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砂轮时不安全的是(操作砂轮时不安全的是什么)

海潮机械 2023-01-12 18:56 编辑:admin 105阅读

1. 操作砂轮时不安全的是什么

一、砂轮机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以保证正常运转。

二、使用前应检查砂轮是否完好(不应有裂痕、裂纹或伤残),砂轮轴是否安装牢固、可靠。砂轮机与防护罩之间有无杂物,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确认无问题时,再开动砂轮机。

三、操作者必须戴上防护眼镜,任何时候,操作人员不得戴手套或用衬布等夹持待磨的工件。

四、砂轮机严禁磨削铝、铜、锡、铅及非金属。

五、砂轮机开动后,要空转二至三分钟,待砂轮机运转正常时,才能使用。

六、使用砂轮机时,人不得直对砂轮运转方向。

七、磨刀件或刀具时,不能用力过猛,要慢慢上料,不准撞击砂轮;听到有异响必须马上停机。

八、在同一块砂轮上,禁止两人同时使用,更不准在砂轮的侧面磨削,磨削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不要站在砂轮机的正面,而应站在侧面35°角以外,以防砂轮崩裂,发生事故。

九、对于细小的、大的和不好拿的工件,不能在砂轮机上磨,特别是小工件要拿牢,以防挤入砂轮机内,将砂轮机挤碎。

十、砂轮不准沾水,要经常保持干燥,以防湿水后失去平衡,发生事故。

十一、砂轮磨薄,磨小,有裂纹,使用磨损严重时,不准使用,应及时更换,保证安全。十二、砂轮机用完后,应立即关闭电门,不要让砂轮机空转。

2. 操作砂轮时下列哪些是不正确的

能。

1、砂轮起动后,必须等砂轮达到额定转速后才可使用。2、站立位置和姿势必须规范,严禁站在砂轮正面操作,头部不要靠近砂轮,眼睛要避开火花溅出方向。3、不允许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严禁围堆操作,其他未操作者应远离砂轮机。4、工件磨削要选择适宜的砂轮。不允许在砂轮机上磨削较大较长物体,工件应握牢,防止脱落,不允许用工件撞击砂轮或施加过大压力,以免砂轮破裂。

3. 操作砂轮时下面哪个是不安全的

  为了防止湿水后失去平衡,发生事故。  下面是砂轮使用安全注意  

1.公用砂轮机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以保证正常运转。  

2.操作者必须戴上防护眼镜,开动除尘装置,才能进行工作。  

3.对砂轮机性能不熟悉的人,不能使用砂轮机。  

4.砂轮机在开动前,要认真察看砂轮机与防护罩之间有无杂物。确认无问题时,再开动砂轮机。  

5.砂轮机因长期使用磨损严重时,径向跳动,震动过大,不准使用。  

6.砂轮机因维修不良发生故障,或者砂轮轴晃动,没有托刀架,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时,不准开动。  

7.换新砂轮,应遵守磨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过认真地选择,对有裂纹,有破损的砂轮,或者砂轮轴与砂轮孔配合不好的砂轮,不准使用。砂轮卡盘直径应选用大于砂轮名义直径1/30,砂轮与卡盘之间应加装软质垫片。换砂轮上螺钉时要均匀用力,不要上得过松或过紧。装砂轮时,要加垫、平衡,经修整、平衡和校验之后,才能使用。  

8.砂轮机的防护罩和透明防护板以及吸尘器,必须检查完备。  

9.托刀架与砂轮工作面的距离不能大于3毫米,磨削前应进行调整,满足其要求,并且装置牢固。  

10.砂轮机开动后,要空转2~3分钟,待砂轮机运转正常时,才能使用。进行磨削时,应侧位操作,禁止面对着砂轮圆周面进行磨削。  

11.磨工件或刀具时,不能用力过猛,不准撞击砂轮。  

12.在同一块砂轮上,禁止两人同时使用,更不准在砂轮的侧面磨活。磨工件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不要站在砂轮机的正面,以防砂轮崩裂,发生事故。  

13.磨工具用的专用砂轮不准磨其它任何工件和材料。  

14.对于细小的,大的和不好拿的工件,不准在砂轮机上磨。特别是小江件要用工夹具拿牢,以防挤入砂轮机内或挤在砂轮与托板之间,将砂轮挤碎。  

15.砂轮不准沾水,要经常保持干燥,以防湿水后失去平衡,发生事故。  

16.砂轮磨小到接近法兰盘边沿旋转面10毫米时,应予更新,发现砍轮面沟槽,径向跳动过大时,应予打磨。  

17.关闭砂轮机应先停砂轮机,最后停除尘装置。

4. 砂轮机应注意的安全问题有

砂轮安装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安装时首先要对砂轮的安全质量进行检测,方法,用尼绒锤(也可以用笔)轻敲砂轮侧面,音响清脆则没问题.

