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热器年审(换热器验收)

海潮机械 2023-02-11 03:25 编辑:admin 261阅读

一、换热器验收

GB50231为《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而GB50461为《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前者为动力设备安装的通用规范,如泵、压缩机、风机的通用规定,则基础、垫铁、地脚螺栓等的安装要求;后者是对石油化工静止设备的安装施工质量验收的,如化工塔、贮槽、换热器等的安装要求。

二、板式换热器验收

1、安装换热器的基础必须满足以使换热器不发生下沉,或使管道把过大的变形传到传热器的接管上。

基础一般分为两种:一种为砖砌的鞍形基础,换热器上没有鞍式支座而直接放在鞍形基础上,换热器与基础不加固定,可以随着热膨胀的需要自由移动。另一种为混凝土基础,换热器通过鞍式支座由地脚螺栓将其与基础牢固的连接起来。

2、在安装换热器之前应严格的进行基础质量的检查和验收工作,主要项目如下:

基础表面概况;基础标高,平面位置,形状和主要尺寸以及预留孔是否符合实际要求;地脚螺栓的位置是否正确,螺纹情况是否良好,螺帽和垫圈是否齐全;放置垫铁的基础表面是否平整等。

3、基础验收完毕后,在安装钎焊式板式换热器之前在基础上放垫铁,安放垫铁处的基础表面必须铲平,使两者能很好的接触。垫铁厚度可以调整,使换热器能达到设计的水平高度。垫铁放置后可增加换热器在基础上的稳定性,并将其重量通过垫铁均匀地传递到基础上去。垫铁可分为平垫铁、斜垫铁和开口垫铁。其中,斜垫铁必须成对使用。地脚螺栓两侧均应有垫铁,垫铁的安装不应妨碍换热器的热膨胀。

4、换热器就位后需用水平仪对换热器找平,这样可使各接管都能在不受力的情况下连接管道。找平后,斜垫铁可与芝座焊牢,但不得与下面的平垫铁或滑板焊死。当两个以上重叠式换热器安装时,应在下部换热器找正完毕,并且地脚螺栓充分固定后,再安装上部换热器。可抽管束换热器安装前应抽芯检查,清扫,抽管束时应注意保护密封面和折流板。移动和起吊管束时应将管束放置在专用的支承结构上,以避免损伤换热管。

三、换热器验收 打压方式要求

换热器关于压力的规定在GB150中有说明: 工作压力指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容器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

(这个是用户提供的) 设计压力指设定的容器顶部的最高压力,与相应的设计温度一起作为设计载荷条件,其值不低 于工作压力。试验压力指进行耐压试验或泄漏试验时,容器顶部的压力。(水压试验压力一般取1.25倍的设计压力)

四、换热站验收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热(以下简称供热)管理工作,保障供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维护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规范供热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供热规划、设计、建设、经营、管理的单位、个人和热用户,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供热是指采用燃煤、燃油、燃气锅炉及地热、工业余热和电力为热源进行的集中供热、分散供热以及配套设施管理等行为。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是本市供热监管部门,具体负责供热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供热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供热实行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多家经营、协调发展。鼓励利用新能源和发展集中供热,逐步取消分散燃煤锅炉供热。

  第二章 供热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 供热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统一。供热规划由供热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供热规划,确需修改变更的,由变更单位提出申请,供热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应当符合供热规划,经供热监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供热规划确定的供热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改变其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八条 在已建成和规划建设的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不得批准新建、改建、扩建永久性燃煤锅炉。

  对原有不符合供热规划的燃煤锅炉,市人民政府适时制定拆并计划,逐步实施。集中供热单位应当按照拆并计划要求,配合有关工作。

  第九条 因城市规划、建设、环保等原因需要拆除、改造原有供热设施的,相关部门应当与供热监管部门协商并落实替代热源后方可拆除。原供热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配合完成。

  第十条 新建房屋供热设施的设计应当达到下列要求:

  (一)与供热面积相适应;

  (二)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本市制定的建筑节能要求和供热系统节能标准;

