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

海潮机械 2022-12-21 19:50 编辑:admin 242阅读

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

桩基检测规范的要求如下:

1、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2、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样数量不计入验收检测的抽检总数。

3、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乙级的桩基,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同一条件下桩基分项工程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4、对抗拔桩和对水平承载力有要求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和水平静载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5、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低应变检测数量为100%。

2.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的要求

1、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2、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样数量不计入验收检测的抽检总数。

3、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乙级的桩基,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同一条件下桩基分项工程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4、对抗拔桩和对水平承载力有要求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和水平静载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5、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低应变检测数量为100%。

6、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和丙级的桩基,评价混凝土灌注桩桩身完整性采用低应变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50%,且不得少于20根,每个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对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的工程,抽检数量还不应少于相应桩数的50%。评价预制桩桩身完整性采用低应变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每个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对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的工程,抽检数量还不应少于相应桩数的30%。

7、对于直径不小于800mm的混凝土灌注桩,评价桩身完整性应增加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

8、对已进行为设计提供依据静载荷试验、且具有高应变检测与静载荷试验比对资料的桩基工程,可采用高应变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10根。

3.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桩基检测哪些项目

根据你所述的情况,基桩检测的项目我认为主要为以下两项内容: 一、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 1、如果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则应当采用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检测;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当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2、反之,如果地质条件简单、桩基施工质量可靠性较高,则不必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的测试。二、桩身质量: 1、如果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则应对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采用的方法通常是我们所说的“小应变”动测,它利用的是地震波在桩体的传播速度变化来对桩身质量进行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对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应在上述规定的抽检桩数范围内,选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2、反之,如果如果地质条件简单、桩基施工质量可靠性较高,则可以减少抽检数量,甚至完全取消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可见,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的普通灌注桩而言,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及成桩质量的可靠性对桩基的检测内容和范围影响较大。上述观点只适用于你的目前现状,仅供参考。

4.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是什么意思

、 试验桩:

1)目的:为设计提供设计依据;

2)试验桩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不应少于3根;

3)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4)试样数量不计入验收检测的抽检总数。

名词解释:同一条件——同类型的管桩(同为灌注桩或者预应力管桩)+同一持力层(比如同为强风化层)+同一桩径;以上任何一种不同,可以判定为不是同一条件,要分开选桩;

二、工程桩

1. 单桩竖向静荷载试验(静载):

1)对象: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乙级的桩基,

2)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同一条件下桩基分项工程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3)当总桩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静载试验

2.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和水平静载试验:

1)对抗拔桩和对水平承载力有要求的桩基工程,

2)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抗拔试验

3.低应变检测(动测):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检测数量为100%。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和丙级的桩基:

① 混凝土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50%,且不得少于20根,每个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对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的工程,抽检数量还不应少于相应桩数的50%。

② 预制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每个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对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的工程,抽检数量还不应少于相应桩数的30%。

③大直径混凝土灌注桩(直径不小于800mm):评价桩身完整性应增加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

5.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是几级抗震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 的规定。抗震等级建筑物的场地类别有关,按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及场地类别确定用于确定抗震等级的烈度。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6.1.2 钢筋混凝土房屋应根据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表6.1.2 确定。注:建筑场地为Ⅰ类时,除6度外可按表内降低一度所对应的抗震等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相应的计算要求不应降低;接近或等于高度分界时,应允许结合房屋不规则程度及场地、地基条件确定抗震等级;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中,抗震墙加强部位以上的一般部位,应允许按抗震墙结构确定其抗震等级。6.1.3钢筋混凝土房屋抗震等级的确定,尚应符合下列要求:架抗震墙结构,在基本振型地震作用下,若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 ,其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应按框架结构确定,最大适用高度可比框架结构适当增加。裙房与主楼相连,除应按裙房本身确定外,不应低于主楼的抗震等级;主楼结构在裙房顶层及相邻上下各一层应适当加强抗震构造措施。裙房与主楼分离时,应按裙房本身确定抗震等级。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与上部结构相同地下一层以下的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更低等级。地下室中无上部结构的部分,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更低等级。抗震设防类别为甲、乙、丁类的建筑,应按本规范第3.1.3 条规定和表6.1.2 确定抗震等级;其中8 度乙类建筑高度超过表6.1.2 规定的范围时,应经专门研究采取比一级更有效的抗震措施。

  砌体结构、排架无抗震等级;应注意规范中对抗震等级的调整(特别是高规)确定抗震等级。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与上部结构相同地下一层以下的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更低等级。地下室中无上部结构的部分,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更低等级。

