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器防火防爆
1、使用燃料的火灾危险性。 厨房是使用明火进行作业的场所,使用燃料一般有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燃气、炭等,在操作和使用过程中,若不能按章操作,很容易产生泄漏、燃烧、爆炸以及雀气中毒等事故,这是引发火灾事故的一个方面。 2、厨房油烟起火。 厨房要常年与煤炭、气火打交道,因其场所的特殊性,所处环境一般都比较潮湿,在这种条件下,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不均匀燃烧物及油气蒸发产生的油烟很容易积聚下来,日积月累,会形成一定厚度的可燃物油层和粉层,附着在墙壁、烟道和抽油烟机的表面,如果清扫不及时,就会有引发油烟火灾的可能。如厨房里经常发生的各种烟道火灾就是典型。 3、电器线路起火。 厨房电器线路敷设在装修施工中须引起高度重视,比起其它场所来应至少提高一个耐火等级,在平时还应加强维修和保养。在厨房里,装修用铝心线代替铜心线、电线不穿管、龟闸不设保护盖的现象处处可见。这些设施在水汽、油气和烟气的长期腐蚀下,绝缘层老化变质极快,很容易发等漏电、短路起火。另外,厨房内运行的机器也较多,超负荷电现象十分严重,特别是一些大功率的电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会因电流过大导致插头、线路发热起火,这也是引发火灾事故的一个方面。 4、厨房内使用的各种灶具和器具也是引发火灾事故的关键。 在以前的厨房火灾中,因高压锅、蒸气车、电饭锅、冷冻机、烤箱等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的现象不在少数。 5、厨房用油也是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 厨房用油大致可分为两种,一是燃料用油,二是食用油。燃料用油,一般是指柴油、煤油,大型的宾馆和饭店则主要采用柴油。柴油的闪点较低,在使用过程中,因调火、放置不当等原因很容易引起火灾。油锅烹调食物,因食用油温过高起火或操作不当使热油溅出油锅碰到火源引起油锅起火是常有的现象,扑救时如不得法就会引发火灾。 6、人为因素造成的火灾。 笔者在对宾馆、饭店的厨房火灾进行调查时发现,有很多人都有一种见“火”而“生畏”的恐惧心理,碰到火灾发生时,采取的常是消极的逃避方式来处理初起火灾,致使小火变成大火、小损失变成大损失的情况经常发生。另外,在厨房里吸烟也是常有的现象,吸完烟后烟头时常会乱扔乱丢,由此也会引发火灾事故;厨房在进行卫生打扫时,时常出现乱泼倒水现象,这些水很容易进入到各种电器设施的内部,不仅容易使电器设施生锈腐烂,也极易引起电器线路短路起火。酒店厨房防火措施知识 1.加大对酒店厨房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对其进行培训,并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 2.对厨房内的燃气燃油管道、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露。如发现燃气泄露首先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使用任何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3.厨房灶具旁的墙壁、抽油烟罩等容易污染处应天天清洗,油烟管道清洗至少应每半年清洗一次。 4.厨房内的电器设施应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严禁“以铜代铝”的现象发生。厨房内使用的电器开关、插座等电器设备,以封闭为佳,防止水往外面渗入,并应安装在远离煤气、液化气灶具的地方,以免开启时产生火花引起外泄的煤气和液化气燃烧,厨房内运行的各种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并应时刻注意在使用过程中防止电器设备和线路受潮。 5.厨房内使用的各种炊具,应该用经国家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切忌贪图便宜而选择不合格的器具。
2. 电器防火防爆方案
一)主电室及高压、低压配电室均属于重点防火部位,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二)主电室及高压、低压配电室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废旧备品备件,保持室内整洁,通道畅通无阻。
(三)工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四)停产检修或平时打扫卫生时,禁止使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擦洗设备;对使用过的棉纱、油布、油渍及其它可燃物质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五)因生产需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经公司消防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方可进行。
(六)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电缆层、电缆沟等设备及部位进行清理维护,防止尘污造成短路,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和上报。
(七)雷雨季节来临前,应对防雷和防静电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符合规定要求,接闪器引下线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保证电气设备和人身的安全。
(八)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扑救火灾和火场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必须妥善保管,自觉维护和保养。
3. 电器防火防爆技术的主要方式
与电力相关的设施在使用的过程中一定要倍加关注其安全问题,一定要及时做好防爆防火措施。配电柜的使用场所非常的恶劣,并且其承载的电压也是非常庞大的。在配电柜这一些重地,一定要严格避免易燃易爆产品的接近,一般人员也禁止进入,对于一般人员来说,也需要了解这方面的一些知识。
1、根据场所的危险等级,正确选择、安装、使用和维护配电柜和线路,并按规定正确采取各种保护措施.