  (三)实行分户控制,并预留计量仪表接口,具备条件的实行一户一表。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选用的设备、材料、计量器具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 稳步推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原有房屋应当逐步实施建筑节能和系统节能改造,供热设施逐步改造为分户控制、按表计量。

  第十二条 安装供热设施的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应当有供热监管部门参加。

  第三章 供热设施管理

  第十三条 供热设施包括热源生产设施、管网输配设施、换热站设施和户内采暖设施。

  第十四条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更新改造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热源单位厂区内的供热设施(含热源出口处的计量仪表),由热源单位负责;

  (二)居民用户以入户为分界点,入户室外的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入户室内的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调试和维护,当户内供热设施需更新改造时,材料和安装费用由用户承担;

  (三)非居民用户以入户阀门井为分界点,分界点(含阀门井)以外的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分界点以内的供热设施由用户负责。对自管供热设施无管理能力的,可以委托供热单位有偿代管。

  第十五条 热源单位、建设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对其管理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改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运行。

  供热单位从热费中提取的设施折旧费应当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热源单位或者供热单位查询有关供热设施的情况。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热源单位或者供热单位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由建设单位负责实施。

  因城市建设需要必须迁移供热设施的,由供热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迁移协议,由供热单位负责实施,建设单位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七条 在供热主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挖坑、掘土、打桩;

  (三)爆破作业;

  (四)堆放垃圾、杂物;

  (五)排放污水、废水;

  (六)擅自改变、拆卸或者移动供热管网、井盖、阀门、仪表及标志等设施;

  (七)其他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四章 供热与用热

  第十八条 本市对供热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第十九条 供热单位对供热监管部门要求其供热的范围内的用户必须提供供热服务。

  第二十条 供热单位应当提前做好供热设备检查维修、燃料储备等准备工作,并于供热开始前一个月将供热准备情况书面报告供热监管部门。

  在供热过程中,供热单位应当根据用户室内供热系统的设计要求,对供热循环水的水质进行相应处理。

  供热期内,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供热技术应当符合正常、安全供热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在供热开始前一个月内,供热单位应当与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供用热合同文本应当使用由国家建设部或者本市供热监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发的标准文本。

  用户不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用热合同,并且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停止用热申请的,视为事实用热。

  第二十二条 用户需停止或者恢复供热的,应当在供热开始前一个月内,向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但是危害其他用户用热或者影响共用设施安全运行的不得停止用热。

  未分户控制的用户提出停止或者恢复供热的书面申请经供热单位同意后,应当自行清理供热设施周边障碍物,由供热单位对供热系统进行施工处理。停热不收取施工费用,恢复供热时应当支付施工材料费及人工费。

  第二十三条 本市供热期为当年的10月15日至次年的4月15日。用户与供热单位就供热期限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外,未经供热监管部门批准,供热单位不得擅自停止供热。

  第二十四条 供热期内,居民用户室内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上。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可以根据其功能需要在供用热合同中另行约定。

  用户认为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温度的,可以向供热监管部门或者由具备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申请温度检测。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的检测设备和检测专业人员,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检测居民室内温度时,应当以房屋对角线中心点距地面高1.2米至1.5米处为检测点。

  第二十五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对不同楼层、朝向的用户室温随机进行检测。检测户数不少于供热户数的百分之一点五,检测结果应当有记录和用户签字,并按月上报供热监管部门。供热监管部门应当对检测结果进行抽查。

  因供热单位责任造成用户室温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或者供热单位未按时履行供热义务的,供热单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给予用户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因下列情况之一,用户室内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供热单位不承担责任:

  (一)室内供热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

  (二)人为造成门窗不保温的;

  (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室内供热设施的;

  (四)室内装修或者其他设施严重遮挡散热器,影响供热效果的。

  因上述原因给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二十七条 供热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承诺的服务质量和标准,设置并公开报修、服务、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服务,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保证用户报修修理及时率达到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八条 用户应当配合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的检查、维修和室温检测工作,及时反映供热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入网用热;

  (二)擅自连接或者隔断供热设施;

  (三)擅自挪动、改动热力计量仪表及其他附件;

