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农果蔬超市(农产品连锁超市)

海潮机械 2023-01-05 09:51 编辑:admin 248阅读

1. 农产品连锁超市

是。

果蔬好生活超市隶属于北京沃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其旗下的以各式生鲜农产品、瓜果蔬菜为主要经营项目的连锁零售品牌。果蔬好生活超市的出现,为沃谷农业开拓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充分满足了公司自产自销的经营侧重点,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好的农产品供应链。

2. 农产品连锁超市有哪些

广西家广福中心市场成立于2019年4月25日.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力东门国际文化广场B1栋812号。经营的项目主要有农产品,家具,船上用品,包装材料,五金交电,珠宝首饰的批发与零售。家广福是广西省比较有名气的连锁超市。而且深受消费者的认可。

3. 农资连锁超市

农资店是目前农业服务的主力军,看似进入门槛较低,貌似只要有力气、有人脉、对农业知识稍微有些了解就能开店做生意了,谁料想,进入后才发现,原来农资是个高技术、高投资、高风险的行业。

那么,开一家农资店前期到底要投资多少钱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呢?

一、选址

开农资店选址很重要,农资店做的是农民的生意,所以店面一定要选择在交通便利的地方,或者是农村人喜欢去的地方,租房的话,一般要选些比较大的店面,农药摆放、肥料样品展示以及部分农用机械展示都需要一定的空间,在我们当地,这样的房租农村5000元左右,集镇20000元左右。

二、店面装修

店面装修也是农资店的重中之重,是店铺的形象,不要求有多么高端大气,起码看起来也要干净整齐。

门头制作1000元左右,货架柜台3000元左右,办公用品(现代农资人都开始升级了,做台账和了解农业信息都离不开电脑)等5000元左右,地面和墙面装修10000元左右。

当然,如果你有足够的影响力,能拉到农资经销商的赞助,这方面就可以省去不少钱,但大多刚开始从事农资经营的小白,还是自掏腰包比较现实些。

三、备货

做农资首先得有产品,这才是农资经营的主题,如今农资经营不比以往了,前些年,只要你想开店,就会有多家农资批发商挤破头支持你,不但为你提供可以赊欠的农资产品,还为你提供技术和宣传上的支持,所以,那时候开店进农资,不拿一分钱也能把门店塞得满满的。

现在农资行业都比较理性了,供货单位虽然可以为你提供免费的技术和宣传支持,但批资金是一定要付现钱的,然后在合作的过程当中,再根据你的信誉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授信。

农药、肥料、种子和农机这四大项,想运营起来,没有五万元以上是不行的。

四、经营垫资

说白了就是赊账,农民购买农资赊账,是目前农资界为头痛的问题,如果你想走赊销这条路,没有几万元的资金周转是不行的,要么你高起点,从开门那天起就没想过搞农资赊销。

五、管理及设备费用

如果你雇员工,如今农资界懂点农业技术的店员,年薪都在五万元左右,如果你是夫妻店的话,这笔钱可以省掉,前提是你必须努力学习,早日成为服务农民的技术达人,而如今学习的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刚开业,如果起步低的话,每年5000元的学习费用还是要的。

还有一些送货用的交通工具等,比如送肥料用的农用三轮车,没有万元的投入也是不行的。

六、其它费用

像办证、开拓市场、前期宣传和沟通协调等,这些也需要一定的费用,和以上费用加一块的话,开一家普通的农资店,没有150000元是搞不定的。

4. 品牌农产品超市

济南十大热门超市品牌:

1、济南华联超市

2、大润发

3、华润万家

4、家家悦

5、大与小进口生活馆

6、ole精品超市

7、统一银座

8、G-super(绿地全球商品直销中心)

9、星野家全球购

10、银座超市。

在以上超市中,济南华联超市有限公司隶属于济南华联集团,成立于2002年2月,是济南华联集团继发展综合百货业态之后,又一重点发展的连锁超市业态。

5. 农村连锁超市

乡镇最大的超市富迪超市,2002年12月富迪公司第一家乡镇超市,在仙桃市场林尾镇建城开业,从2003年开始富迪走出了仙桃,陆续在监利,荊州,洪湖,汉川,潜江,天门等十多个地市县的乡镇开辟经营网店,建立起主要由乡镇店和村级店组成的经营网络,成为江汉平原腹地最大的乡镇连锁超市经营公司,截止2008年底富迪连锁超市发展到485家

