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孵化器设计(孵化器众创空间如何创新发展孵化服务)

海潮机械 2023-01-25 10:12 编辑:admin 164阅读

1. 孵化器众创空间如何创新发展孵化服务

“全国众创空间经过近3年的发展,已成为双创工作的基础抓手,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众创空间在很多方面仍有待提升和发展,如服务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增值服务有待加强,行业标准尚待建立健全等。”科技部火炬中心主任张志宏说。15日,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开幕,科技部火炬中心、优客工场等联合办公类型众创空间在上海主会场发布《众创空间服务规范(试行)》和《众创空间(联合办公)服务标准》,将通过规范众创空间服务体系,联合不同类型众创空间设立企业服务标准等形式,形成众创空间的标准服务流程和多维服务标准,推动众创空间更加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大众创新创业者。

  张志宏介绍,火炬中心对全国众创空间进行了整体数据分析和大量实地调研,并邀请行业专家进行专项研究。调研发现,众创空间解决了创业早期孵化难题,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企业加速器形成了从创意到产业的创新创业服务生态。当前全国4298家的众创空间,与3200余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400余家的企业加速器共同形成接递有序的创新创业孵化链条,实现了创新、创业、就业的有机结合与良性循环。

  在他看来,众创空间正朝着差异化、专业化、品牌化的趋势迭代发展。全国有超过400家由投资机构建立的“投资+孵化”类型众创空间;还有以各类创业咖啡、创业茶馆等为代表的各类主题式开放众创空间,有效降低了大众创业的门槛;采用共享经济理念发展的联合办公形式众创空间,帮助大众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共享信息、知识、技能、想法和拓宽社交圈子;服务创客的众创空间,聚集大量有共同爱好的创业者和创新者;由大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的专业化众创空间促进了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另外还有将创业培训、创业投资等专业服务与互联网平台相结合的平台型众创空间,这些众创空间各具特色,发展势头十分迅猛。

  一组数据值得重视:目前国有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成立的众创空间共1142家,占到全国众创空间总数的26.6%。2016年众创空间为4.9万家常驻的企业和团队提供了技术支持服务,常驻的团队和企业目前共拥有有效知识产权达7.9万项,其中发明专利约1.8万项。众创空间有效促进了创业与创新有机结合,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众创空间打开了投资与孵化相结合的大门,大量民间资本参与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当中。2016年众创空间帮助1.5万个团队和企业获得投资,总额约539.6亿元,其中众创空间自身投资创业企业约78.8亿元。

  可以说,众创空间促进了全社会创新创业氛围的营造,成为引领我国创业文化发展的主阵地。据统计,全国众创空间内有8.3万专兼职创业导师服务创业者,2016年举办创新创业活动累计达到10.9万次,开展创业教育培训7.8万场,开展国际交流活动5721余场。众创空间推动形成科技服务新业态。2016年,众创空间内创新创业服务人员达12.9万人,服务收入和投资收入达39.4亿元,当年有7.2万家服务的创业团队注册成立为企业,涌现出了美图秀秀、饿了么、云洲智能无人船、中科微光红外血管成像仪等优秀创业企业和创业项目,摩拜单车等一批现象级创业项目纷纷入驻创业环境良好的众创空间。

2. 孵化器 众创空间

光谷大道上的现代世贸中心有个腾讯众创空间,环境还不错,管理人员服务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网络一直也比较稳定,好像是企业级的电信光纤,不定期有各种技术沙龙,社交活动,还是挺有意思的,有互联网公司的氛围,加上都是年轻人工作起来也比较好沟通交流

3.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5〕20号)精神,引导重庆市众创空间可持续发展,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提升专业孵化服务能力,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根据科技部《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5〕297号)和《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众创空间是指为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积极利用众筹、众扶、众包等新手段,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为服务特色,实现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运营的创新创业平台。

第三条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在重庆市创新创业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下,具体负责重庆市众创空间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主要功能与服务

第四条 众创空间的发展目标是降低创业门槛、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以创业带动就业。

第五条 众创空间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以专业化服务推动创业者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业态。

第六条 众创空间主要提供创业场地、投资与孵化、辅导与培训、技术服务、项目路演、信息与市场资源对接、政策服务、国际国内合作等方面的服务。

  

第三章 认定条件

第七条 申请认定重庆市众创空间,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2.运营管理机构原则上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重庆市登记注册;

3.运营时间满12个月;

4.实际场地设立在重庆市辖区内,拥有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30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公共服务场地是指众创空间提供给创业者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接待区、项目展示区、会议室、休闲活动区、专业设备区等配套服务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免费或低成本的互联网接入、公共软件、共享办公设施等基础办公条件;

5.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20家;

6.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7家,或具有投融资服务能力,每年获得融资的入驻团队和企业不低于3家;

7.每年拥有不少于3个典型孵化案例;

8.具备职业孵化服务队伍,至少有3名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聘请至少3名专兼职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9.每年开展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0场次;

10.按科技部火炬中心和市科技局要求上报统计数据,且数据真实、完整。

第八条 服务对象及时限应满足下列要求:

