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设备清单(食品生产主要检验设备清单)

海潮机械 2023-01-23 05:04 编辑:admin 103阅读

1. 食品生产主要检验设备清单

根据《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及相关标准等的具体要求,我们认为企业要想获得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证,要完善和准备好以下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4.当地环保部门核发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环境影响批复及验收报告或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安全卫生要求的《企业自我声明》;  

6.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的种类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时,提交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7.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8.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  

9.质量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项目关系,特别是检验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10.质量考核办法;  

11.清洁生产制度;  

12.生产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等);

13.检验仪器、设备清单(包括: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等);

14.现有标准清单;  

15.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  

16.工艺文件目录明细表、工艺过程卡、工序卡、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  

17.文件管理制度;  

18.采购质量控制制度;  

19.原辅材料合格检验证明或报告;  

20.原辅材料供方评价准则;  

21.原辅材料使用台账;  

22.采购文件(如:采购计划、采购清单、采购合同);  

23.工艺流程图及标注关键控制点;  

24.关键控制点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控制程序;  

25.检验管理制度和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26.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27.销售记录、已售出的不合格品召回制度;  

28.退货品管理制度;  

29.安全生产制度。以上是一些必备的文件资料,具体核查时还要查阅子文件以及有关纪录文件,并且按照细则的53 项要求进行详细考核和评比,仅靠经验和关系以及侥幸心理的时代已经结束,只有用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投入,认真落实才是获得生产许可证的根本保证。

2. 生产检测设备清单

(一)建立问题隐患清单

1.水务生产经营单位:一是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识别判定和分级管理制度。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开展危险源和风险识别。二是对排查岀的隐患要逐一进行登记,形成相应的隐患清单汇总上报,明确排查人员、隐患描述、隐患分级等内容。三是梳理汇总本单位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根源性、共生性、群体性、习惯性问题,以及多发频发的“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形成相应的问题清单。

2.各乡镇(街道)水务管理部门、各工程建管部:一是对各有关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以及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进行逐条登记建档,形成问题隐患清单。二是督促有关单位报送问题隐患清单,在其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现场抽查,及时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定期形成问题隐患分析报告。

(二)建立制度措施清单

1.水务生产经营单位:一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围绕安全生产相关资质证照、责任制、管理机构人员、设备设施、教育培训、项目安全“三同时”、人财物投入、相关方管理、应急救援、档案台账等管理类内容,查缺补漏,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制度清单。二是针对本单位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实际进展,对照风险、隐患逐条制定工程技术、管理控制、个体防护和应急处置等措施,形成措施清单。对于重大隐患,要认真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完善评估、验收、销号等工作。

2.水行政主管部门:一是跟踪做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加强综合研判,精准施策治理,严格监管措施,强化技术支持,确保各项重大隐患整改、复核、评价、验收和销号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强化工艺技术改造提升、安全防范性工程配套设施、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人员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3. 食品生产主要检验设备清单怎么填

(一)有营业执照;

(二)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

(四) 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五) 具有健全有效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责任制度;

(六)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八) 符合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

(九)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

4. 食品检验仪器设备清单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或原料时,除需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外,还应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

1.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2.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3.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4.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

5.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5. 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工商税务,卫生许可,生产许可等证件,设备就是包装机和杀菌锅,打码机等等,需要根据生产的食品自行调配。具体如下:建立小型食品加工厂,分两种情况:1、个体户2、公司不管是那种情况,均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都是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前提是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生产许可,需满足以下:第十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扩展资料【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与注销】第三十二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生产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三十三条 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二)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三)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第三十五条 食品生产者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申请书;(二)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三)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的,还应当提供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延续申请,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变更或者延续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申请人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注册或者备案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的,应当先办理注册或者备案变更手续。第三十八条 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变更许可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但是,对因迁址等原因而进行全面现场核查的,其换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对因产品有关标准、要求发生改变,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组织重新核查而换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其发证日期以重新批准日期为准,有效期自重新发证之日起计算。第三十九条 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延续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有效期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延续许可决定之日起计算。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延续食品生产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第四十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书;(二)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生产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材料符合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第四十一条 食品生产者终止食品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食品生产者申请注销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注销申请书;(二)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三)与注销食品生产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注销手续:(一)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二)食品生产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三)食品生产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四)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生产许可的其他情形。食品生产许可被注销的,许可证编号不得再次使用。第四十三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的有关程序参照本办法第二章和第三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6. 食品生产主要检验仪器清单

1、生产标准不同。

食品级304不锈钢是按照美国ASTM标准生产出来的不锈钢的一个牌号,304不锈钢是按我国标准生产的不锈钢。

2、作用不同

食品级304不锈钢主要用于食品行业方面,如视频盛具,生产食品器械设备等;304不锈钢用途广泛,主要常见于建筑方面。

304不锈钢中最为重要的元素是Ni、Cr,但是又不仅限于这两个元素,具体的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行业常见判定情况认为只要Ni含量大于8%,Cr含量大于18%,就可以认为是304不锈钢。

不锈钢(Stainless Steel)是不锈耐酸钢的简称,不锈钢指耐空气、蒸汽、水等弱腐蚀介质和酸、碱、盐等化学浸蚀性介质腐蚀的钢,又称不锈耐酸钢。不锈钢的耐蚀性取决于钢中所含的合金元素。

不锈钢中的主要合金元素是Cr(铬),只有当Cr含量达到一定值时,钢材有耐蚀性。因此,不锈钢一般Cr(铬)含量至少为10.5%。不锈钢中还含有Ni、Ti、Mn、N、Nb、Mo、Si、Cu等元素。

7. 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

常用检具:

游标卡尺、深度尺、百分尺(通常大家都称千分尺)、杠杆千分尺(精度需要的话);

高度尺,带百分表的高度尺,检测平板;

R规,厚度规,塞尺;

齿轮类:齿厚卡尺、公法线卡尺

螺纹环规,螺纹塞规

常用塞规,粗糙度比较样块

高级一点的:

万能工具显微镜、三坐标测量仪

8. 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1.提交文件,申请换证

2.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应提交的文件: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申请单位食堂许可,应当提交开办者的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4.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提交食品安全管理员任命书及属地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5.《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单一销售有完整包装食品的不需提交此项);

7.食品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①即符合用途的房产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和由业主出具的场地情况说明(有分拆情况才需提交),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场所使用证明和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或者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需带原件校对)、房屋销售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房产开发公司的公章);②租赁合同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8.经营场所布局图,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涉及散装食品和现场制售食品的和餐饮服务经营者,其经营场所布局图需电脑制图,标明单位全称、标明尺寸)

9.《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

10.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非注册为企业性质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和中小型餐馆、糕点店、饮品店、小餐饮不需提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餐饮服务企业还应当提交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11.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散装酒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生产单位的公章);

12.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13.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14.制售凉茶的饮品店,应当提交所使用的中药材原料清单备案;

15.网络食品销售商,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备设施清单,并自其入网之日起30日内将其网址、IP地址以及有关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联系方式公示方法等信息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1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