  (四)擅自在室内采暖设施上安装水嘴、水泵、排气阀、加装散热器和取用供热管道内的循环水;

  (五)其他损害供热设施或者影响供热质量的行为。

  第五章 热费管理

  第三十条 用户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的缴费期限交纳热费。供热单位向用户收取热费时,应当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并在用户较为集中的地点设立收费点,对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及时到收费点交费的用户,应当做到上门收费。

  第三十一条 用户逾期未交纳热费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供热单位可以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所欠热费总额的千分之五按日加收滞纳金;

  (二)逾期三十日未交纳热费的用户,供热单位报供热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以采取措施对其停止供热,但不得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

  (三)逾期超过三个月未交纳热费的用户,供热单位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历年拖欠热费的用户必须同供热单位签订补交协议,按期偿还所欠热费。

  供热单位不得以清欠历年欠费和部分用户未交费为由,拒收当年热费、拒绝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

  第三十二条 供热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热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确定,并根据公共商品定价原则以及社会承受能力、供热成本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三十三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收取热费,并出具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

  新建房屋交付购房人使用前的热费,由建设单位交纳,闲置房屋热费由房屋所有人交纳。用户发生变更时,应当到供热单位办理变更手续,结清热费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如不办理变更手续,新用户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 应急与保障

  第三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供热保障体系,设立城市供热保障金,保证困难群众冬季采暖。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城市供热保障体系和设立城市供热保障金的具体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供热应急事故抢修与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相应的组织指挥系统和资金、物质设备保障体系。

  第三十六条 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需停热8小时以上的,供热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用户,立即组织抢修,恢复供热,并同时报告供热监管部门。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热或者累计停热七天以上的,按停热天数退还热费,并赔偿用户因此造成的损失。

  供热设施发生故障需要抢修时,可以先行施工,后补办有关手续,公安、交通、房产、市政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七条 供热设施发生迸裂、漏水等危及公共安全或者影响系统供热的故障时,供热单位必须紧急抢修。在抢修期间,现场应当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设施,抢修结束后,应当恢复原状。

  用户室内装修遮挡供热设施影响抢修的,用户应当无条件自行拆除,不得拒绝抢修。用户未自行拆除的,由抢修单位拆除,损失由用户承担。

  如遇用户家中无人又无法与用户联系,情况紧急时,供热单位在公安、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的配合下,可以采取损害程度较小的方式入户进行抢修。抢修完毕后应当尽快通知用户。

  第三十八条 对供热期间拒绝供热、不能保证供热质量或者发生重大供热事故,严重影响正常用热的供热单位,供热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采取应急强制接管措施或者其他必要措施,原供热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供热监管部门采取应急强制接管措施后应当委托专业资产与质量安全评估机构对被接管单位进行评估。

  第三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都有权向供热监管部门投诉。

  供热监管部门应当受理投诉,查处违法行为,并自接到投诉之日起十日内将处理结果或者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可以保留的工程,责令补办手续,不应保留的,责令限期拆除;

  违反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占用供热设施用地或者改变其用途的,由供热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退出所占用地,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新建房屋供热设施设计方案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未按照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不予验收备案。

  第四十二条 供热单位违反本条例下列规定,由供热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罚:

  (一)违反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热源单位、建设单位和供热单位,未对其管理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改造,影响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八条规定,未取得特许经营权擅自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责令其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扣押违法物品,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提前做好供热准备工作、不按规定测温、对用户反映的问题未及时处理、不向社会公布承诺服务质量和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推迟或者擅自停止供热的,责令改正,退还用户相应热费,可以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因供热单位责任造成用户室温未达到16℃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规定,停热8小时以上未及时通知用户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供热设施发生故障,未立即组织抢修恢复供热的,责令限期恢复,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第十七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逾期未改正、补救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供热单位违反规定挪用设施折旧费的,由供热监管部门责令限期返还,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供热单位不按规定收费或者未向用户出具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税务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供热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 旗、县供热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6年10月15日起施行。《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供水、燃气、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中第二条、第四条有关供热的规定和第三章供热经营管理中第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第七章法律责任中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同时废止。