众创空间主要服务于大众创新创业者,其中主要包括以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特征的创业团队、初创公司或从事软件开发、硬件研发、创意设计的创客群体及其他群体。

入驻时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第四章 认定程序

第九条 重庆市众创空间的认定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按下列程序进行:

1.发布通知。市科技局面向全市发布重庆市众创空间申报认定通知,并且明确具体申报要求。

2.提交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填写申请材料,经所在区县(自治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科技局。

3.形式审查。市科技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成审查意见。

4.会议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会议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5.现场评估。组织专家对众创空间进行实地评估,形成评估意见。

6.审核确认。根据会议评审和现场评估意见确定重庆市众创空间拟认定名单。

7.公示认定。市科技局将审议通过的重庆市众创空间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予以认定。

第五章 绩效评估

第十条 市科技局定期对重庆市众创空间开展绩效评估,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十一条 绩效评估指标主要包括重庆市众创空间的运营团队、导师辅导、活动开展、投融资、专业化服务水平、入驻企业(团队)以及商业模式等几个方面的情况。

第十二条 重庆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估按下列程序进行:

1.发布通知。市科技局发布重庆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估通知,明确具体评估时间、评估指标、评估方式、结果应用等。

2.提交申请。重庆市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如实填报评估资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区县(自治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科技局。

3.会议评审。市科技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评估资料进行会议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4.现场考察。组织专家对重庆市众创空间进行实地考察,形成现场考察意见。

5.审核确认。根据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意见确定重庆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估结果。

6.结果公布。市科技局将审议通过的重庆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估结果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无异议的予以公布。

第十三条 重庆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六章 激励与约束

第十四条 绩效评估达到优秀的重庆市众创空间,给予每家50万元的运营绩效奖励,并优先推荐国家备案;绩效评估达到良好的,给予每家30万元的运营绩效奖励;绩效评估未合格的,6个月内再次申请评估,再次评估仍未合格的,取消“重庆市众创空间”资格。

第十五条 首次成为国家备案(专业化)众创空间的,给予每家50万元的能力建设和运行绩效后补助。

第十六条 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第十七条 重庆市众创空间存在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获得财政资金资助、税费优惠的重庆市众创空间,应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将根据具体情况将对其进行信用记录, 并实施联合惩戒;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重庆市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负责人、场地面积等发生变化的,原则上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市科技局提交变更说明。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区县(自治县)科技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当地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 提升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的举措

模式1:活动聚合型

以活动交流为主,定期举办想法或项目的发布、展示、路演等创业活动聚合。例如:北京创客空间、上海新车间、深圳柴火空间、杭州洋葱胶囊等。

模式2:培训辅导型

旨在利用大学的教育资源和校友资源,以理论结合实际的培训体系为依托,是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例如:清华x-lab、北大创业孵化营、亚杰会等。

模式3:媒体驱动型

由面向创业企业的媒体创办,利用媒体宣传的优势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包括宣传、信息、投资等各种资源在内的综合性创业服务。例如:36氪、创业家等。

模式4:投资驱动型

针对初创企业最急需解决的资金问题,以资本为核心和纽带,聚集天使投资人、投资机构,依托其平台吸引汇集优质的创业项目,为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从而提升创业成功率。例如:车库咖啡、创新工场、天使汇等。

模式5:地产思维型

由地产商开发的联合办公空间,类似WeWork模式。例如:SOHO 3Q、优客工场(UrWork)等。

WeWork模式带来的巨大的商机,让众多地产大佬蠢蠢欲动。潘石屹在今年2月初便推出了SOHO 3Q项目,主打“办公室在线短租”。原万科集团副总裁毛大庆离职创办“优客工场”,短短一个月时间,在北京“圈地”逾5万平方米。随后,原SOHO中国副总裁王胜江宣布与洪泰基金练手打造“洪泰创新空间”。绿地、亿达等知名房企开始嫁接“互联网+”因子,企图打造中国版联合办公租赁空间运营商。而在上海,融信绿地在大虹桥的中小企业成长平台,打着WeWork竞争者旗号的MO.ffice也于4月落地。

模式6:产业链服务型

产业链服务为主,包括产品打磨、产业链上下游机构的合作交流、成立基金进行合投等。例如:创客总部。

模式7:综合创业生态体系型

提供综合型的创业生态体系,包括金融、培训辅导、招聘、运营、政策申请、法律顾问乃至住宿等一系列服务。例如:众创空间。

5. 孵化器众创空间如何创新发展孵化服务业

一、租金收入

孵化器向入孵企业提供活动和经营的场地,物业租金收入是目前我国很多创业孵化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通过为在孵企业提供场地服务而获得的。

二、是服务性收费

尽管当下不少孵化器器、众创空间都存在靠出租场地来维持运营的模式,但弱化载体,提高服务能力,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是调研中很多孵化器器、众创空间倾向提倡和标榜的自我优势。

三、投资收益

投融资对接是孵化器器、众创空间重要的增值服务项。

四、获取政府专项补贴

孵化器器、众创空间的发展得到政府大力支持,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对孵化器器、众创空间给予了系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