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级孵化器在孵企业条件
一个成功的孵化器离不开五大要素:共享空间、共享服务、孵化企业、孵化器管理人员、扶植企业的优惠政策。企业孵化器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条件,帮助创业者把发明和成果尽快形成商品进入市场,提供综合服务,帮助新兴的小企业迅速长大形成规模,为社会培养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
2.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条件
(一)运营机构或者管理单位应当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在其运营的创业孵化载体内有固定办公场地,并配备三名以上专职从事创业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员;
(二)场地及设施能够满足孵化创业实体的要求,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三)场地产权清晰或者租赁备案手续完备,且入驻的创业实体可在房屋租赁部门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场地作为孵化载体用途使用(租用)剩余期限不少于3年,在使用期内不得变更或者变相改变用途;
(四)入驻创业实体不少于30家;
(五)具备通讯、网络等办公条件,设置会议场地、商务洽谈、创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功能区,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六)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健全,具备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风险考核、项目推介、融资支持、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的能力。
申请材料:
1、创业实体入驻申请表;
2、申请入驻实体的创业规划书;
3、创业实体入驻协议;
4、入驻实体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5、入驻实体法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入驻实体吸纳人员花名册及劳动合同或见习合同(加盖企业公章);
7、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入驻实体数据月统计表(加盖企业公章);
8、入驻实体每年纳税证明材料。
3. 国家级孵化器入孵企业标准
1.
申请认定国家级孵化器,应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评定国家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必须是在2014年1月1日之前成立,发展方向明确、有专职...
领导团队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0%以上,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
2.
在孵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
4. 国家级孵化器在孵企业条件是什么
企业申请认定国家级 科技企业 孵化器 ,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
(2)领导团队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0%以上,接受 孵化器 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30%以上。
(3)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达20000平方米以上(专业 孵化器 达10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5%以上。孵化场地面积的扩大,依据可自主支配性和在孵企业使用性的原则确定。
(4)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80家以上(专业 孵化器 的在孵企业应达50家以上)。
(5)累计毕业企业达到25家以上。毕业企业和在孵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1200个(专业 孵化器 的毕业企业15家以上,毕业企业和在孵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800个)。
(6) 孵化器 中的在孵企业应有30%以上已申请专利。
(7)在孵企业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应占企业总人数的70%以上。
5.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
1、进驻到科技孵化器内经营并接受该孵化器所提供的孵化服务的企业,为入孵企业;
2、科技孵化器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业中心)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
孵化企业即企业孵化器,英文为incubator,本义指人工孵化禽蛋的专门设备。后来引入经济服务,指导这些企业能够不用或很少借用其它帮助将他们的产品或服务成功地打入市场。
企业孵化器在中国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它通过为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提供一系列的服务支持,进而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
6. 国家级孵化器在孵企业条件要求
申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应具备以下条件:
● 孵化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机构实际注册并运营满3年,且至少连续2年报送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 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
● 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并有不少于3个的资金使用案例;
● 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 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
● 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5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30%;
● 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5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3家;
● 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20家以上。
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且提供细分产业的精准孵化服务,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的可按专业孵化器进行认定管理。
专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应不少于3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2家;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15家以上。
在孵企业
办法中孵化器在孵企业
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孵化企业:
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应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毕业条件
企业从孵化器中毕业
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2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500万元;
3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
4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全国艰苦边远地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类别规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在孵和毕业企业数量、孵化资金规模、知识产权比例等要求可降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