6. 农产品连锁店

润民达康,珍妮璐,咱地里,硒康缘,北大荒有机食品,康达九州五谷杂粮。

7. 农副产品超市

不是国企。农工商超市集团创立了"超市+基地"的农副产品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模式,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用体系保证"安全放心农工商,新鲜低价农工商"的经营特色。 2002年被农业部等九部委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004年被商务部认定为全国流通领域重点培育的大型企业集团。在2006年上海市首次服务名牌评选中,"农工商牌"荣获"上海名牌"。 农工商超市集团持续有效的发展,关键是选择了一条独特的发展道路:在特定的时期用了特定的人才,在适当的时候做了适当的事情。

8. 农产品连锁超市招聘

原因如下:

农产品订单员长期招聘是因为一年四季都有问农产品上市。需求比较大,而且现在一农户也不愿意把自己辛辛苦苦种出来的问东西便宜卖给中间商,所以需求就很大。

农产品是一种季节性的产品,它不同于工业产品,可以随时生产,农产品按照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每个季节有不同的农产品。

9. 农特产品超市

作为一个农村人来说,农产品一直是一个很热门的话题,如何提高农产品的销量,是农民增收的重要关心的问题,而销售农产品,是其中最重要的环节。

首先,农产品专卖店的位置选择,一般如果想销售农产品,我认为要选择大中城市,毕竟小的县城或者乡镇,大部分都是农民,不稀罕农产品!销量估计不行,选择大中城市,对于城市里的人来说,农产品专卖店有一定优势,看起来专业,正轨!

其次,农产品专卖店,要卖一些有特色的农产品,一般大众型的农产品没有什么竞争力,而且更没有价格方面的优势,既然是农产品专卖店,那么就卖一些有特色的,城里人都稀罕的不常见的农产品,比如有机水果,有机蔬菜,绿色无公害无污染有机野菜等等,相对来说这些有很大的竞争力,而且涉及到吃的,农产品,人们对于环境污染方面比较在乎,现在人们追求健康,追求无公害的食品,农产品,所以,我感觉既然是农产品专卖店,那么这样的农产品一定有很大的前景,也有很大的竞争力,更有价格优势!

10. 农产品连锁经营

可抵扣农产品销售发票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项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所列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的第(三)项所称的“销售发票”,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有人认为,根据财税〔2012〕75号文件,农业生产单位(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笔者认为,这是对财税〔2012〕75号文件的片面理解。财税〔2012〕75号文件仅对流通环节的农产品销售发票进行了规定,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未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或申请代开的普通发票可以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该文件并未对生产环节的农产品销售发票进行规定,并未直接规定农业生产单位(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或申请代开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农产品增值税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4〕56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可视为免税农业产品按10%(注:2002年1月1日起提高到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的通知》(商建发〔2005〕1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额抵扣。对纳入试点的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税务部门要指导其正确使用、填开农产品收购凭证。对试点企业从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产品的,应鼓励其取得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抵扣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根据税收原理,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免征增值税的,下游购进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另有规定除外。为了扶持农业生产,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下游购进方(一般纳税人),可以特别抵扣,抵扣率为13%。一般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未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率为13%,下游购进方(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13%;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未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未抵扣上游的进项税额,下游购进方(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13%。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下游购进方(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具体分为9种情形,如表1所示:

表1 农产品增值税处理

销售或进口农产品情形

销售方

购进方(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

免税,开具普通发票

抵扣13%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

免税,开具或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抵扣13%

3.农户销售自产农产品

免税,销售方不开发票

购买方开具收购发票,抵扣13%

4.一般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未享受免征增值税的

税率13%,开具专用发票

抵扣13%

5.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未享受免征增值税的

征收率3%,开具或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抵扣13%

6.一般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的

免税,开具普通发票

不得抵扣

7.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的

免税,开具或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不得抵扣

8.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和大豆

免税,开具专用发票

抵扣13%

9.进口农产品

不征税

进口时,按13%税率缴纳进口增值税,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抵扣13%

可抵扣的农产品发票

因此,农业生产单位(包括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销售自产农产品,开具免税普通发票,可以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为了消除误解,避免税收争议,建议财税〔2012〕75号文件第三条修改为: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未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或申请代开的普通发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所列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的第(三)项所称的“销售发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综上所述,可抵扣的销售方开具的农产品普通发票,包括三种情形:一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开具的免税普通发票;二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开具或申请代开的免税普通发票;三是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未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征收率为3%,开具或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可抵扣的销售方开具的农产品普通发票,不论是一般纳税人开具,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或申请代开,不论是免税,还是征收率3%,抵扣率一律为13%。

可抵扣的农产品专用发票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一般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未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开具的税率为13%专用发票;二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和大豆免税开具的专用发票。农户销售自产农产品,购进方开具收购发票抵扣13%。进口农产品,按13%税率缴纳进口增值税,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