2、所有配电柜(特别是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配电柜)与易燃易爆物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非防爆型配电柜.特别是携带式或移动式设备。
4、在可能产生电弧或火花的地方,必须设法隔离或杜绝电火花。
5、爆炸危险场所的电线应有足够的截面、机械强度和良好的接触。采用钥管敷设并采取密封措施,严禁采用明徽方式.
6、爆炸危险场所的接地(或接零)不得使用铝线。所有接地(接零)应连接成连续的整体以保证电流的连续不中断。接地接零连接点要可靠并尽量远离危险场所。
7、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必须具有更加完善的防雷和防静电措施。
8、火灾及爆炸场所及与之相邻的场所应采用非可然材料或耐火材料构筑。
9、在爆炸危险场所.一般不应进行侧里工作。更新灯泡等工作也应在停电之后进行.
10、对带静电的绝缘体(特别是容易产生尖端放电的部位)应采取金城丝缠绕、屏蔽接地,还可以采用静电中和器。
4. 防火防爆安全知识培训
一)组织领导。地震应急演练要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学校领导要预先做好部署和分工,每个演练环节、班级、楼梯口、疏散路线拐弯处等都要有人负责。演练中,学校领导要亲临指挥,老师们应按照事先分工,负起责任,确保演练顺利进行。当演练规模较大时,应安排专门的医疗救护人员和车辆,做好应对意外事故的准备
(二)应急避震。从意识到“这是一次地震”到地震结束,一般只有十几秒钟的时间。要把握好最早的几秒钟,赶紧躲避到最近的安全地方,采取正确的避震方式,一直到地面停止摇动为止。
(三)疏散。主震结束后,为防止较大的余震对建筑物造成进一步的破坏,应该立即有秩序地疏散到安全的地方。疏散地点应选择坚实、平坦的开阔地,远离山坡及高大建筑物。
(四)演练结束。经查实人数无误后,可以宣布演练结束。老师要及时总结经验,以班级为单位对这次地震应急演练过程进行讲评,进一步巩固学生的应急避震知识
5. 电器防火防爆的内容
1、控制可燃物可燃物是燃烧过程中的物质基础,控制可燃物就是使燃烧三要素中不具备可燃物条件或缩小燃烧范围。隔绝空气就是使燃烧三要素中缺少助燃条件,也就是氧化剂。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加强通风以降低可燃气体、蒸汽和粉尘在空气中的浓度,使其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限制易燃物品的存放量,并且将能发生相互作用的物品,都要分开存放;及时清除滴漏在地面或污染在设备上的可燃物等。
2、隔绝空气如隔绝空气储存某些化学品,将钠存放于煤油中,磷存放于水中;使用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过程应在密封的容器、设备内进行;对有异常危险的生产,可充装惰性气体保护。
3、消除着火源消除着火源就是使燃烧三要素中不具备引起燃烧的火源。。如在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照明,严禁吸烟或穿带钉子的鞋;接地防静电;安装避雷装置防雷击;在可能由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着火的场所使用防爆电器设备,如防爆灯;隔离火源、控制温度、遮挡阳光等措施。
4、阻止火势、爆炸波的蔓延为阻止火势、爆炸波的蔓延,就要防止新的燃烧条件形成,也就是阻断燃烧三要素相互作用、相互结合条件,从而防止火灾扩大,减少火灾损失。如在可燃气体管路上安装阻火器、安全水封;汽车、推...