五、换热器检验验收规范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验 收 备注

汽 机 本 体

一 高中压缸

1 拆化妆板、打保温 二级验收

2 揭#1、2轴承箱盖、松高中、低压转子对轮销子 自检

3 放假瓦、修前中心检查 三级验收

4 拆高压进汽导管法兰 自检

5 松高中外缸法兰大螺栓 自检

6 拆高中、低压缸蒸汽联络管 自检

7 吊高中、低压缸蒸汽联络管 自检

8 吊高中压外上缸 二级验收

9 拆高压#1持环螺栓 自检

10 吊高压#1上持环并翻上持环 二级验收

11 拆中压进汽隔热环结合面螺栓 自检

12 拆中压#1、2、3持环结合面螺栓并吊上持环 二级验收

13 松高中压前后汽封套结合面螺栓并吊出上汽封套 二级验收

14 拆高缸排汽端及中压进汽端平衡活塞汽封套并吊出上汽封套 二级验收

15 修前各有关数据测量 三级验收

16 揭上瓦、吊转子、吊下持环、下隔热环、吊下汽封套;封闭各抽汽口、疏水孔、各轴封进汽、漏汽口 二级验收

17 各持环、导流环、隔热环清理、各级持环汽封检修、装复、汽封对应沟槽清理除锈及阻 汽封修补 二级验收

18 高中压前后汽封解体检修、清理、对应沟槽清理除锈 、汽封套平面严密性检查及处理 二级验收

19 滑销系统检查清理并作检修前后间隙测量。猫爪冷却水管检查 二级验收

20 轴瓦与油档检修 三级验收

21 高压转子清理除垢、轴颈光洁度、锥度、椭圆度的检查各级叶片检查与探伤、叶片及围带腐蚀和磨损、平衡块固定情况的检查处理 三级 验收

22 汽缸严密性检查与处理 三级验收

23 清理各部螺栓、螺母、销子、BT热各部螺栓、螺母、销子BT热环。检查螺栓、销子、配合金相进行硬度检查 三级验收

24 清理检查内持环与外缸对应的凹槽及顶键、侧键汽缸裂纹检查 三级验收

25 进汽管清理、一段抽汽口活塞环检查与更换 二级验收

26 转子与汽缸洼窝中心检查 三级验收

27 各持环及前后汽封中心检查调整 三级验收

28 转子对轮中心调整 三级验收

29 汽缸清理、回装下持环、下隔热环、下汽封套、下导流环 自检

30 吊转子、组装前各有关数据的 测量 三级验收

31 回装上持环、上汽封套(平衡活塞汽封)、上隔热环 二级验收

32 紧持环、汽封套、隔热环结合面螺栓 三级验收

33 吊高中外上缸、紧外缸螺栓 三级验收

34 最后中心复查、微调 三级验收

35 回装进汽导管法兰螺栓 自检

36 轴瓦间隙、紧力测量,扣轴承盖 二级验收

37 汽缸保温、装化妆析 自检

二 低压缸

1 拆中低压联通管 自检

2 揭轴承盖、松低发对轮螺栓 自检

3 盘车装置检修 二级验收

4 修前中心检查 三级验收

5 拆中低压联通管低压侧垂直膨胀节 自检

6 松低压外缸法兰螺栓 自检

7 吊低压外缸 二级验收

8 拆低压内缸法兰螺栓 自检

9 吊低压内上缸并翻缸 二级验收

10 修前有关数据测量 三级验收

11 揭瓦、吊转子、吊下隔板套、吊下隔板、汽封套 二级验收

12 封闭各抽汽口、疏水口、各轴封进汽口、漏汽口 自检

13 各级隔板解体、各级隔板汽封块拆装、清理、修复。汽封片对应槽道除锈阻汽环汽封修整 自检

14 前后轴封解体清理、各汽封片修复、对应槽道除锈、汽封套、平面严密性检查 二级验收

15 轴瓦、油档检查 三级验收

16 低压转子清理、除锈 、轴头光洁度、锥度、椭圆度检查、各级叶片检查、探伤、围带、腐蚀,磨损和平衡块固定情况检查 三级验收

17 清理各部螺栓,销子、螺母 自检

18 检查滑销系统各部间隙并作记录 二级验收

19 清理检查汽缸与隔板对应的洼槽、各键及汽缸裂纹检查 三级验收

20 检修上缸的两个安全阀 三级验收

21 转子轴承找中心 三级验收

22 转子与汽缸洼窝中心调整 三级验收

23 隔板及前后汽封中心调整 三级验收

24 转子对轮中心检查 三级验收

25 汽缸清理、回装下隔板套、下隔板、下汽封套 自检

26 回装转子、组装前各有关数据测量 三级验收

27 回装低压内上缸 三级验收

28 紧内缸螺栓 自检

29 回装低压外缸 三级验收

