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危化品储罐液位计允许误差?
调节方法
① 将 磁翻板液位计 安装防晒装置,选好读取时间,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环境因素对液位计读数的影响,选择在气温比较接近储罐内温的时候,如夏天在日出之前读数,冬天在早上9:00左右读数,但该办法对生产运行有一定的影响;
②在读数前,将液位计中液体全部放掉,换入罐内新的液化石油气,然后尽快读取液位数据,这种方法不安全。
③采用浮子式钢带液位计计量,该液位计是根据力平衡原理,当液面上升时,钢带张力减少松驰,系统平衡受到破坏,而作为力平衡源的盘簧力矩减少而做相应收卷,
2. 危化品储罐液位计规范
以液化石油气为例,安全液位不超过罐体的85%,当然不同介质的化工原料,其膨胀系数不同,安全液位的高度也有所不同。
3. 危险化学品储罐 不同的 液位计
1 液位计的精度应优于±1mm;
2 连续液位计应具备高液位报警、低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联锁关闭油罐进口阀门的功能,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不宜小于2m;
3 高高液位开关应具备高高液位联锁关闭油罐进口阀门的功能;
4 低低液位开关应具备低低液位联锁停输油泵并关闭泵出口阀门的功能,低低液位开关设定高度(距罐底板)可不小于1.85m;
4. 化工储罐液位计安装标准
乙醇储罐码放应有一定的距离,与墙,屋顶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易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摄氏度,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氨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库区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5. 危险化学品储罐液位的上下限
1、液位连续测量信号应采用模拟信号或通信方式接入自动控制系统。
2、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高、低液位报警。
3、储罐高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符合《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3007 的有关规定。
4、储罐低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满足泵不发生汽蚀的要求,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的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宜高于浮顶落底高度0.2m 及以上。
储罐高低液位报警储罐高低液位报警系统可为储罐液位安全提供保护,当液位过高或过低时,触发传感器发出报警信息,并自动切断泵阀,停止操作,防止出现溢油或抽空现象。
6. 储罐高低液位报警的规定
锅炉高低水位应联锁:
高水位连锁控制给水泵,达到设定水位时给水泵停止;
低水位连锁控制鼓风机、引风机,达到设定水位时鼓风机、引风机停止。
设置锅炉水位高低报警和连锁:
首先,给锅炉安装一个高低液位报警报警仪,然后根据锅炉的实际吨位设置高低液位参数。
然后,设置低液位报警的相关线路。将补水泵的启动空开与低液位报警先连接。
线路基本完成。具体运行原理:锅炉在接到低液位的报警的同时,自动启动补水泵。在锅炉水位加到一定液位的时候,高液位报警的时候,人手动关闭补水泵的开关。
7. 危化品罐液位计要两种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条件如下:
(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宜采用金属车厢,以防摩擦、震动等引起事故。如必须采用时,应落实可靠的防护措施。
(2)运输车辆的拦板应坚实、稳固、可靠,确保在转弯时不会使物品滑动或跌落。危险化学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拦板高度。车厢底板应平整、密实、无缝隙,不致造成液化危险化学品渗漏接触传动轴摩擦起火。
(3)运输车辆在盛夏装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有遮阳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或限定夜间运输。运送遇湿易燃物品应备有油布等防雨设施。
(4)运输车辆应根据所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防护急救用品,以供急用。通常可在驾驶室内或近旁悬挂1211、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这些灭火器材和防护急救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渗漏、破损、变形或重量减轻、筒身摇动有声响等,应立即维修或更换,以确保其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5)运输车辆应在车头或明显部位悬挂由公安部门统一规定的带有“危险品”字样的专用黄底黑字信号旗,以明显醒目的标志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易燃易爆或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工具。
(6)采用槽车运送易燃液体时,槽车顶部应有阻火器和呼吸阀;底部有导除静电的装置;排气管应加防火(星)罩,并宜设在车头位置(易燃液体装卸操作一般在车尾部及侧部);储槽内应有若干金属板分隔,使罐体具有足够的刚度,并能减少车辆行驶时液体不致剧烈晃动、摩擦而产生静电;车辆的电气点火系统应确保接触良好和完善,防止电气火花引起事故。
(7)采用槽车装卸液化石油气时,除槽车储罐应检测、探伤、耐压试验符合有关要求外,罐体上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过流阀、紧急切断阀、防静电接地链、着火应急灭火器等防火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使之随时处于完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