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变流器回收(风电设备回收)

海潮机械 2023-01-04 22:50 编辑:admin 270阅读

1. 风电设备回收

欧洲拆除风电的根源

1.近些年欧洲的风能出现了变化,由于长时间出现超高压天气,海上风速大幅下降,风力发电电量大幅下降,降低了欧洲国家对风电的预期。

2.风电受自然因素的制约非常大,发出的电非常不稳定。最近因极端天气导致风电停摆,让欧洲国家普遍将风电归为垃圾电一类。

3.风电密集地区会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对动物的迁徙也造成影响。欧洲环保组织的话语权很大,他们一直游说政府反对风电的大规模建设。

4.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欧洲投建风电经济性非常低。欧洲没有完整的风机生产线,工业空心化对电力需求不大。因此风电投建成本高,回收却遥遥无期。

2. 风电设备回收价格

风力发电过程中,先将发的电经过变压整流然后,给蓄电池充电,在需要的时候再将蓄电池的电经过逆变器,逆变成我们所需的电压。

风力发电在有风的时候,风力发电机的电力经过变压整流,然后给电池充电,以化学能保存在电池中。

等风力减弱或消失的时候,再用电池放电带动低压电器,或者经过逆变器给其他电器供电。

通过风驱动风力涡轮机旋转,然后使用增速器来增加转速,从而驱动发电机发电,即将风的动能转换为机械能,然后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即风力发电。

通过风吹动叶片的机械能,带动齿轮箱,低速变高速,切割磁力线发电,通过连接每台风机的集电线路汇集到变电站升压,在通过电网送到千家万户。

3. 风电回收期

风力发电机机舱报废一般都会采用爆破的形式拆毁

整个风力发电设备,除了底部因为爆破而破损之外,其他部分因为有钢铁材质的构架保护,可以说是完好无损。

但是位于“头顶”的三片旋转叶片,因为比较脆,再加上从那么高的地方倒塌已经支离破碎了,恐怕也没有什么回收利用的价值了,

之后就是工作人员们的工作了,这些工作人员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拆除计划,

然后调动起重机、运输机等大型工业设备对风力发电设备进行善后处理。

一般来说,“拆除部队”会从上往下一点点拆除风力发电设备,这个过程的检查一定要非常仔细,因为这个风力发电设备虽然爆破拆除了,

但是其身上还是有很多的零件可以继续回收使用的。

4. 风电回收年限

永久占地的话,跟占多少面积、占多少米是没有关系的。

是看他建设的相关建筑是不是永久性建筑。如果是临时占地的话,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期限只能是两年。所以说如果是临时占地时间会比较短,建筑物也会在两年后拆除,并将土地恢复原状。但是如果是永久占地的话,可能短期内不会拆除。

5. 风力发电设备回收

举个例子吧!投五亿元建立的风电厂,在风力充足的地方,五六年能回收成本,一般使用寿命二三十年,且报销后有可观的废铜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应当不错,也符合低炭经济的发展潮流

6. 风电备件回收

风电场数字化系统包含:

1、数据采集全面感知采集

随着智能传感器、物联网和5G的兴起,更全面、准确、实时的数据采集成为可能,可以为智能风电设备的运行建立更详细的数字模型,为风电场管理提供准确有效的业务、气象等数据,满足不同场景的需求, 从而为智慧风电场精细化设计和运营决策需求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

2、风电设备远程智能运维

结合5G无人机、巡检机器人等智能产品,可实现风电设备状况的远程巡检,有利于云端设备运行和环境数据大数据分析,进行预测性维护和备件管理,减少设备停机和维护造成的损失,提高运维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为解决风电设备人工维护保养设备成本高、设备运行不稳定、故障频发等问题。

3、风电场远程虚拟管控

通过综合运用数字孪生、XR、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打造“智慧风电场”,建立环境气象、设备运行、能源管理、输电等虚拟模型,有利于依靠大数据分析优化集群运行参数,助力实现风电发电量的准确预测, 为管理者直观反馈风电场运行情况,优化实施运行控制策略,提高风电场发电效率。

7. 风电设备回收资质

需要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因资质标准不同,所承担的工程范围也是不同的。比如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船闸、升船机、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栈桥、人工岛及平台;

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水下开挖与清障、水下炸礁清礁等工程需要一类资质。

扩展资料:

港口建设牵涉面广,关系到临近的铁路、公路和城市建设,关系到国家的工业布局和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必须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远近结合、分期建设的原则制定全国,特别是沿海港口的建设规划。贯彻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或保护好国家的港口资源。

制定规划前要做好港口腹地的社会经济调查,弄清建港的自然条件,选择好港址,确定合理的工程规模和总体规划,进行可行性研究后,制定实施规划。有些港口,如运输燃料或原材料为主的中小型专业性港口,也可不经过前两个阶段,直接制定实施规划。