30 回装低压侧垂直膨胀节 三级验收

31 压紧力、扣轴承盖 二级验收

32 复装中、低压联通管 自检

33 紧对轮螺栓 自检

三 其它

1 汽缸本体各一次表门解体检修 自检

2 猫爪冷却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3 低压缸喷雾水各阀门解体检修 自检

四 技术诊断标准项目

1 复查转子原始最大弯曲点位置及晃动值 三级验收

2 隔板变形及损伤情况检查 三级验收

3 大轴弯曲表测点处原始晃动值检查 三级验收

4 转子晃度、轴瓦下沉对轮中心、动静间隙等检查 三级验收

5 汽缸及有关部位保温质量检查 二级验收

6 汽缸疏水孔、去湿装置疏水孔检查 二级验收

发 电 机

1 #4、5轴瓦检修 三级验收

2 #4、5轴瓦油档检修 二级验收

3 配合电气抽发电机转子 三级验收

4 压紧力、回装轴承盖 二级验收

高 加 系 统

1 打开人孔检查#1高压加热器隔板管束焊口、查漏、堵漏 三级验收

2 打开人孔检查#2高加隔板管束焊口、查漏、堵漏 三级验收

6 解体检修高加进、出口联成阀 二级验收

7 解体检修#1、2高加危急放水门 二级验收

8 解体检修高加疏水系统的疏水调整门、疏水电动门 自检

9 解体检修#2高加至凝结器疏水调整门、疏水手动门 自检

10 解体检修高加系统汽、水侧安全阀并校验 三级验收

11 解体检修高加系统各放水门、放空气门 自检

12 解体检修高加系统各一次表门 自检

13 解体检修高加注水门 自检

14 解体检修高加保护水系统各门及节流孔板 自检

轴 封 系 统

1 除氧器层辅汽联箱至汽封供汽减温水调整门、调整门前后手动门、旁路门解体检修 自检

2 4.5米层汽封减温水调整门、调整门前后手动门、旁路门解体检修 自检

3 联箱至汽封系统供汽调整门及其前后手动门、旁路门解体检修 自检

汽封系统溢流装置所有阀门解体检修 自检

4 高中、低压缸轴封供汽分门解体检修 自检

汽封系统各滤网解体检查 自检

5 轴封系统各一次门解体检修 自检

6 轴封系统各疏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辅 机

一 低加系统

1 #1、2疏水泵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2 疏水泵进出口门、出口逆止门解体检修 自检

3 疏水泵抽空气门门解体检修 自检

4 #4、5、6、7低加、轴抽加热,揭盖检查、查漏、堵漏、清理 二级验收

5 低加系统各疏水门、疏水调整门解体检修 自检

6 #4、5、6低加,轴抽加热器底部放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7 低加系统各放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8 #4~7低加热器、轴抽加热器的各空气门及节流孔板解体检修 自检

9 #4—7低加、轴抽加热器水位计清洗,水位计上、下考克检修 自检

10 低加系统各一次表门解体检修 自检

11 多级水封进出水门、注水门、旁路门解体检修 自检

12 两台轴抽风机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13 轴抽加热器进汽门解体检修 自检

二 除氧器及其系统

1 除氧器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2 除氧头检查 二级验收

3 喷咀检查清理、水位计清理 二级验收

4 除氧器水箱清理 三级验收

6 除氧器上各一次表门解体检修 自检

7 除氧器电动放水门、手动排污门解体检修 自检

8 除氧器上各安全阀解体检修、压力整定 三级验收

9 除氧器采暖门解体检修 自检

10 主凝结水至除氧器手动门解体检修 自检

11 凝结水至除氧器逆止门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12 #1、2给水泵再循环至除氧器逆止门解体检修 自检

