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孵化器发展方向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展方向明确,满足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
(二)在本区注册,并在本区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不低于70%;
(四)可自主支配的区内孵化场地使用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专业孵化器不低于4000平方米)。其中,在园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不低于70%,应提供专门场地用于向在园企业提供公共服务;
(五)可自主支配的区内孵化场地内的在园企业不少于30家(专业孵化器的在园企业应不少于20家);
(六)应有不少于30%的在园企业已申请专利或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其他自主知识产权;
(七)孵化器内在园企业应该全部在区内进行了工商税务登记、并在区内依法纳税;
(八)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专业技术领域的公共平台或中试平台,具有专业化的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团队;
(九)对在园企业建立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
2. 孵化器发展前景
企业孵化器(Businesslncubator或InnovationCenter),是一种新型的社会经济组织。通过提供研发、生产、经营的场地,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系统的培训和咨询,政策、融资、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降低创业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主要是为一些有潜力的项目提供技术、资金、管理方面的支持,等项目做大后脱离该企业自由发展。提供这些支持的企业,类似于将一个一个的公司孵化出来,即称之为孵化器企业。
3. 孵化器的优势
入驻企业孵化器的优势:
1、事务代理。能协助孵化对象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及变更手续,并提供财务代账、融资担保、专利申请、法律维权等特色化服务。
2、场地保障。孵化基地施行场租减免,能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服务。
3、政策落实。能提供较完善的创业政策咨询,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为鼓励创业孵化基地为孵化对象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孵化服务,财政给予孵化基地一定的一次性补贴和奖励补贴。
4、市场推广。能提供战略设计、市场策划、市场营销、项目推广等服务,并开展孵化基地及孵化对象宣传,提高基地及创业主体的市场知名度。
5、创业指导。能为孵化对象提供创业培训、经营管理指导、创业项目推介和创业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
入驻企业孵化器的劣势:
对于很多创业者而言,孵化器应该是一个相对比较专业的行业,但是在实际过程中,很多孵化器的运营方都是半桶水,根本不懂行业不理解创业者。他们最引为傲的就是公司注册、财务代理、法务咨询等等。对于相对专业的融资及企业管理,运营方很多时候的回复这个我要问问我们的导师团队,这个我们要咨询一下。
目前来说,整个创业孵化器行业都是鱼龙混杂,有一些人借着孵化器的名义大肆行骗,也让很多创业者对孵化器产生不良的印象。
4. 孵化器发展规划
首先,张江孵化器能够为入住的客户提供即时的可靠的各类服务。能够提供些政策上的支持。符合整个张江孵化器孵化规划的,有可能若得资金上的支持。背靠上海这个中国最重要的经济城市可供孵化的项目比较多,寻找比较便利。
5. 孵化器发展方向怎么写
1.孵化器运营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孵化器运营时间满2年(截至申报截止日),具备明确发展方向、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孵化器名称应当统一命名为“深圳××孵化器”;
3.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
4.拥有提供孵化服务的专业团队,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集成化服务能力,能够提供技术转移、科技金融、创业辅导等各类创业服务,签约科技服务机构6家以上,创业导师3名以上;
5.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3家;
6.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5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30%;
7.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300 万元人民币,至少有2家以上在孵企业获得投融资;
8.累计毕业企业8家以上。
在孵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应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2.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3.申请进入孵化器的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4.孵化时限不超过48个月,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毕业企业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1.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2.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500万元;3.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4.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