6. 电器防火防爆技术描述
发生电气火灾和爆炸要具备两个条件:首先要有易燃易爆物质和环境,其次有引燃条件。在生产场所的动力、照明、控制、保护、测量等系统和生活场所中的各种电气设备和线路,在正常工作或事故中常常会产生电弧、火花和危险的高温,这就具备了引燃或引爆条件。
一、防火防爆的检查内容
防火防爆措施是综合性的措施,包括选用合理的电气设备,保持必要的防火间距,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并有良好的通风,采用耐火设施,有完善的继电保护装置等技术措施。
(一)平面布置
变、配电站(室)是工业企业的动力枢纽,电气设备较多,而且有些设备工作时会产生火花和高温,因此变、配电站(室)的设置是电气设备合理布置的重要环节之一。
室外变、配电装置距堆场、可燃液体储罐和甲、乙类厂房库房不应小于25m;距其它建筑物不应小于10m;距液化石油气罐不应小于35m;石油化工装置的变、配电室还应布置在装置的一侧,并位于爆炸危险区范围以外。变压器油量越大,建筑物耐火等级越低及危险物品储量越大者,所要求的间距也越大,必要时可加防火墙。
户内电压为10kV以上、总油量为60kg以下的充油设备,可安装在两侧有隔板的间隔内;总油量为60~600kg者,应安装在有防爆隔墙的间隔内;总油量为600kg以上者,应安装在单独的防爆间隔内。10kV 及其以下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变电室与各级爆炸危险环境毗连,最多只能有两面相连的墙与危险环境共用。
为了防止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火灾,开关、插销、熔断器、电热器具、照明器具、电焊设备和电动机等均应根据需要,适当避开易燃物或易燃建筑构件。
(二)环境
1.消除或减少爆炸性混合物
保持良好通风,使现场易燃易爆气体、粉尘和纤维浓度降低到无法引起火灾和爆炸。加强密封,减少和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的泄露。有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设备、储存容器、管道接头和阀门应严格密封,并经常巡视检测。
2.消除引燃物
对运行中能够产生火花、电弧和高温危险的电气设备和装置,不应放置在易燃易爆的危险场所。在易燃易爆场所安装的电气设备和装置应该采用密封的防爆电器,并应尽量避免使用便携式电气设备。
(三)保护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内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地接地(或接零)。
二、防火措施的检查
建筑物内常用的电气设备和装置包括变、配电装置以及安装在装置中的低压配电和控制电器。
(一)变、配电装置防火措施的检查
1.变压器保护
变压器应设置短路保护装置,当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切断电源。
此外,变压器高压侧还可通过采用过电流继电器来进行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根据变压器运行情况、容量大小、电压等级,还应设置气体保护、差动保护、温度保护、低电压保护、过电压保护等设施。
2.防止雷击措施
为防止雷击,在变压器的架空线引入电源侧,应安装避雷器,并设有一定的保护间隙。
3.接地措施
在中性点有良好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中,应该采用保护接零方式。但城市公用电网应采用统一的保护方式;所有农村配电网络,为避免接零与接地两种保护方式混用而引起事故,一律不得实行保护接零,而应采用保护接地方式。
在中性点不接地的低压配电网络中,采用保护接地。高压电气设备,一般实行保护接地。
4.过电流保护措施
回路内应装设断路器、熔断器之类的过电流防护电器来防范电气过载引起的灾害。防护电器的设置参数应满足下列要求:
(1)防护电器的额定电流或整定电流不应小于回路的计算负载电流;
(2)防护电器的额定电流或整定电流不应大于回路的允许持续载流量;
(3)保证防护电器有效动作的电流不应大于回路载流量的1.45倍。
5.短路防护措施
短路防护应在短路电流对回路导体和其连接点产生危险的热效应及机械效应前切断回路的短路电流。回路内应设置短路防护电器,来防范电气短路引起的灾害。
(1)短路防护电器的遮断容量不应小于其安装位置处的预期短路电流。
(2)被保护回路内任一点发生短路时,防护电器都应在被保护回路的导体温度上升到允许限值前切断电源。
