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余热锅炉给水系统
35公斤蒸汽余热锅炉的指标: 除氧水:电导率≤10
2. 余热锅炉汽水系统
余热锅炉及其汽包是一种用于余热锅炉的汽包
其外壳、汽水分离装置和冷凝装置,所述外壳上设置有进水口、出水口、回流口和出汽口;所述汽水分离装置安装在所述外壳内,用于分离从所述回流口进入到所述外壳内的蒸汽和水;
所述冷凝装置安装在所述外壳内,并将所述外壳内的部分蒸汽凝结成冷凝水。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用于余热锅炉的汽包,在汽包内设置冷凝装置,可以将汽包内的部分蒸汽直接凝结成冷凝水,由于汽包是密封结构,其本身就是用于储存蒸汽
3. 余热锅炉排污水
国家工业锅炉水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l576—2001
工 业 锅 炉 水 质 代替 GBl576—1996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运行时的水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等于2.5MPa,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也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
二、水质标准:
1、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的给水一般应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符合表1 规定:
工业锅炉水质标准 (GB1576) 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 小于等于 2.5MPa,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也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
对蒸汽品质要求不高,且不带过热器的锅炉,使用单位在报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碱度指标上限可适当放宽。
1.当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 6t/h 时应除氧 , 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 6t/h 的锅炉如发现局部腐蚀时,给水应采取除氧措施,对于供汽轮机用的锅炉给水含氧量应小于等于 0.05mg/L 。
2.如果测定溶解固形物有困难时,可采用测定电导率或氯离子 (Cl-〉的方法来间接控制 , 但溶解固形物与电导率或氯离子 (CI- ) 的比值关系应根据实验确定。并应定期复试和修正此比例关系。
3.全焊接结构的锅炉相对碱度可不控制。
4.仅限燃油、燃气锅炉。
2、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 且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O MPa 的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 ( 如对汽、水品质无特殊要求 ) 也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炉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 , 认真做好加药、排污和清洗工作。
3、承压热水锅炉给水应进行锅外水处理,对于额定功率小于等于 4.2MW 非管架式承压的热水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炉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
4、直流 ( 贯流 ) 锅炉应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其水质按表 7-4 中额定蒸汽压力为大于 1.6MPa 、小于等于 2.5MPa 的标准执行。
5、余热锅炉及电热锅炉的水质指标应符合同类型、同参数锅炉的要求。
4. 余热锅炉给水系统原理
给水再循环是在点停炉过程中用来保护省煤器的。因为在点炉过程中,从 点火开始即有烟气流过省煤器,而这时向炉内的补水并不是连续的,当停止补水,省煤器中 的水处于停滞状态,省煤器便得不到很好的冷却,容易过热被烧坏。
所以在停止补水时,为 了保护省煤器, 须将给水再循环开启, 让汽包内的炉水通过再循环与省煤器中的炉水形成自 然循环,使省煤器得到冷却,防止烧坏。
另外,在停炉冷却过程中,因尾部烟道有大量的余热,此时向炉内补水也并非连 续的,为了保护省煤器,在停止补水时,便应开启给水再循环。而再进行补水时就应首先关 闭给水再循环。
5. 水管式余热锅炉
1、我国各行各业所使用的工业锅炉,类型繁多,名称各异,但就其锅炉本体结构特点而言,不外乎分为锅壳锅炉和水管锅炉两种类型。
2、此外,还有具有特殊功能的锅炉,其中包括:余热锅炉、废料锅炉、汽水两用锅炉、冷凝式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电加热锅炉等特种工业锅炉。
3、余热锅炉可分为管壳式余热锅炉和烟道式余热锅炉两大类
6. 余热锅炉给水系统图
锅炉的正常水位在汽包中心线下100mm处,最高最低水位线为±75mm,正常波动范围±30mm。严禁锅炉水位接近最高最低水位线,运行中不允许中断锅炉给水,允许范围为±50mm。 方便操作的话还是控制在水位计中下,也就是-200····-30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