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申请,采购批复,采购计划,入库验收,票据结算
2. 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管理制度内容
一、流程图
材料申报→网上公示→维护上传产品资质→资质审核→挂网采购
二、办理流程
(一)医疗机构申报
1、材料申报。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上传加盖公章的采购需求清单图片及电子版。医疗机构依次点击“交易平台”、“耗材试剂交易系统”,使用用户名登录,打开“备案申请”菜单,点击“耗材申报”、“试剂申报”模块:下载“采购需求清单导入模板”,依据excel模板要求填报并导入申报数据;下载“采购需求清单盖章模板”,根据模板要求上传图片。
2、网上公示。省医药采购平台将医疗机构申报的清单进行公示。原则上每月公示一次。
3、维护上传产品资质。需求清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生产企业登录省医药采购平台-“招标平台”-“耗材试剂招标系统”,打开“企业产品维护”菜单,点击“已添加产品”模块,维护相关资质材料,并填报全国各省(区、市)医药招标采购平台的中标(挂网)价,无中标(挂网)价的,填写该医用耗材在全国各公立医疗机构6个月内最低有效交易价。
4、资质审核。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申报医用耗材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公示后,按照“谁申报、谁采购”的原则,仅对提出申请的医疗机构开放采购权限。原则上每月集中审核一次。
5、挂网采购。医疗机构申报的医用耗材有3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疗机构不得少于1家)申报并每家采购订单不少于2笔且无退货订单的,经公示无异议的,该医用耗材开放全省网上采购。原则上每月公示一次,从公示期满到开放全省采购不超过5个工作日。
3. 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使用流程
1.本流程所指的医药代表,包括药品、试剂、设备器械、耗材等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以及第三方检测公司的工作人员(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开展相关产品售后、维修服务,或者从事医疗辅助行为等人员除外)。
2.扫码填写预约登记,作出廉洁承诺。
3.行业作风办公室征求相关临床科室、职能部门意见,原则上3个工作日确定是否接待。
4.科室无接待意向者不予接待。
5.被接待的医药代表与预约信息不一致的,应由被接待人说明理由,并经行业作风办公室审批同意。未预约的医药代表或身份信息不一致的医药代表一律不予接待。
6.行业作风办公室会同监察科不定期开展检查,如发现医药代表私下开展相关活动,立即劝离并保留证据;必要时上报上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并记入诚信记录档案。
7.一旦发现医药代表擅自进入医院诊疗区域开展推销、统方等违规行为,第一次约谈涉事医药公司负责人,第二次停止采购该医药代表代理的医药产品3-6个月;第三次将该医药代表所属企业列入医院医药产品购销黑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4. 检验科试剂耗材管理制度
检验科仪器试剂三证是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国食药准字号、经营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于具备某种产品的生产条件并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依法授予的许可生产该项产品的凭证。
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国食药准字号
医疗器械注册,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系统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其销售、使用的过程。
它分为境内医疗器械注册和境外医疗器械注册,境外的医疗器械不管是一类,二类,三类都要到北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办理:境内的一,二类医疗器械在当地的省或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办理,三类的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办理。
经营许可证
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如烟草专卖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
5. 实验室耗材管理办法
教学实验耗材属于学校教学实验项目所需的教学实验所用的低值、易耗品服务。 教学实验耗材实行“采管用分离,明确责任,合理储备,节约使用”的原则。
学校负责拟定本单位教学实验耗材的批量采购计划,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学实验耗材申购审核、使用监督,资产处负责教学实验耗材集中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