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悬臂吊(起重机械吊起吊件)

海潮机械 2023-01-13 16:54 编辑:admin 96阅读

1. 起重机械吊起吊件

起重设备吊重物时应遵守以下的安全规定:   

1、必须持证作业,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   

2、起吊前要认真检查起重机具、工具是否合格、牢靠,确保安全施工。   

3、坚持“十不吊”原则,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4、起吊前,必须正确掌握吊件重量,不允许起重机具超载使用。   

5、立式设备的吊装,应捆绑在重物的重心以上,如需捆绑在重心以下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   

6、起吊前应在重物上系上牢固的溜绳,防止重物在吊装过程中摆动、旋转。   

7、起吊物不宜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若须停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8、信号指挥人员要站在得当,旗语(或手势)明显准确,哨声清晰洪亮,与旗语(手势)配合协调一致。上下信号密切联系,应当清楚地注视吊物起、运转、就位的全过程。  

9、信号指挥者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   

10、吊物起吊200~300mm高度时,应停钩检查,待妥当后再行吊运。   

11、吊物悬空运转后空发异常时,指挥者应迅速视情况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撤退。指挥塔吊司机将吊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起吊。   

12、吊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高空,应想办法将重物落放到稳妥的位置并垫好。   

13、吊物时,严禁超低空从人的头顶位置越过,要保证吊物与人的头顶最小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m。   

14、两台塔机交叉作业时,指挥人员必须相互配合,注意两吊机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以防两吊机相撞哐吊物钩挂。

2. 机械起重吊装

文件资料方面:检验合格报告、车辆保险(包括吊装意外险)、驾驶员的驾驶证、特种设备操作证、司索指挥人员操作证等。

现场检查方面:吊装区域有没有警示维护、维护区域有没有专人监护、吊装用的机具索具是否合格等

3. 起重机吊起重物

          吊车标牌上标定的起重量,通常都是指吊车的额定起重量,应醒目表示在吊车结构的明显位置上。

          吊车主要性能参数指标:吊车主要参数是表征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的参数,是吊车设计的依据,也是重机安全技术要求的重要依据。

起重量 G

起重量指被起升重物的质量,单位为kg或t。可分为额定起重量、最大起重量、总起重量、有效起重量等。

1.额定起重量Gn

额定起重量为吊车能吊起的物料连同可分吊具或属具(如抓斗、电磁吸盘、平衡梁等质量的总和)。

2.总起重量Gz

总起重量为吊车能吊起的物料连同可分吊具和长期固定在吊车上的吊具和剧(包括吊钩、滑轮组、起重钢丝绳以及在起重小车以下的其他起吊物)的质量总和。

3.有效起重量Gp

有效起重量为吊车能吊起的物料的净质量。

第一,吊车标牌上标定的起重量,通常都是指吊车的额定起重量,应醒目表示在吊车结构的明显位置上。

第二,对于臂架类型吊车来说,其额定起重量是随幅度而变化的,其起重特性指标是用起重力矩来表征的。标牌上标定的值是最大起重量。

第三,带可分吊具(如抓斗、电磁吸盘、平衡梁等)的吊车,其吊具和物料质量的总服额定起重量,允许起升物料的质量是有效起重量。

4. 起重机械吊起吊件暂停后

1、所有起重设备、绳索、滑轮、卸扣、绳卡等必须具有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和使用说明书。作业前应按有关标准认真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2、使用吊车进行吊装作业,应根据被吊物件的重量、规格、吊装位置、作业半径及工作环境,选用型号合适的吊车。

3、吊车吊装前,应对吊车进行全面检查,吊车应处于完好状态。吊车不得超载,歪拉斜吊或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4、吊车行走、作业的路面及场地应坚实平整,其承受能力能满足吊车行走及作业的要求。

5、轮胎式吊车,作业前支撑腿应全部伸出,并在铁鞋下垫好铁拍、枕木,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

6、大中型吊装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全体人员必须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设备性能、吊装作业环境,驾驶员与起重工进行指挥信号交换,双方确认后达到良好沟通。

7、吊装作业重,吊车行走时吊物与地面高差不得大于500mm,且必须鸣笛示警。

8、大中型设备及构件的吊装,应编制吊装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有关技术及安全负责人签字,项目领导批准后实施。实施重未经主管人员许可不得任意改变方案。

9、大中型设备及构件吊装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气象变化情况,当出现妨碍吊装的雨水或风速大雨10.8m/s(六级以上含六级)时,不应进行室外吊装作业。