  抗震设防类别为甲、乙、丁类的建筑,应按本规范第3.1.3 条规定和表6.1.2确定抗震等级;其中8 度乙类建筑高度超过表6.1.2 规定的范围时,应经专门研究采取比一级更有效的抗震措施。砌体结构、排架无抗震等级;应注意规范中对抗震等级的调整(特别是高规)。

6.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的承载力要求

一般岩石地基承载力是50-80Mpa。按混凝土的骨料均为石子,未解体的石子构成的岩石承载力会达80MPa 以上的。所谓岩石地基是指建筑物以岩体作为持力层的地基。岩石地基具有承载力高,压缩性差,稳定性好的特征,是一种很好的地基。使用岩石地基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抗震设计、岩石地基的承载能力及变形设计(涉及到岩石地基的弹性模量)、岩石地基的加固形式、地基稳定性分析、并且考虑到其他的地质灾害的影响。特殊的情况下应考虑到防冻措施。

7.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需要做静荷载试验吗

B.0.1 本试验要点适用于单桩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和多桩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B.0.2 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用于测定承压板下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复合土层的承载力。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承压板应具有足够刚度。单桩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的承压板可用圆形或方形,面积为一根桩承担的处理面积;多桩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的承压板可用方形或矩形,其尺寸按实际桩数所承担的处理面积确定。单桩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桩的中心(或形心)应与承压板中心保持一致,并与荷载作用点相重合。B.0.3 试验应在桩顶设计标高进行。承压板底面以下宜铺设粗砂或中砂垫层,垫层厚度可取100mm~150mm。如采用设计的垫层厚度进行试验,试验承压板的宽度对独立基础和条形基础应采用基础的设计宽度,对大型基础试验有困难时应考虑承压板尺寸和垫层厚度对试验结果的影响。垫层施工的夯填度应满足设计要求。B.0.4 试验标高处的试坑宽度和长度不应小于承压板尺寸的3倍。基准梁及加荷平台支点(或锚桩)宜设在试坑以外,且与承压板边的净距不应小于2m。B.0.5 试验前应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防止试验场地地基土含水量变化或地基土扰动,影响试验结果。B.0.6 加载等级可分为(8~12)级。测试前为校核试验系统整体工作性能,预压荷载不得大于总加载量的5%。最大加载压力不应小于设计要求承载力特征值的2倍。B.0.7 每加一级荷载前后均应各读记承压板沉降量一次,以后每0.5h读记一次。当1h内沉降量小于0.1mm时,即可加下一级荷载。B.0.8 当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可终止试验:    1. 沉降急剧增大,土被挤出或承压板周围出现明显的隆起;    2. 承压板的累计沉降量已大于其宽度或直径的6%;    3. 当达不到极限荷载,而最大加载压力已大于设计要求压力值的2倍。B.0.9 卸载级数可为加载级数的一半,等量进行,每卸一级,间隔0.5h,读记回弹量,待卸完全部荷载后间隔3h读记总回弹量。B.0.10 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压力-沉降曲线上极限荷载能确定,而其值不小于对应比例界限的2倍时,可取比例界限;当其值小于对应比例界限的2倍时,可取极限荷载的一半;    2. 当压力-沉降曲线是平缓的光滑曲线时,可按相对变形值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沉管砂石桩、振冲碎石桩和柱锤冲扩桩复合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1所对应的压力;      2)对灰土挤密桩、土挤密桩复合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08所对应的压力;      3)对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或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对以卵石、圆砾、密实粗中砂为主的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08所对应的压力;对以黏性土、粉土为主的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1所对应的压力;      4)对水泥土搅拌桩或旋喷桩复合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06~0.008所对应的压力,桩身强度大于1.0MPa且桩身质量均匀时可取高值;      5)对有经验的地区,可按当地经验确定相对变形值,但原地基土为高压缩性土层时,相对变形值的最大值不应大于0.015;      6)复合地基荷载试验,当采用边长或直径大于2m的承压板进行试验时,b或d按2m计;      7)按相对变形值确定的承载力特征值不应大于最大加载压力的一半。    注:s为静载荷试验承压板的沉降量;b和d分别为承压板宽度和直径。B.0.11 试验点的数量不应少于3点,当满足其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可取其平均值为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当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应分析离差过大的原因,需要时应增加试验数量,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工程验收时应视建筑物结构、基础形式综合评价,对于桩数少于5根的独立基础或桩数少于3排的条形基础,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取最低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