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悬臂吊生产许可证
起重设备都是需要生产许可证的,安全起见,而且使用过程中,也需要进行安全监测和发证才能使用。
2. 吊车使用许可证
办证手续 办理超限运输证需要提供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装货后的3张照片(不同角度);装货后的过磅单;所装货物的图纸或说明书。一般需要到省公路局办理。 办证费用
1.交监护费,只要车货总长达到18米,车货总高达到4米,宽度达到2.5米 都要交每公里5元。不管高速和低速。原则是先交监护费,开了收据再去路政大厅,才给办证。不管是挖掘机还是超限大设备。
2.轴线分布和重量划分规定 6桥——49吨 5桥——43吨 4桥——35吨 这个只是限于低速 ,高速不管,因为高速公路是计重收费。 低速收费实例: 一台6桥拖板车拉了台40吨的挖掘机,从太原到旧关, 1。如果走高速,就交监护费即可(170公里*5元监护费=850元即可) 2.如果走低速,首先交监护费(170公里*5元监护费=850元,注:这监护费路政大厅不收)然后交道路赔偿费:比如车皮22吨,拉了40吨挖掘机,总重62吨,即62-49=13吨, 则170公里*13吨*1元=要给路政大厅要交的钱。
3. 悬臂吊是不是特种设备
起重设备有多种分类方法,一般按其功能和构造特点,可分为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类型起重机、臂架式类型起重机、升降机四大类。根据《特种设备目录》,被纳入特种设备中的起重机械类主要有: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升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旋臂式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机械式停车设备。
4. 吊臂车操作证
开吊车需要两个证,一个是在地上跑的,要B2驾照,还一个是操作吊车的,需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流动式起重机项目)。 吊车操作安全常识: 1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先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2、建筑施工过程中,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3、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4、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5、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6、高空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7、工作边沿无维护设施或维护高度低于800mm的,必须设置防护主设施;水平工作面防护栏杆高度为1.2m,防护栏杆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 8、在孔与洞口边的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包括因施工工艺形成的深度在2m及以上的桩孔边、沟槽边和因安装设备、管道预留的洞口边等。 9、较小的洞口,应采用坚实的盖板盖严,盖板应能防止移位;较大的洞口除应在洞口采用安全网或盖板封严外,还应在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 10、墙面处的竖向洞口(如电梯井口、管道井口),除应在井口处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外,井道内应每隔10m设一道平网。 11、梯子不得垫高使用。梯脚底部应坚实并应有防滑措施,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折梯使用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12、作业人没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3、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如搭设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并视作业条件设置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佩带安全带等安全措施。 14、钢筋绑扎、安装骨架作业应搭设脚手架。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5、浇注离地2m以上混凝土时,应设置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杆上操作。 16、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的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宜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7、各种拆除作业(如钢模板、脚手架等)上面拆除时下面不得同时进行清整;物料临时堆放处应离边沿不应小于1m。 18、建筑物的出入口,升降机的上料口等人员集中处的上方, 应设置防护棚。防护棚的长度不应小于防护高度的物体坠落半径的规定。 19、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机、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验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 20、大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信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21、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可靠度的测试。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2、汽车式起重机除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23、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 24、起重机运行道路进行检查,达不到地耐力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等铺垫措施。 25、起重吊装各种防护措施用料、脚手架的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围圈等准备工作符合方案要求。 26、起重吊装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27、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时不应操作;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不应操作,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禁止起吊时歪拉斜拽;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禁止操作;吊重物应绑扎平衡、牢固,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应加衬垫;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吊装气瓶等必须用专门吊篮。 28、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加转应平衡,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29、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操作控制器时,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30、当(履带)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起重机的地面松软不平时,起吊禁止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31、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机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处的额定起重能力。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用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导。 32、起重机在安全保护装置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严禁带病作业;在作业中,严禁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及运动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传动部分应润滑良好。 33、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4、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作业地点或信号时,设置信号传递人员。在开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5. 悬臂吊操作证