定位问题 砂轮机安装在什么位置,是我们安装过程中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只有选定了合理又合适的位置,我们才能进行其它的工作。砂轮机禁止安装在正对着附近设备及操作人员或经常有人过往的地方,一般较大的车间应设置专用的砂轮机房。如果确因厂房地形的限制不能设置专用的砂轮机房,应在砂轮机正面装设不低于1.8m高度的防护档板,并且档板要求牢固有效。

平衡问题 砂轮的不平衡主要是由砂轮的制造和安装不准确,使砂轮重心与回转轴不重合而引起的。不平衡造成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砂轮高速旋转时,引起振动,易造成工件表面产生多角形振痕;另一方面,不平衡加速了主轴的振动和轴承的磨损,严重时会造成砂轮的破裂,甚至造成事故。因此,要求直很大大于或等于200mm的砂办公楼装上卡盘后应先进行静平衡,砂轮在经过整形修整后或在工作中发现不平衡时,应重复进行静平衡。

匹配问题 匹配问题主要是指卡盘与砂轮的安装配套问题。按标准要求,砂轮卡盘直径不得小于被安装砂办公楼直径的1/3,且相应规定砂轮磨损到直径比卡盘直径大10mm时应更换新砂轮。这样就存在一个卡盘和砂轮的匹配问题,否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大马拉小车”造成设备和材料的浪费;“小马拉大车”又不符合安全要求,易造成人身事故。因此,卡盘与砂轮的合理匹配,一方面可以节约设备,切约材料;另一方面又符合安全操作要求。此外,在砂轮与卡盘之间还应加装直径大于卡盘直径2mm,厚度为1mm~2mm的软垫。

防护问题 防护罩是砂轮机最主要的防护装置,其作用是:当砂轮在工作中因故破坏时,能够有效地罩住砂轮碎片,保证人员的安全。砂轮防护罩的形状有圆形和方形两种,其最大开口角度不允许超过90°;防护罩的材料为抗拉强度不低于415n/mm2的钢。更换新砂轮时,防护罩的安装要牢固可靠,并且防护罩不得随意拆卸或丢弃不用。

挡悄屏板是砂轮机的主要防护附件之一,防护罩在主轴水平面以上开口大于等于30(时必须设此装置。它的主要功能是用来遮挡磨削过程中的飞悄,以免伤及操作人员。它安装于防护罩开口正端,宽度应大于砂轮防护罩宽度,并且应牢固地固定在防护罩上。此外,要求砂轮圆周表面与档板的间隙应小于6mm。

托架问题 托架是砂轮机常用的附件之一,按规定砂轮直径在150mm以上的砂轮机必须设置可调托架。砂轮与托架之间的距离应小于被磨工件最小外形尽寸的1/2,但最大不应超过3mm。

接地问题 砂轮机使用动力线,因此设备的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这也是易造成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

5. 操作砂轮时下列哪个是不安全的操作者站在砂轮的正面

一、砂轮机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以保证正常运转。

二、使用前应检查砂轮是否完好(不应有裂痕、裂纹或伤残),砂轮轴是否安装牢固、可靠。砂轮机与防护罩之间有无杂物,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确认无问题时,再开动砂轮机。

三、操作者必须戴上防护眼镜,任何时候,操作人员不得戴手套或用衬布等夹持待磨的工件。

四、砂轮机严禁磨削铝、铜、锡、铅及非金属。

五、砂轮机开动后,要空转二至三分钟,待砂轮机运转正常时,才能使用。

六、使用砂轮机时,人不得直对砂轮运转方向。

七、磨刀件或刀具时,不能用力过猛,要慢慢上料,不准撞击砂轮;听到有异响必须马上停机。

八、在同一块砂轮上,禁止两人同时使用,更不准在砂轮的侧面磨削,磨削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不要站在砂轮机的正面,而应站在侧面35°角以外,以防砂轮崩裂,发生事故。

九、对于细小的、大的和不好拿的工件,不能在砂轮机上磨,特别是小工件要拿牢,以防挤入砂轮机内,将砂轮机挤碎。

十、砂轮不准沾水,要经常保持干燥,以防湿水后失去平衡,发生事故。

十一、砂轮磨薄,磨小,有裂纹,使用磨损严重时,不准使用,应及时更换,保证安全。十二、砂轮机用完后,应立即关闭电门,不要让砂轮机空转。

6. 砂轮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一、砂轮机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以保证正常运转。

二、使用前应检查砂轮是否完好(不应有裂痕、裂纹或伤残),砂轮轴是否安装牢固、可靠。砂轮机与防护罩之间有无杂物,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确认无问题时,再开动砂轮机。

三、操作者必须戴上防护眼镜,任何时候,操作人员不得戴手套或用衬布等夹持待磨的工件。

四、砂轮机严禁磨削铝、铜、锡、铅及非金属。

五、砂轮机开动后,要空转二至三分钟,待砂轮机运转正常时,才能使用。

六、使用砂轮机时,人不得直对砂轮运转方向。

七、磨刀件或刀具时,不能用力过猛,要慢慢上料,不准撞击砂轮;听到有异响必须马上停机。

八、在同一块砂轮上,禁止两人同时使用,更不准在砂轮的侧面磨削,磨削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不要站在砂轮机的正面,而应站在侧面35°角以外,以防砂轮崩裂,发生事故。