13 高加疏水至除氧器电动门解体检修 自检

14 高加疏水至除氧器调整门及逆止门、手动门解体检修 自检

15 上水箱至除氧器上水逆止门解体检修 自检

16 三抽来汽电动门解体检修 自检

17 三段抽汽至除氧器手动门、逆止门解体检修 自检

18 三段抽汽至除氧头分门解体检修 自检

19 连排至除氧器逆止门、手动门解体检修 自检

三 连排、辅汽联箱及其系统

1 连排扩容器上安全门解体检修 三级验收

2 连排至定排调整门、调整门前、后、手动门及旁路解体检修 自检

3 连排扩容器水位计清理 自检

4 连排扩容器疏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5 辅汽联箱至炉推动门解体检修 自检

6 辅汽联箱至炉暖风器加热门解体检修 自检

7 辅汽联箱至轴封供汽门解体检修 自检

8 200MW来汽至联箱供汽门解体检修 自检

9 辅汽联箱至除氧器调整门、调整门前后及旁路门、调整门的电动旁路门解体检修 自检

10 辅汽联箱至除氧器再沸腾门解体检修 自检

11 辅汽联箱至除氧器调整门前、后及旁路门解体检修 自检

12 冷段至联箱来汽门减压阀及前后手动阀解体检修 自检

13 冷段至联箱来汽调整门及前后手动阀解体检修 自检

14 辅汽联箱上安全门解体检修 三级验收

15 辅汽联箱处各疏水门、一次表门解体检修 自检

四 循环水、工业水、补充水及胶球清洗系统

1 #1、2循环水泵进、出口门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2 #1、2循环水泵出口联络门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3 循环水泵房两台排污泵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4 两台排污泵出口门、出口逆止门解体检修 自检

5 循环水至工业水#1、2旋转滤网进口门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6 #1、2旋转滤网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7 #1、2旋转滤网进、出口门及旁路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8 #1、2旋转滤网排污门解体检修 自检

9 凝汽器(甲、乙)进、出口门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10 凝汽器(甲、乙)二次滤网解体检修、清理、检修 二级验收

11 二次滤网排污积聚箱及进出口门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12 凝汽器(甲、乙)收球网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13 凝汽器(甲、乙)收球网操作机构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14 凝汽器(甲、乙)收球网排污门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15 凝结器进出口门后放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16 凝结器阀门井两台排污泵解体检修 自检

17 两台排污泵出口门、出口逆止门、注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18 发电机空冷却器冷却水进、出口门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19 两台工业水泵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20 两台工业水泵进出口门、出口逆止门解体检修 自检

21 1、2、3升压水泵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22 升压泵房#1、2、3升压水泵进、出口门及逆止门解体检修 自检

23 #1、2、3升压水泵出水电动蝶阀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24 化学至升压水泵前池补充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25 化学至循环水前池补水旁路门解体检修 自检

26 循环水前池补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27 升压泵房两台排污泵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28 两台排污泵出口门、出口逆止门、注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29 两台胶球泵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30 装球室 解体检修 自检

31 胶球清洗系统各门解体检修 自检

32 循环水系统、胶球清洗系统的各一次表门解体检修 自检

五 凝汽器

1 凝汽器水位计清洗,上、下考克检修 自检

2 凝汽器(甲、乙)放空气门解体检修 自检

3 热水井清理、除氧装置检查、滤网检查、清理 二级验收

4 凝汽器水侧清理、胀口检查 二级验收

5 凝汽器汽侧铜管磨损检查杂物清理 二级验收

6 凝汽器加支撑灌水查漏、堵漏 二级验收

7 凝汽器放水门、取样门解体检修 自检

六 冷水塔

1 检查、清理冷水塔一次滤网 二级验收

2 冷水塔放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3 冷水塔淋水排检查、清理 二级验收

4 冷水塔塔池清理、检查 自检

5 冷水塔范围内排水管检查 自检

七 抽空气系统

1 两台真空泵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2 两台真空泵进口手动、电动蝶阀解体检修 自检

