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类建筑物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也可采用由接闪网、接闪带和接闪杆混合组成的接闪器。接闪网、接闪带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20m×20m或24m×16m的网格;当建筑物高度超过60m时,首先应沿屋顶周边敷设接闪带,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上,也可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外。接闪器之间应互相连接。
4.4.2 突出屋面物体的保护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4.3.2条的规定。
4.4.3 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应大于25m。当建筑物的跨度较大,无法在跨距中间设引下线时,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并减小其他引下线的间距,专设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25m。
4.4.4 防雷装置的接地应与电气和电子系统等接地共用接地装置,并应与引入的金属管线做等电位连接。外部防雷装置的专设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4.4.5 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当其女儿墙以内的屋顶钢筋网以上的防水和混凝土层允许不保护时,宜利用屋顶钢筋网作为接闪器,以及当建筑物为多层建筑,其女儿墙压顶板内或檐口内有钢筋且周围除保安人员巡逻外通常无人停留时,宜利用女儿墙压顶板内或檐口内的钢筋作为接闪器,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3.5条第2款、第3款、第6款规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深,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应按下式计算:
式(4.4.5)
2 当在建筑物周边的无钢筋的闭合条形混凝土基础内敷设人工基础接地体时,接地体的规格尺寸应按表4.4.5的规定确定。
表4.4.5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环形人工基础接地体的最小规格尺寸
表4.4.5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环形人工基础接地体的最小规格尺寸
注:1 当长度相同、截面相同时,宜选用扁钢;
2 采用多根圆钢时,其敷设净距不小于直径的2倍;
3 利用闭合条形基础内的钢筋作接地体时可按本表校验,除主筋外,可计入箍筋的表面积。
4.4.6 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按50Hz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确定,不应大于按人身安全所确定的接地电阻值。在土壤电阻率小于
2.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要求
一类二类三类防雷划分:“国规”适用所有建筑物防雷设计,防雷共分三类。
1、其中,第一类防雷建筑物是指具有0区、10区、1区或其他因电火花爆炸而造成巨大破坏的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概意)。
2、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包括国家级建筑物或其他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概意)。3、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是指除第一、二类之外的其他需要防雷的建筑物。
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最新
避雷针是过去的叫法,现在称接闪器。
根据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章节5‘防雷装置’的要求,接闪器可以用铜、镀锡铜、铝、铝合金、热浸镀锌钢、不锈钢、外表面镀铜的钢等各种材料制成,只要满足其最小截面和厚度的要求即可。也就是说,只要不是那么容易锈蚀,不至于因风吹雨打而轻易损坏,大多数常见的金属材料都可以用来制作接闪器。以最常见的铁质接闪杆为例,GB50057要求其最小直径不能小于8毫米即可。
4. 建筑物三类防雷措施是什么
每层避雷引下线一般最少做4处。
引下线规定
(1)引下线宜采用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选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48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mm。防腐措施和接闪器相同。利用建筑构件内钢筋作引下线,应符合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
(2)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明敷,并经最短路径接地,建筑艺术要求较高的可暗敷,但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80mm2。
(3)建筑物的消防梯、钢柱等金属构件宜作为引下线,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通路。
(4)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宜在各引下线上距地面0.3~1.8m之间装设断接卡。当利用混凝土内钢筋、钢柱作为自然引下线并同时采用基础接地体时,可不设断接卡。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设断接卡,其上端应与连接板或钢柱焊接,连接板处宜有明显标志。
(5)在易受机械损坏和防人身接触的地方,地面上1.7m至地面下0.3m的一段接地线应采取暗敷或镀锌钢管,改性塑料管或橡胶管等保护措施。
5. 建筑物设计防雷规范解读
一、防雷接地标准规范
不同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即我们常说的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1、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2、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3、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二类防香建筑物:
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3、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4、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5、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6、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7、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8、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1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9、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防雷接地标准规范及对应防雷措施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3。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4、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5、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6、在平均雷暴8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6.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相关参数
1、检测防雷装置的有效性,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等的连通性。
2、接地系统的有效接地电阻,要求≤10Ω。
3、电源防雷系统的对地绝缘阻抗是否在允许值,接地系统是否牢靠,瞬时钳压数值是否有变化等。
4、信息系统信号防雷系统,对于连接的电阻是否属于参数允许值,瞬时钳压数值是否有变化,对地绝缘电阻的正常值等。一般的防雷检测基本是有这些方面的,还要根据属地的地方性要求,毕竟高雷暴地区的要求会高一些。希望这些回答对你有帮助。
7. 防雷建筑物分类标准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高度超过30米的建筑物,建筑物高度超出30米的部位应采取防侧击雷。
2、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高度超过60米的建筑物,其上部占高度20%并且超过60米的部位应采取防侧击雷,而其余部位不需要采取防侧击措施
8. 一类二类三类防雷建筑物设计规范
国规”适用所有建筑物防雷设计,防雷共分三类。其中,第一类防雷建筑物是指具有0区、10区、1区或其他因电火花爆炸而造成巨大破坏的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概意);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包括国家级建筑物或其他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概意);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是指除第一、二类之外的其他需要防雷的建筑物。
9. 建筑物三级防雷标准
一级防雷等级最高。
防雷分为:直击雷防护和感应雷防护,感应雷防护又分为电源防雷和信号防雷,一般说的分级是指电源防雷分级来说的。
电源防雷等级根据设备不同可以分为1-4级。
一级:用一级分类实验的产品(10/350us),标称放电电流40KA-80KA,用于总配电房。
二级:用二级分类实验的产品(8/20us),标称放电电流一般为20KA-40KA,用于分配电柜。
三级:用三级分类实验的产品装于房间分配电箱,标称放电电流10KA-20KA。
四级:装于设备前端一般用防雷排插和信号等防雷器,标称放电电流5KA-10KA。
10.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
(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及设施;
(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等社会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以及各类电子信息系统;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程序、文书等应当依法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