九、对于细小的、大的和不好拿的工件,不能在砂轮机上磨,特别是小工件要拿牢,以防挤入砂轮机内,将砂轮机挤碎。

十、砂轮不准沾水,要经常保持干燥,以防湿水后失去平衡,发生事故。

十一、砂轮磨薄,磨小,有裂纹,使用磨损严重时,不准使用,应及时更换,保证安全。十二、砂轮机用完后,应立即关闭电门,不要让砂轮机空转。

7. 操作砂轮时,不安全的是

展开全部

很抱歉,没有搜到专业概念,根据我所收集的信息来看,电力安规中并没有规定严重违章的范围,但违反电力安规的,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界定为严重违章,以下是《重庆市电力公司安全典型严重违章100条》:

(一)行为违章(60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双带安全带等高处防坠落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送电。

8.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不按规定使用个人保安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或未按规定穿“黄马甲”。

24.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时戴手套等。

27.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8.在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

2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伸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

30.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31.在带电设备附近使用金属梯子进行作业;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不按规定使用和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

32.进行高压试验时不装设遮拦或围栏,加压过程不进行监护和呼唱,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未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33.在电容器上检修时,未将电容器放电并接地或电缆试验结束,未对被试电缆进行充分放电。

34.继电保护进行开关传动试验未通知运行人员、现场检修人员。

35.在继保屏上作业时,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无明显标志隔开,或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振动较大的工作时,未采取防掉闸的安全措施。

36.跨越输煤机、卷扬机等运转设备的钢丝绳。

37.吊车起吊前未鸣笛示警或起重工作无专人指挥。

38.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39.在起吊或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下面,有人逗留和通过。吊运重物时从人头顶通过或吊臂下站人。

40.龙门吊、塔吊拆卸(安装)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41.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倚坐或跨越栏杆。

42.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搭设或使用脚手架。

43.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因工作需要拆除附属设施时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44.电气工器具使用时未接入漏电保护装置、外壳不接地或接地不可靠。

45.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

46.高处作业人员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

47.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工作地点的下面不设围栏、未设专人看守或其他安全措施。

48.在梯子上作业,无人扶梯子或梯子架设在不稳定的支持物上。

49.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50.登杆前不核对线路名称、杆号、色标,不检查基础、杆根、爬梯和拉线是否正常。

51.上下杆塔作业不使用防坠落装置。

52.组立杆塔、撤杆、撤线或紧线前未按规定使用防倒杆装置等防倒杆塔措施或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撤杆撤线。

53.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或执行动火工作票。

54.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55.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56.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57.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种气瓶不按规定储运、存放、使用。

58.水上作业不佩戴救生措施。

59.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货混装、不系或不正确系安全带,兼职驾驶员未持双证(驾驶证、兼驾证)驾驶公车。

60.值班期间脱岗。

(二)装置违章(18条)

61.高低压线路对地、对建筑物等安全距离不够。

62.高压配电装置带电部分对地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规定且未采取措施。

63.待用间隔未纳入调度管辖范围。

64.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65.变电站无安防措施。

66.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内的防火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

67.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

68.电气设备无安全警示标志或未根据有关规程规定设置“硬隔离”等固定遮(围)栏。

69.开关设备无双重名称。

70.线路杆塔无线路名称和杆号,或名称和杆号不唯一、不正确、不清晰。

71.线路接地电阻不合格或架空地线未对地导通。

72.平行或同杆架设多回路线路无色标。

73.在绝缘配电线路上未按规定设置验电接地环。

74.防误闭锁装置不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75.机械设备转动部分无防护罩。

76.电气设备外壳无接地。

77.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78.起重机械,如绞磨、汽车吊、卷扬机等无制动和逆止装置,或制动装置失灵、不灵敏。

(三)管理违章(22条)

79.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机构。

80.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持召开安全分析会。

81.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82.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机构和配置安全员。

83.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

84.未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85.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未及时更新。

86.现场规程没有每年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87.新入厂的生产人员,未组织三级安全教育或员工未按规定组织《安规》考试。

88.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

89.没有每年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

90.对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91.对违章不制止、不考核。

9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93.设计、采购、施工、验收未执行有关规定,造成设备装置性缺陷。

94.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勘察或勘察不认真、无勘察记录。

95.不执行停电检修平衡会制度、不落实电网运行方式安排和调度计划。

96.违章指挥或干预值班调度、运行人员操作。

97.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无票操作。

98.大型操作、大型施工、重大险情抢修作业期间管理人员未到岗到位。

99.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包。

100.承发包工程未依法签订安全协议,未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另外关于一般违章也给你找了一份资料,由于字数限制就不复制上来了,请直接点链接,满意的话请采纳噢,谢谢!

8. 操作砂轮时下列哪项是不安全

使用砂轮磨削时,用力不能过大,防止失手磨到手。人在砂轮机前磨工件时,不要站在砂轮机的正对面,最好能侧身站在砂轮的侧面。这样,即使工件一旦飞出,或者砂轮崩裂,人也能够躲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