3 两台真空泵本体所属阀门、冷却器及其阀门解体检修 自检

4 凝结水至真空泵补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5 汽水分离器出口逆止蝶阀解体检修 自检

6 凝汽器抽空气门解体检修 自检

7 凝汽器真空破坏门及注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8 真空系统各一次表门解体检修 自检

水 泵 班

一 循环水泵

1 两台循环水泵解体大修 三级验收

2 循环水泵本体放水门、排空气门、盘根冷却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3 循环水泵房管道泵及进出口门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二 凝结水泵

1 两台凝结水泵解体检修 三级验收

2 凝结水泵密封水门、冷却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3 凝结水泵进、出口门、出口逆止门解体检修 自检

4 凝结水泵抽空气门解体检修 自检

5 凝结水泵进口滤网检查 自检

三 两台给水泵组

1 解体检修水泵 三级验收

2 解体检修偶合器 三级验收

3 泵进口门解体检修 自检

4 泵进口滤网清理 自检

5 泵机械密封冷却水进出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6 给水泵出口逆止门解体检修 自检

7 中间抽头门、中间抽头逆止门、电动再循环门解体检修 自检

8 平衡管道上的手动门解体检修 自检

9 给水泵进口管放水门解体检修

10 泵体放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11 工作、润滑冷油器水侧清洗、检查、并打压查漏 二级验收

12 工作、润滑冷油器进、出口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13 泵电动机冷却器进、出口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14 解体清洗工作油、润滑油滤网 自检

15 解体检修润滑油滤网切换阀 自检

16 解体检修电动再循环门后节流装置 自检

17 给检泵组各放空气门一次表门解体检修 自检

18 给水泵电机轴瓦解体检修

管 阀 班

一 除盐水系统

1 化学除盐水至上水箱补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2 上水箱水位计清理 自检

3 上水箱水位计上、下考克解体检修 自检

4 上水箱溢水门、放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5 上水泵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6 上水泵进出口门及出口逆止门解体检修 自检

7 除盐水至除氧器阀门检修 自检

8 除盐水至内冷水箱补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9 除盐水至凝汽器补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二 凝结水系统

1 轴抽加热器、低加进出口水门、旁路门解体检修 自检

2 凝结水调整门、调整门前后手动门及旁路门解体检修 自检

3 凝结水再循环电动门解体检修 自检

4 凝结水压力放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5 凝结水至多级水封补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6 凝结水至内冷水箱补水手动门解体检修 自检

7 凝结水至低压缸喷水装置滤器检查、滤器前后手动门及旁路门解体检修 自检

8 凝结水至给水泵轴承密封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9 凝结水至疏扩冷却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10 凝结水至猫爪冷却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11 凝结水至各水封门解体检修 自检

12 凝结水至Ⅱ、Ⅲ级减温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13 凝结水母管上安全门解体检修 自检

14 凝结水母管上放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15 凝结水母管上放空气门解体检修 自检

三 给水系统

1 #1、2给水泵出口电动门及其旁路门解体检修 自检

2 给水泵出口逆止门后至高加进水门前管道疏水门、放空气门、一次表解体检修 自检

四 蒸汽系统

1 甲、乙电动主闸门、旁路门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2 甲、乙电动主闸门前后疏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3 甲、乙高排逆止门解体检修 自检

4 甲、乙高排逆止门前后疏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5 甲、乙管热段疏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6 冷段至辅汽联箱电动门、减压阀及其前后手动门、旁路门解体检修 自检

7 冷段至辅汽联箱电动门前、减压阀后疏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8 Ⅰ、Ⅱ级旁路系统各阀门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9 Ⅰ、Ⅱ级旁路系统各疏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五 抽汽系统

1 1-5段抽汽逆止门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2 1-6段抽汽电动门解体检修 二级验收