10、吊装作业应有专人指挥,明确分工。参加吊装人员应坚守岗位,并根据指挥命令工作。吊装过程中任何岗位出现问题,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者的命令,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或离开岗位。

11、大中型设备、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吊。试吊前参加吊装人员应按岗位分工,严格检查吊耳、起重机械和索具的性能情况,确认呢符合方案要求后才客试吊。重物吊离200~500mm后停止提升,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

12、吊装前吊件上应系牢固溜绳,防止吊装过程中吊装摆动、旋转或碰、挂其他物件。

13、吊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如必须停留,应采取可靠措施。

14、吊车作业时,其配重旋转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吊物不得从操作室、驾驶室上方通过,一般采取背向吊装。

15、任何在现场架空线(裸线)、变压器及重要用电设备附近的起重作业,必须严格控制拔杆、吊臂及吊物与环境中高压线或带电设备的间距,不得小于要求安全距离。

16、吊装作业时必须设置半径不小于吊车桅杆最高高度的1.5倍安全防护区,并在该区域边缘设置警戒线。

17、吊装作业开始,非直接实施起重作业人员严禁在安全防护区内停留。

5. 起重机械吊起吊件多少米后应暂停

附墙没有规范的。按塔吊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去设附墙,附墙的结构与构造要满足相应的规范。如附墙是钢结构,附在混凝土结构上,则要满足钢结构与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厂家的技术要求。

塔吊附墙技术交底:

1、吊装指挥信号必须统一。

2、指挥应以一人为主,吊件在地面时,应以地面指挥为主,吊件在高空时,应以高空指挥为主。

3、起吊时吊臂下方,吊件及吊臂的回转范围内,严禁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

4、上方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如有人进入其下方工作,下方人员必须先与上方人员取得联系,并经同意方可进入。

5、全体作业人员,必须协同作业,听从指挥,高空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地面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确保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6、在顶升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电源、纵液压系统和坚固塔身螺栓等必须有专人负责,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操作平台,擅自启动泵阀开关和其它电器设备。

7、顶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若遇特殊情况须夜间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照明。

8、只允许在四级风以下进行顶升,如果在作业过程中突然风力增大,必须立即停止,并坚固螺栓,使上下塔身连成一体。

9、顶升前必须先放松电缆,顶升后将电缆捆在塔身上。

10、在顶升过程中,必须将回转部分刹住,保持吊臂沿引进梁平衡臂及顶升油缸的正上方位置,严禁作回转可其它动作。

11、在顶升中,如遇故障,必须立即停车检查,未查明原因及排除故障之前,不得继续作业。

12、每次顶升后,必须做好收尾检查工作,保证各种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坚固,爬升套架的滚轮和塔身间有足够的间隙,液压操作杆回到中间位置,液压系统的电源应切断。

13、在顶升前应先把液压缸代荷顶起10-15cm,然后停止,看是否有下滑现象,确定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

14、其它交底的内容: 地面指挥 高空指挥 本机司机 其它作业人员 现场负责人

6. 起重机械吊起吊件图片

1、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起重工)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号或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号(铃或喇叭)示意;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操作时,对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司机也应采取制止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

2、施工中,如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的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起重工作,并将臂杆降低到安全位置。

3、起重机在吊装过程中,现场安全员必须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

4、新到、修复和新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应遵照《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和试吊,并经过主管机务人员、操作人员和安全部门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 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场地工作前,应先平整场地,支腿伸出应在吊臂起升前完成,支腿的收入应在吊臂放稳后进行。支腿下要垫硬木块,在支点不平的情况上,应追加枕木调平,以保持机身水平。操作前应检查距尾部回转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

6、动臂式起重机起重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

7、不同型号和不同规格的起重机械设备,按其出厂具体规定装设的高度限位器、变幅指示器、幅度限位器、转向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都应齐全可靠。

8、起重机机械设备严禁超载。

9、严禁用各种起重机械进行斜吊、拉吊;严禁起吊地下的埋设物件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件,以免机械载荷过大,而造成事故。

10、严禁各种起重机吊运人员或用手抓吊钩升降,以防起重系统突然失灵而发生事故。

11、在起吊和落吊的过程中,吊件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以防物件坠落而发生事故。

12、起吊的构件应绑扎牢固,并禁止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如起吊零星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捆绑牢固;构件吊起后转向时,其底部应高出所有障碍物的0.5米以上。

