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给水管道设计(室外给水管道支墩如何设置,要注意什么?)

海潮机械 2023-03-04 02:44 编辑:admin 213阅读

一、室外给水管道支墩如何设置,要注意什么?

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7.4.4条 “非整体连接管道在垂直和水平方向转弯处、分叉处、管道端部堵头处,以及管径截面变化处支墩的设置,应根据管径、转弯角度、管道设计内水压力和接口摩擦力,以及管理埋设处的地基和周围土质的物理力学指标等因素计算确定。” 故,非整体连接管道在垂直和水平方向转弯处、分叉处、管道端部堵头处,以及管径截面变化处应设置支墩。

二、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置要点有哪些?

  (1)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但在建设初期或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可布置成枝状。但对于非高层建筑在建设初期或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可布置成枝状;由于环状管网的干线彼此相通,水流四通八达,供水安全可靠,并且其供水能力比枝状管网供水能力大1.5~2.0倍(在管径和水压相同的条件下),因此一般情况下,凡担负有消防给水系统的管网,均应布置成环状管网,以确保消防给水。   (2)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不应少于两条,进水管宜从两条市政给水管道引入,当其中一条进水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干管应能通过消防用水总量。在工业企业内,当停止(或减少)生产用水会引起火灾或爆炸等二次事故时,其余输水管应保证100%的生产、生活、消防用水量。生产、生活用水量应按最大小时流量计算,消防用水量应按最大秒流量计算。   (3)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段内消火栓数量不宜超过5个,阀门应设在三通、四通分水处,并按(n一1)的数目原则设置(”值三通为3,四通为4)。   (4)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5)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可利用市政管道共同构成室外环网。

三、给水系统的设计要求?

1)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在建设初期,采用环状管网有困难时,可采用枝状管网,但应考虑将来有连成环状管网的可能。同时在消防用水量较大的单位(例如消防用水量超过2OL/s,应设消防水池。一般居住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内,如果消防用水量不大,例如消防用水量小于15L/s,设置环状管网有困难时,可采用枝状管网,火场用水安全问题可由消防队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保证。

  (2)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干管应仍能通过消防用水总量。

  (3)为确保火场用水,避免因个别管段损坏导致管网供水中断,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管网上的消防阀门设置应在管网节点处按“n一l”原则进行(n为管段数,如三通管处需布置的阀门数为3一1=2个),并以两阀门间的管道上消火栓数量不超过5个进行校核。若超过5个时,应增加消防阀门。

  (4)在设计企事业单位室外消防给水管网时,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将着火点消防用水量布置在管网的最不利点进行计算。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高日最大小时流量时,仍应保证消防用水秒流量。

  (5)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6)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内的流速不宜大于2.5m/s.

  (7)在企事业单位内消防管网与生产管网分成两个独立的给水系统时,在不引起生产事故的前提下,低压消防管网与生产管网可用连接管连接,或在生产管网上设置消火栓,将生产管网作为消防管网的备用水源。但生产用水转为消防用水时,启闭的阀门数不应超过两个,且不应超过5min.应该指出的是,在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时,生产管网的水源不应作为消防用水的主要水源,消防管网的流量仍应满足用水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