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烘道炉安全操作规程
没多大的改动,将生物质炉出火口对着现有的炉门就好了,炉膛小改
2. 管式炉安全操作规程
管式炉通氩气100度以下可以关掉
3. 烘干炉安全操作规程
原因如下:
我们在使用滚筒烘干机时未能按照规范进行使用,出现了装载超量,又或者超长时间使用,从而带来电机负载大及过热问题,终导致设备进入断电保护,出现自动停机的现象。该问题的解决我们则可通过规范操作,控制好每筒的装载量(大容量的70%左右)及工作时间(单天使用应不超过10小时),同时还需做好滚筒烘干机的除热工作,确保其工作环境。
4. 烘烤炉安全操作规程
把要烤的东西挂在周围灶壁上,在炉灶靠中间位置点燃木炭,然后上面灶口盖好炉盖,慢慢烘烤就是了
5. 煤气烘干炉安全操作规程
电热干燥箱预热到了设定温度就会减小功率或停止加热以保持恒温。
所以不要紧
不能说安全不安全,任何一种电器,若是不按操作规范使用,存在的安全隐患都是相同的。因此无需对烘干机特别的看待。按照规定操作,使用时有人在家,不用时及时断电,定期检查温度与保护开关是否正常等,有问题及时换修,就没那么多问题了。
6. 焙烧炉安全操作规程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防止烧结球团生产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烧结球团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烧结球团厂(车间、下同)的设计、施工安装、生产、维修和管理。
1.3新建、改扩建或技术改造工程,其安全防护装置劳动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4现有企业的所有设施,不符合本规程要求者,应在技术改造或大、中修时予以解决。在问题解决以前,应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
1.5厂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制。
厂长、车间主任、工(段)长和班组长,分别对本厂、本车间、本工段和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和业务部门对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和劳动卫生负责。
1.6厂必须认真执行安全大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问题应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及时解决。
1.7对新入厂的职工的代培实习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工作;调换工种的人员,应进行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特殊工种的人员应进行专业技术基础知识的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上岗操作。
1.8对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的有关人员,应视其情节的严重程度,分别予批评教育、经济制裁、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厂区布置与厂房建筑
2.1厂址选择,必须防止洪水、海潮、飓风等危害;避开断层、流砂层、淤泥滑、天然溶洞等不良地质地段,主要厂房及烟囱,应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否则,应采取措施,达到要求后方可建厂。
2.2新建的烧结球团厂,应位于居民区及工业场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厂区边缘至居民区的距离应大于100m。
2.3烧结室和球团焙烧室的主厂房的配置,应与季节盛行风向相垂直。厂区办公、生活设施应设在烧结机或球团焙烧机(窑)季节盛行风向上风侧100m以外。
2.4烧结机、单辊破碎机、热筛和球团焙烧的尾部位设有起重设施和检修用的运输通道。
2.5采用热振筛的机尾返矿站和环冷机、带冷机的尾部均应设在+/-0.0平面以上。
2.6皮带运输机通廊净空高度,一般不应小于2.2m,热返矿通廊净空高度一般不应小于2.6m;通廊倾斜度为8~12度时,检修道及人行道均应设防滑条,超过12度时,应设踏步。
3基本规定
3.1一般安全要求
《固定式钢直梯》车间主要危险源或危险场所,应设有“禁止接近”、“禁止通行”或其他安全标志。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应分别符合《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的规定。
3.1.2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平台,应分别符合《固定式钢直梯》、《固定式钢斜梯》、《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和通道、走梯的出入口,不得位于吊车运行频繁的地段或靠近铁道。否则,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3.1.4皮带机、链板机需要跨越的部位应设置过桥,烧结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烧结机应设置中间过桥。
3.1.5水封槽上和水沟上应设安全篦条或盖板。
3.1.6设备裸露的运转部分,应设有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3.1.7吊装孔必须设置防护盖板或栏杆,并应设警告标志。
3.1.8行车及布料小车等在轨道上行走的设备,两端应设有缓冲器和清轨器,轨道两端应设置电气限位器和机械安全挡。
3.1.9厂房内、转运站、皮带运输机通廊,均应设有洒水清扫或冲洗地坪和汗水处理等设施。排水沟、池应设有盖板,砂泵坑四周应设置安全栏杆。
3.1.10应建立操作牌、工作票制度,以及停送电和安全操作确认制度。
3.1.11应建立严格的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
3.1.12设备检修或技术改造,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多单位、多工种在同一现施工时,应建立现场指挥机构,协调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