13、吊运的构件放置时,要注意地面的平整,防止歪斜倾倒。

14、起吊构件时,吊钩中心应直通过构件重心,构件吊起离地面(20~50)cm时必须停车检查:

1)起重机的稳定性;

2)制动器的可靠性;

3)构件的平稳性;

4)绑扎的牢固性。

15、起吊构件必须拉好溜绳,构件起落、转向速度应均匀,动作要平稳,不准紧急制动;转向时,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注视吊钩的上升高度,防止升到顶点,因限位器失灵而造成事故。

16、风雪天气工作,为了防止制动器受潮失效,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

17、起重机在运行中,如遇紧急危险情况,应立即拉离紧急开关停车;在降落重物过程中,卷扬机制动器突然失灵,应采取紧急措施(即将重物稍微上升后再降落,再稍微上升,再降落,这样多次反复,将重物最后安全降落)。

18、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在空中。如用两台起重机抬吊构件时,必须统一指挥,两机载荷分配应合理,动作必须协调;吊重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起重量的75%,单机载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起重量的80%。

19、必须经常检查钢丝绳接头和钢丝绳与轧头结合处的牢固情况。轧头有螺帽和压板的一面应在靠钢丝绳长的一端,以免松动、脱落;确定轧头的规格、数量和间距,并根据钢丝绳的直径按标准排列;机械运行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以防发生事故;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以防通过时被卡住。

20、钢丝绳的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起重机的规定要求。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应在卷筒上保留三圈以上,以防钢丝绳末端松脱;钢丝绳的磨损或腐蚀,如超过平均直径10%和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根数多于规定时,应更换新绳。

21、起重工作完毕后,在行驶之前,必须将稳定器松开,四个支腿返回原位。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时需垫50mm厚的橡胶块。吊钩挂在汽车前端时钢丝绳不要收得太紧。

22、工作中如遇故障,应按规定顺序查清原因予以排除。如本人不能排除应及时报修。

23、吊钩除正确使用,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承受力。

24、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十不吊”的原则

即: (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拉斜挂不准吊;

(3)被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被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不明物不准吊;

(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被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7. 起重机械吊起吊件多少毫米厚应暂停

1、所有起重设备、绳索、滑轮、卸扣、绳卡等必须具有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和使用说明书。作业前应按有关标准认真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2、使用吊车进行吊装作业,应根据被吊物件的重量、规格、吊装位置、作业半径及工作环境,选用型号合适的吊车。

3、吊车吊装前,应对吊车进行全面检查,吊车应处于完好状态。吊车不得超载,歪拉斜吊或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4、吊车行走、作业的路面及场地应坚实平整,其承受能力能满足吊车行走及作业的要求。

5、轮胎式吊车,作业前支撑腿应全部伸出,并在铁鞋下垫好铁拍、枕木,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

6、大中型吊装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全体人员必须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设备性能、吊装作业环境,驾驶员与起重工进行指挥信号交换,双方确认后达到良好沟通。

7、吊装作业重,吊车行走时吊物与地面高差不得大于500mm,且必须鸣笛示警。

8、大中型设备及构件的吊装,应编制吊装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有关技术及安全负责人签字,项目领导批准后实施。实施重未经主管人员许可不得任意改变方案。

9、大中型设备及构件吊装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气象变化情况,当出现妨碍吊装的雨水或风速大雨10.8m/s(六级以上含六级)时,不应进行室外吊装作业。

10、吊装作业应有专人指挥,明确分工。参加吊装人员应坚守岗位,并根据指挥命令工作。吊装过程中任何岗位出现问题,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者的命令,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或离开岗位。

11、大中型设备、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吊。试吊前参加吊装人员应按岗位分工,严格检查吊耳、起重机械和索具的性能情况,确认呢符合方案要求后才客试吊。重物吊离200~500mm后停止提升,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

12、吊装前吊件上应系牢固溜绳,防止吊装过程中吊装摆动、旋转或碰、挂其他物件。

13、吊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如必须停留,应采取可靠措施。

14、吊车作业时,其配重旋转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吊物不得从操作室、驾驶室上方通过,一般采取背向吊装。

15、任何在现场架空线(裸线)、变压器及重要用电设备附近的起重作业,必须严格控制拔杆、吊臂及吊物与环境中高压线或带电设备的间距,不得小于要求安全距离。

16、吊装作业时必须设置半径不小于吊车桅杆最高高度的1.5倍安全防护区,并在该区域边缘设置警戒线。

17、吊装作业开始,非直接实施起重作业人员严禁在安全防护区内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