龙门吊的工作人员要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龙门吊操作证)才可以操作,因为龙门吊又叫门式起重机,是桥式起重机的一种变形,属于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龙门吊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6. 塔吊生产许可证
起重机械安拆资质应该规范的称为《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由质监局颁发和《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由建管局颁发。 一个事两个部委管,这应该是历史遗留问题了。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房屋建筑工地隶属各级建设行政部门管理,因此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的安装、拆装都必须有建设厅颁发的安装资质证书。一般塔吊在工地安装使用,质监局按照规定是不进工地监管的,应由建管部门管。你只需办理《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就行。
7. 汽车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区别专业和非专业。专业吊车驾驶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许可证,而随车吊只是货车改装而成,并没有规定需要特种作业许可。
8. 生产悬臂吊需要什么资质
一、基本要求 (1)建筑物 确认其具有充分的强度。 无变形、裂缝、腐蚀现象。 层面结构、形状、大小均能适应悬挂机构在吊篮作业部位的安全架设或移位的要求。 女儿墙支撑处的压弯载荷按有关规定进行测试,测得的数值要满足架设要求。 (2)悬挂机构 悬挂机构在安装前,应全面检查焊缝是否脱焊和漏焊,插销是否插好,螺栓是否齐全、拧紧。 悬挂机构安装间距应与吊篮平台长度相等。 (3)钢丝绳 钢丝绳的材质应符合GB1102的有关规定。采用爬升机构作为提升机时,其钢丝绳的材料应符合GB8902的有关规定。 无钢丝绳断裂、直径减小、扭曲、变形、腐蚀等缺陷。 长度适当。 末端处理部分无异常。 钢丝绳在挑梁前端必须固定牢固,固定端钢丝绳夹头不得少于3只,并须旋紧螺母,夹头不得有滑移现象,夹头方向一致,间距为(5-8)d(d—钢丝绳直径)。 (4)吊篮平台 吊篮平台按使用所需长度(不能超过厂方说明书上规定的长度)拼装连成一体(包括内外侧和端头护栏)。 各部连接螺栓、紧固件应拧紧。焊接点的焊缝不应有脱焊和漏焊缺陷。 (5)安全锁穿引钢丝绳 安全锁必须有效可靠,释放手柄与复位手柄须灵活。 将安全锁复位杆扳到释放位置。 将钢丝绳头从安全锁上端孔插入,并使钢丝绳通过该机构。 将钢丝绳以每分钟1.5m的速度向上拉,检查是否上锁;如 上锁距离大于100mm应予检修,合格后方可使用。 再次扳动复位杆至释放位置,并使钢丝绳在该机构中自由上下。 穿绳后离地600mm处吊一重锤。 各部件接点必须牢靠固,超载限制器和限位器必须有效,电源绝缘必须良好。 (6)人身安全绳 安全绳的材质、直径、长度及安装数量应按规定选用。 无损伤。 锁绳装置动作正常。 应与吊锁分开固定(上端固定不能与悬挂机构各部件牵连)。 安全绳如可能接触到建筑物的转角部分,应用胶皮、麻布等作为填衬加以保护。 (7)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安全可靠有效。(8)作业前要聘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和具备安装资质的人员进行,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指挥人员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并派专人监护。 二、吊篮的安装拆除 (1)吊篮的安装工艺流程及做法 进场就位→安装悬臂机构→安装悬臂机构配重块→安装悬挂钢丝绳(包括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地面留有适当长度,约1-2m)→将操作平台就位悬挂于钢丝绳下端位置→将工作钢丝绳插入提升机构中(使钢丝绳处于拉紧状态)→将安全钢丝绳穿入安全锁内→离地600mm处提拉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重锤(使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处于拉紧状态,应左右两端分别进行)→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若各部均检查无误)→安装人员进入操作平台(系好安全带、安全带与单项接头、人身安全绳牢固连接)→上升吊篮平台→下降→安装结束。 (2)吊篮的拆除工艺流程及做法 拆除工艺流程与做法和安装相反。 三、吊篮的支拆和使用安全防护要点 吊篮的负载不得超过1200N/m2,一般只能一人上去操作,升降时不得超过2人.吊篮上的人员和材料 要对称分布,不得集中在一头,以使吊篮两端负载平衡. 承重的钢丝绳应小于直径为12.5mm(即4分绳)的钢丝绳的承载能力.吊篮应设保险钢丝绳,其直径不得小于12.5mm。钢丝绳的卡扣不少于3个。有接头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两吊篮之间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不准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吊篮连在一起同时升降;两个吊篮的接头处应与窗口、阳台施工面错开。吊篮的长度一般不得超过8m,宽度不超过1m。长度在3m以内的设两个吊点,在3m以上的设3个吊点。用钢管组装的吊篮,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大小面均须设斜支撑或十字盖;采用焊接边框的吊篮,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5m,且大面要设十字盖。 吊篮内的脚手板应用优质木板,当木板厚度为2.5cm时,小横杆间距为50cm;当木板厚度为5cm时,小横杆间距为1m。脚手板铺满、铺严。吊篮作业层内侧必须设护身栏,外墙作业时必须与建筑物拉牢固定;在无处拉接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吊篮内侧与外墙面的间距不超过10cm,其他三面应设护身栏。吊篮外侧必须用立网封闭。 屋面承受挑梁拉力的预埋吊环,应用直径不小于 12mm的圆钢,埋入混凝土内的长度应大于36mm,并与主筋焊牢。预埋吊环距支点的距离不得小于3m , 挑梁与吊环联接时应用直径大于10mm的钢丝绳或03型以上的花篮螺检联结。挑梁应用不小于14号的工字钢或承载能力大于14号工字钢的其他材料。挑梁探出建筑物的一端应稍高于另一端。挑梁之间在挑梁的内外两端应用钢管或杉篙连接牢固,成为整体。承重钢丝绳与挑梁的连接必须牢靠,并应有预防钢丝绳受剪的保护措施。采用卡接方法时,不得少于3个卡子,绳子要作好安全弯。 吊篮用的吊索要从吊篮主横管底下穿过,吊钩下的吊索与吊篮内外主横管连接的夹角要保持45O,同时用绳卡将吊钩与吊索卡死,并必须有防止脱钩的保险措施,否则严禁使用。 吊蓝升降时,必须同时摇动手板葫芦或同时拉动倒链,各吊点应同时升降以保持吊篮平衡,且不要碰撞建筑物。特别是在阳台、窗口等部位,应有专人负责推动吊篮,防止其挂碰建筑物。保险钢丝绳每次放绳不得超过1m,并卡牢所有绳卡。吊篮升降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吊篮组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许使用。严禁在吊篮的护头棚上和防护以外作业,任何人不准擅自拆改吊篮。吊篮在使用中应设专人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严禁工人在有隐患的吊篮内作业。在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过后,要全面检查吊篮,合格后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