6.漏电保护电器
(1)在安装带有短路保护的漏电保护器时,必须保证在电弧喷出方向有足够的飞弧距离。
(2)注意漏电保护器的工作条件,在高温、低温、高湿、多尘以及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使用时,应采取必要的辅助保护措施,以防漏电保护器不能正常工作或损坏。
(3)漏电保护器的漏电、过载和短路保护特性均由制造厂调整好,不允许用户自行调节。
(二)低压配电和控制电器防火措施的检查
核对控制电器的铭牌,设备应否符合使用要求,检查设备的接线是否正确,对于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定期对控制电器进行维护,清理积尘,保持设备清洁。
低压配电与控制电器的导线绝缘应无老化、腐蚀和损伤现象;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应多于2根,且2根导线线径相同,防松垫圈等部件齐全;进出线接线正确;接线应采用铜质或有电镀金属层防锈的螺栓和螺钉连接,连接应牢固,要有防松装置,电连接点应无过热、锈蚀、烧伤、熔焊等痕迹;金属外壳、框架的接零(PEN)或接地(PE),连接可靠;套管、瓷件外部无破损、裂纹痕迹。
低压配电与控制电器安装区域,无渗漏水现象。低压配电与控制电器的灭弧装置应完好无损。连接到发热元件(如管形电阻)上的绝缘导线,应采取隔热措施。熔断器应按规定采用标准的熔体。电器靠近高温物体或安装在可燃结构上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电器相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5MΩ。
1.刀开关
降低接触电阻以防止发热过度。采用电阻率和抗压强度低的材料制造触头。利用弹簧或弹簧垫等,增加触头接触面间的压力。对易氧化的铜、黄铜、青铜触头表面,镀一层锡、铅锡合金或银等保护层,防止因触头氧化使接触电阻增加。在铝触头表面,涂上防止氧化的中性凡士林油层加以覆盖。可断触头在结构上,动、静触头间有一定的相对滑动,分合时可以擦去氧化层(称自洁作用),以减少接触电阻。
2.组合开关
应在开关加装能切断三相电源的控制开关及熔断器。
3.断路器
在断路器投入使用前应将各磁铁工作面的防锈油脂抹净,以免影响磁系统的动作值;长期未使用的灭弧室,在使用前应先烘一次,以保证良好的绝缘;监听断路器在运行中有无不正常声响。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传动机构、灭弧室、触头和相间绝缘主轴等构件,如发现活动不灵、破损、变形、锈蚀、过热、异响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检查灭弧罩的工作位置有无移动、是否完整、有无受潮等情况。对电动合闸的断路器,应检查合闸电磁铁机构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4.接触器
安装、接线时要防止螺钉、垫片等零件落入接触器内部造成卡住或短路现象;各接点需保证牢固无松动。检查无误后,应进行试验,确认动作可靠后再投入使用。使用前应先在不接通主触头的情况下使吸引线圈通电,分合数次,以检查接触器动作是否确实可靠。使用可逆转接触器时,为保证连锁可靠,除安装电气连锁外,还应考虑加装机械连锁机构。
针对接触器频繁分、合的工作特点,应每月检查维修一次接触器各部件,紧固各接点,及时更换损坏的零件,铁心极面上的防锈油必须擦净,以免油垢粘住而造成接触器在断电后仍不释放。
5.启动器
定期检查触头表面状况,若发现触头表面粗糙,应以细锉修整,切忌以砂纸打磨。对于充油式产品的触头,应在油箱外修整,以免油被污染,使其绝缘强度降低。对于手动式减压启动器,当电动机运行时因失电压而停转时,应及时将手柄扳回停止位置,以防电压恢复后电动机自行全压起动,必要时另装一个失电压脱扣器。手动式启动器的操作机械应保持灵活,并定期添加润滑剂。
6.继电器
继电器要安装在少震、少尘、干燥的场所,现场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存在。安装完毕后必须检查各部分接点是否牢固、触点接触是否良好、有无绝缘损坏等,确认安装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由于控制继电器的动作十分频繁,因此必须做到每月至少检修两次。另外还应注意保持控制继电器清洁无积尘,以确保其正常工作。应经常监视继电器工作情况,除例行检查外,重点应检查各触点的接触是否良好,有无绝缘老化,必要时应测其绝缘电阻值。定期检查其触头接触情况,各部件有无松动、损坏及锈蚀现象,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经常保持清洁,避免尘垢积聚致使绝缘水平降低,发生相间闪络事故。应经常注意环境条件的变化,若不符合继电器使用条件时,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其工作的可靠性。
