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气密型防爆电气设备
煤矿一般型防爆的标准如下:
防爆电气设备是指按国家标准设计、制造、使用的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电气设备。
现行的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是GB3836系列。它的主要内容是把防爆电气设备分为隔爆型(d)、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正压型(p)、充油型(o)、充砂型(q)、无火花型(n)、浇封型(m)、气密型(h)、特殊型(s)并对其防爆技术及试验方法进行了规定。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电气设备的允许最高表面温度。表面可能堆积粉尘时为150℃,采取防尘堆积措施时为450℃,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环境为-20℃—40℃。
2、电气设备与电缆的连接应采用防爆电缆接线盒,电缆的引入引出必须用密封的电缆引入装置,并应具有防松动、防拔脱措施。
3、对不同的额定电压和绝缘材料,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都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详见附一)。
4、具有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有可靠的接地及防止螺钉松动的装置。
5、防爆电气如果采用塑料外壳,须采用不燃性或难燃性材料制成,并保证塑料表面的绝缘电阻大于1*109Ω,以防积聚静电,还必须承受冲击试验和热稳定试验。
6、防爆电气设备限制使用铝合金外壳,防止其与铁锈摩擦产生大量热能,避免形成危险温度。
7、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经国家认定的防爆试验单位鉴定。
2. 气密型防爆电气设备包括
防爆的9种类型,各种类型的防爆标志及常见设备:
1增安型防爆(标准号:GB3836.3)
防爆标志:Ex e
防爆原理:对于在正常运行时不会产生电弧,火花和危险高温的设备,如果在其结构上再采取一些保护措施,使设备在正常运行或认可的过载条件下不发生电弧,火花过热现象,就可以增进设备安全,达到防爆的目的。
常用增安型设备:增安型电机、增安型电器、增安型灯具等。
2本安型防爆(标准号:GB3836.4)
防爆标志:Ex ia
防爆原理:所采用的电路在正常工作或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花和表面温度均不能引起规定的爆炸性混合物。
常用本安型设备:本安型的温度变送器、压力变送器、液位变送器等。
注:本安防爆是等级最高高的防爆方式
3正压型防爆(标准号:GB3836.5)
防爆标志:Ex p
防爆原理:在设备的外壳内部持续充入保护性气体,比如新鲜空气,使得设备内部的气压高于外部气压,这样外部的可燃性气体不能进入或者形不成达到一定的浓度。其内部还配有气体压力检测、可燃性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一旦发生压力不足,可燃性气体浓度高过危险浓度等危险情况可自动切断电源。
常用正压型设备:正压型分析小屋。
4充油型防(标准号:GB3836.6)
防爆标志:Ex o
防爆原理:将设备内部可能出现火花,电弧的器件或整个设备浸在变压油中,使其与可燃性气体混合物隔绝。
常用充油型设备:防爆开关,接线柱等。
5充砂型防爆(标准号:GB3836.7)
防爆标志:Ex q
防爆原理:在设备的外壳内填充砂粒材料,使设备在规定条件下,壳内产生的电弧所传播的火焰、外壳壁或砂粒材料表面的过热温度,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
常用充砂型设备:电容器、熔断器、变压器等。
6无火花型防爆:(标准号:GB3836.8)
防爆标志:Ex n
防爆原理:正常运行时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并且一般不会产生能引起点燃故障的电气设备。
常用无火花型设备:电机、照明灯具、插销装置、小功率电器。
7浇封型防爆(标准号:GB3836.9)
爆标志:Ex m
防爆原理:将电气设备可能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点燃源(如电弧、火花、危险高温)浇封在树脂类浇封剂中,使其不能点燃周围可能存在的爆炸性混合物。
8气密型防爆(标准号:GB3836.10)
防爆标志:Ex h
防爆原理:设备采用密封措施,使易燃易爆物质不能进入设备内。
常用气密型设备:继电器、电容器、变压器等。
常用限制呼吸型设备:开关、调节仪、仪表等。
9隔爆型防爆(标准号:GB3836.2)
防爆标志:Ex d
防爆原理:隔爆的外壳能够承受通过外壳任何接合面或结构间隙,涉透到外壳内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在内部***而不损坏,并且不会引起外部由一种、多种气体或蒸汽形成的***性环境的点燃。
常用隔爆型设备:电机、灯具、仪表等。
3. 特殊型防爆电气设备
煤矿井下防爆型电气设备有如下7种:矿用隔爆型(d)、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正压型(p)、充油型(o)、充砂型(q)和特殊型(s)。