港口建设和所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息息相关,港口规划应和所在城市发展规划密切配合和协调。环境问题在总体规划中必须放在重要位置考虑,适当配置临海、临江公园和临海疗养设施,严格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创造出美好的空间,使港口对城市生活提供美好的侧面,成为市民休息的场所。

8. 风电设备回收龙头

十大风电的龙头公司:

1、 金风科技:国内最大的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制造商。

2、 明阳智能: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制造商、风电电站运营商。

3、 运达股份:根据海上风资源环境特点,开发完成了5MW海上风电机组样机。

4、 大金重工:全球风电装备制造产业的第一梯队企业。

5、 天顺风能:国内最具规模的风力发电塔架专业制造企业之一

9. 风电回收价格

风电场分为多类,一类风场为最好。正常情况下,如果国网建设配套不错,不大规模限电的话,风电场建设投资回收成本还是很快的。

如2MW风机,每期风场25台,即50MW风电场,投资约合4亿。按上网电价加补贴价6毛计算,成本回收是很快的。

如果电网配套建设不到位,电网波动大,限电严重,有风时间少,还是很头疼的事情。

10. 风力发电机回收

一、风电上网电价政策

近年来随着技术进步和发展规模的壮大,风力发电成本迅速下降,政府也逐步下调风电上网标杆电价。2019年起,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作为风电项目竞价的最高限价,要求陆上风电在2021年实现全面平价,体现了全面实施竞争配置的政策导向。

(一)陆上风电项目

1.标杆电价阶段

2009年7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按照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把全国分为四类资源区,并核定了对应的标杆上网电价。同时规定,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包括脱硫标杆电价和绿电补贴两部分;上网电价在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负担,并随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而调整;高出部分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解决。该分摊制度延续至今。

2014-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风电行业发展情况,接连出台多份政策文件,对陆上风电的标杆上网电价进行了3次降价调整。并鼓励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陆上风电项目的业主和上网电价;同时规定,通过竞争方式形成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当地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水平。

2.指导价阶段

2018年,根据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47号)要求,从2019年起,新增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以竞争的方式配置风电项目和竞价上网成为风电行业新趋势。

2019年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提出,集中式项目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上网电价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对于分布式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由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协商形成上网电价,不享受国家补贴;不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执行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风电指导价低于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下同)的,以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作为指导价;2021年1月1日起,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

(二)海上风电项目

1.标杆电价阶段

2014年6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216号),旨在促进海上风电产业健康发展,鼓励优先开发优质资源,首次规定了对于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区分近海风电和潮间带风电两种类型。2017年以前(不含2017年)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和潮间带风电项目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85元、0.75元。

2016年12月26日,《关于调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印发,规定2017年和2018年的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不作调整。同时,为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形成价格的作用,政府鼓励各地继续通过特许权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业主和上网电价。

2.指导价阶段

2019年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提出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不得高于上述指导价。考虑到我国海上风电资源条件有限,现阶段开发成本相对较高,为保障产业平稳发展,海上风电上网电价调整幅度相对较小。

二、风电补贴政策

随着风电价格政策的不断完善,政府在风电项目的补贴小时数、补贴年限和补贴标准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减少风电行业对国家补贴的依赖,优先发展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大、技术水平高的项目,逐步实施风电竞价机制。目前,我国风电行业同时存在参与竞争方式配置以享受国家补贴与无补贴平价上网两种模式。

(一)风电补贴计算

2011年和2012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颁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1〕115号)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号),规定风电项目的电价补贴按照文件进行申请与享受。其中,风电项目补贴=(风电上网电价-当地省级电网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风电上网电量。

2020年1月2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财建〔2012〕102号文同时废止。文件基于火电电价机制转轨,将“燃煤标杆上网电价”修改为“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电网企业按照上网电价(含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的)和风力发电量给予补助的,风电项目补贴=(电网企业收购价格-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1+适用增值税率)×风力发电量。

2020年9月29日,财政部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首次以文件的形式,明确风电项目补贴的“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和补贴年限。其中:

1.按照利用小时数限定补贴: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I至IV类资源区分别为48000、44000、40000和36000小时;海上风电为52000小时。合理利用小时数以内的电量,全部享受补贴;超过电量,按当地火电基准电价收购,并核发绿证参与绿证交易。

2.按照补贴年数限定补贴:风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20年,无论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参与绿证交易。

3.风电项目补贴总额=(竞争确定上网电价-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1+适用增值税率)×项目容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

(二)补贴与无补贴模式并存

2019年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充分考虑技术成本下降及项目合理收益水平,科学制定了补贴的退坡节奏和幅度,明确了享受补贴项目的核准日期和并网日期,同时明确了陆上风电项目的补贴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5月28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明确要求积极推进并优先建设风电平价上网项目,严格规范风电补贴项目竞争配置,加大需国家补贴的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