(三)电气线路防火措施的检查
1.预防电气线路短路的措施
必须严格执行电气装置安装规程和技术管理规程,坚决禁止非电工人员安装、修理;要根据导线使用的具体环境选用不同类型的导线,正确选择配电方式;安装线路时,电线之间、电线与建筑构件或树木之问要保持一定距离;在距地面2m高以内的电线,应用钢管或硬质塑料保护,以防绝缘遭受损坏;在线路上应按规定安装断路器或熔断器,以便在线路发生短路时能及时、可靠地切断电源。
2.预防电气线路过负荷的措施
根据负载情况,选择合适的电线;严禁滥用铜丝、铁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丝;不准乱拉电线和接入过多或功率过大的电气设备;严禁随意增加用电设备尤其是大功率用电设备;应根据线路负荷的变化及时更换适宜容量的导线;可根据生产程序和需要,采取排列先后控制使用的方法,把用电时间调开,以使线路不超过负荷。
3.预防电气线路接触电阻过大的措施
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铜、铝线相接,宜采用铜铝过渡接头,也可采用在铜线接头处搪锡;通过较大电流的接头,应采用油质或氧焊接头,在连接时加弹力片后拧紧;要定期检查和检测接头,防止接触电阻增大,对重要的连接接头要加强监视。
4.屋内布线的设置要求
设计安装屋内线路时,要根据使用电气设备的环境特点,正确选择导线类型;明敷绝缘导线要防止绝缘受损引起危险,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维修;布线时,导线与导线之间、导线的固定点之间,要保持合适的距离;为防止机械损伤,绝缘导线穿过墙壁或可燃建筑构件时,应穿过砌在墙内的绝缘管,每根管宜只穿一根导线,绝缘管(瓷管)两端的出线口伸出墙面的距离宜不小于10mm,这样可以防止导线与墙壁接触,以免墙壁潮湿而产生漏电等现象;沿烟囱、烟道等发热构件表面敷设导线时,应采用石棉、玻璃丝、瓷珠、瓷管等材料作为绝缘的耐热线。
(四)插座与照明开关
当直接、交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头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应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可互换的插座,配套的插头应按直流、交流和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落地插座面板应牢固可靠、密封良好。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在潮湿场所插座应采用密封型并带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5m。
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照明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操作灵活、接触可靠;插座、照明开关靠近高温物体、可燃物或安装在可燃结构上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
导线与插座或开关连接处应牢固可靠,螺丝应压紧无松动,面板无松动或破损。在使用Ⅰ类电器的场所,必须设置带有保护线触头的电源插座,并将该触头与保护地线(PE线)连成电气通路。车间及试(实)验室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小于0.3m;特殊场所暗装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小于0.15m;同一室内插座安装高度一致。插座面板应无烧蚀、变色、熔融痕迹。
注:Ⅰ类电器:系指该类电器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需要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电器外露导电部分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体连接起来,以便在发生接地故障时能有效地切断电源。