4. 气密型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标志
(1)隔爆型电气设备: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称为隔爆型电气设备。隔爆外壳既能承受内部混合性气体被引爆产生的爆炸压力,又能防止内部爆炸火焰和高温气体窜出隔爆间隙点燃外壳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该型设备的标志为“d”。
(2)增安型电气设备:正常运行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或可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点电气设备,在其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程度,一避免在正常或规定的过载条件下出现电弧、火花或可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称为增安型电气设备。该型设备的标志为“e”。
(3)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全部电路均为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气设备称为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所谓本质安全电路是指:在规定条件下,在正常工作或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电路。该型设备的标志为“i”(分ia,ib两类)。
(4)正压型电气设备:具有正压外壳的电气设备称为正压型电气设备。所谓正压外壳是指向外壳内注入保护性气体,保持内部保护性气体的压力高于周围爆炸性环境的压力,以阻止外部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壳内的外壳。该型设备的标志为“P”。
(5)充油型电气设备:将全部部件或可能产生电火花或过热的部分部件浸在油内,使其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壳外的爆炸性混合物,此类电气设备称为供电性电气设备。例如,充油的高压隔爆配电装置的油断路器。该型设备的标志为“O”。
(6)充砂型电气设备:外壳内部充填沙粒材料,使其在规定条件下外壳内产生的电弧、传播的火焰、壳壁或砂粒材料表面的过热温度均不能点燃其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此类电气设备称为充砂型电气设备。该型设备的标志为“q”。
(7)无火花型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且一般不会发生有电燃作用故障,此类电气设备称为无火花型电气设备。该型电气设备的标志为“n”。
(8)浇封型:将导电部件浇封在浇封剂中,与危险气体隔离的电气设备,称为浇封型电气设备。其标志为“m”。
(9)气密型:采用完全密封的金属外壳,与危险气体隔离的电气设备,称为气密性电气设备。器标志为“h”。
(10)特殊型电气设备:凡在结构上不属于尚属基本防爆类型,或上述基本防爆型的组合,二采取其他特殊措施,经充分试验证明确实具有防止引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能力,此类电气设备称为特殊型电气设备。例如,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就是因为电源电池采取了特殊的结构型式,不能引爆,故而称为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特殊型电气设备的代号为“S”,该型设备须经国家安全部门指定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还应报国家标准局备案。
5. 电气设备防爆型式
基本要求如下:
1、选型: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选型原则 是按区域和瓦斯等级不同,选用不同的防爆型式。
对安 装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矿井总回风道、主 要回风道、采区回风道、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道的 电气设备,除不允许选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电 气设备均可选用。
对于安装在瓦斯矿井翻车机硐室和 采区进风道的电气设备,选用矿用防爆型设备;对于安 装在瓦斯矿井井底车场、总进风道或主要进风巷的电 气设备,可选用矿用一般型设备。
6. 气密型防爆电气设备有哪些
增安型防爆(标准号:GB3836.3)
防爆标志:Ex e
2本安型防爆(标准号:GB3836.4)
防爆标志:Ex ia
3正压型防爆(标准号:GB3836.5)
防爆标志:Ex p
4充油型防(标准号:GB3836.6)
防爆标志:Ex o
5充砂型防爆(标准号:GB3836.7)
防爆标志:Ex q
6无火花型防爆:(标准号:GB3836.8)
防爆标志:Ex n
7浇封型防爆(标准号:GB3836.9)
爆标志:Ex m
8气密型防爆(标准号:GB3836.10)
防爆标志:Ex h
9.隔爆型防爆(标准号:GB3836.2)
防爆标志:Ex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