器外表面有无腐蚀,有无异常结霜、结露等;保温层有无破损、脱落、潮湿、跑冷;检漏孔是否畅通,检漏孔、信号孔有无漏液、漏气;排放(疏水、排污)装置是否完好;

5、压力容器与相邻管道或者构件有无异常振动、响声或者相互摩擦;支承或者支座有无损坏,基础有无下沉、倾斜、开裂,紧固螺栓是否齐全、完好;罐体有接地装置的,检查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6、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的监控措施执行情况和有无异常情况;

7、正常运行的特种设备是否按照要求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

8、在用压力容器按照技术规范全面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检机构提出全面检验的要求。

9、压力容器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对其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0、安全检查要有记录,以便备查。

11、对违反《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有关部门举报。

7. 压力容器定检内容

是这样规定的: 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 下次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当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

(4)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5)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符合其规定条件的,可以适当缩短或者延长检验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