非临时用电,不宜使用移动式插座。当使用移动式插座时,电源线要采用铜芯电缆或护套软线;具有保护接地线(PE线);禁止放置在可燃物上;禁止串接使用;严禁超容量使用。
(五)照明器具
卤素灯、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不应设置在火灾危险性场所。产生腐蚀性气体的蓄电池室等场所应采用密闭型灯具。在有尘埃的场所,应按防尘的保护等级分类选择合适的灯具。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应安装防玻璃罩破裂后向下飞溅的措施。
库房照明宜采用投光灯采光。储存可燃物的仓库及类似场所照明光源应采用冷光源,其垂直下方与堆放可燃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0.5m,不应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应采用有防护罩的灯具和墙壁开关,不得使用无防护罩的灯具和拉线开关。
超过60W的白炽灯、卤素灯、荧光高压汞灯等照明灯具(包括镇流器)不应安装在可燃材料和可燃构件上,聚光灯的聚光点不应落在可燃物上。当灯具的高温部位靠近除不燃性以外的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如玻璃丝、石膏板、石棉板等加以隔热防护)、散热(如在灯具上增加散热空隙或加强顶棚内的通风降温、,以及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嵌入顶棚内的灯具,灯头引线应采用柔性金属管保护,其保护长度不宜超过1m。嵌入式灯具、贴顶灯具以及光檐(槽灯)照明,当采用卤钨灯以及单灯功率超过1O0W的白炽灯时,灯具(或灯)引入线应选用耐105℃~250℃高温的绝缘电线,或采用瓷管、石棉等非燃材料作隔热保护。
聚光灯、回光灯不应安装在可燃基座上,贴近灯头的引出线应用高温线或瓷套管保护,配线接点必须设在金属接线盒内。
用于舞台效果的高温灯具,其灯头引线应采用耐高温导线或穿瓷管保护,再经接线柱与灯具连接,导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或敷设在高温灯具附近。霓虹灯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距离不小于20mm。
照明灯具与可燃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3-12-3-1中规定的数值。
7. 电器防火防爆的措施
1) 炉膛灭火蒸汽线;
2) 阻火器防止回火;
3) 长明灯防止停气后再进气发生爆炸;
4) 泄压用防爆门。
8. 电器防火防爆基本措施
1、控制可燃物
可燃物是燃烧过程中的物质基础,控制可燃物就是使燃烧三要素中不具备可燃物条件或缩小燃烧范围。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加强通风以降低可燃气体、蒸汽和粉尘在空气中的浓度,使其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限制易燃物品的存放量,并且将能发生相互作用的物品,都要分开存放;及时清除滴漏在地面或污染在设备上的可燃物等。
2、隔绝空气
隔绝空气就是使燃烧三要素中缺少助燃条件,也就是氧化剂。如隔绝空气储存某些化学品,将钠存放于煤油中,磷存放于水中;使用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过程应在密封的容器、设备内进行;对有异常危险的生产,可充装惰性气体保护。
3、消除着火源
消除着火源就是使燃烧三要素中不具备引起燃烧的火源。如在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照明,严禁吸烟或穿带钉子的鞋;接地防静电;安装避雷装置防雷击;在可能由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着火的场所使用防爆电器设备,如防爆灯;隔离火源、控制温度、遮挡阳光等措施。
4、阻止火势、爆炸波的蔓延
为阻止火势、爆炸波的蔓延,就要防止新的燃烧条件形成,也就是阻断燃烧三要素相互作用、相互结合条件,从而防止火灾扩大,减少火灾损失。如在可燃气体管路上安装阻火器、安全水封;汽车、推土机等机动车辆的排烟和排气系统配备防火帽或防火罩;在压力容器设备上安装防爆膜、安全阀;在建筑物之间留防火间距、筑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