3 抽汽管道上各一次表门解体检修 自检

4 抽汽系统各疏水门解体检修 自检

六 疏扩系统

1 解体检修高、低压疏扩上各疏水门 自检

2 解体检修高低压疏扩上各一次表门 自检

七 解体检修200M至新厂供汽门及其管道上疏水门 自检

调 速 班

一 调速系统

1 与本体配合吊开前轴承箱                   自检

2 清理前箱内部及油管                     二级

3 检修各一次表门                       自检

4 主油泵解体、清理、检查、测量、组装             三级

5 三级

6 危急保安器飞环解体、清理、检查、测量、组装及调整    三级

7 危急保安器滑阀解体、清理、检查、测量、组装及调整      三级

8 启动滑阀解体、清理、检查、测量、组装及调整    二级

9 喷油试验装置解体、清理、检查、测量、组装及调整    二级

10 主油泵出口逆止门解体检查                  自检

11 高压主汽门及操纵座解体、清理、测量、组装及调整       二级

12 中联门及操纵座解体、清理、测量、组装及调整       二级

13 高压调门及操纵座解体、清理、测量、组装及调整        二级

14 各一次压力表门解体检查                   二级

15 EH旋转滤网检查、清理,滤芯更换   二级

16 各主、调门油动机解体检修 二级

17 蓄能器压力测定及氮气补充   二级

18 静态试验   三级

二 油系统

1 主油箱放油、清理油箱                    二级

2 检查清理滤网                       二级

3 Ⅰ、Ⅱ号射油器检查、解体、清理、测量           二级

4 油位计检修                        自检

5 检修油箱的事故放油门 自检

6 冷油器解体检修、清洗油、水侧               二级

7 冷油器进、出口油门及联通门解体检修            二级

8 滤油器(包括在线滤油器)解体、检查、清理(或更换滤芯) 二级

9 冷油器进、出口水门解体检修                二级

10 高位油箱清理                       二级

11 调速油泵解体检修                     二级

12 调速油泵出口逆止门、出口门解体检修          二级

12 交、直流润滑油泵解体检修                二级

13 交、直流润滑油泵出口门、出口逆止门解体检修      二级

14 Ⅱ号射油器出口、高、低压油联通门。逆止门及其节流孔板解体检修    二级

15 溢流阀解体、清理、检查                 二级

16 顶轴油泵解体检修                    二级

17 解体检修顶轴油泵进出口油门               自检

18 顶轴油系统各门及滤网解体检修              自检

19 排油烟机解体检修                     二级

20 排油烟系统各门解体检修                  自检

21 检查、拆装、吹洗进回油母管及支管           自检

22 拆装各轴瓦回油管并吹洗                 自检

23 油系统中各一次表门解体检修               自检

三 发电机内冷水系统

1 两台内冷水泵解体检修                    二级

2 板式换热器解体检修                    二级

3 内冷水箱检查、清理                     自检

内冷水滤器检查、清理 自检

4 板式换热器各冷却水进、出口门及进、出口总门解体检修     自检

5 内冷水泵进、出口门及逆止门解体检修             自检

6 内冷水系统各阀门解体检修                 自检

7 内冷水系统各阀门滤网清洗                 自检

8 内冷水系统各一次表门解体检修               自检

汽机专业 (配合)技术诊断标准项目

一 汽轮机转子隔板

1 末级长叶片频率测定 三级验收 生技科热效率

2 叶根裂纹探伤抽查 生技科金相

3 靠背轮螺栓探伤100% 生技科金相

4 叶片、隔板、复环腐蚀检查 并取样化验分析 化学

二 汽缸、阀体及阀杆

1 高、中压缸缸体结合面及抽 汽孔等宏观及表面探伤检查 生技科金相

2 自动主汽门阀体宏观及探伤检查 生技科金相

3 阀杆检查 二级验收

4 低压缸壁、喉管化学检查并取样化验分析 化学

三 管道及附件

1 高压导汽管弯头宏观检查及测厚 生技金相

2 高压导汽管弯头磁力及超声探伤 生技科金相

3 给水管道弯头宏观及探伤抽查1个、并测量壁厚及椭圆度 生技科金相

4 主汽管道金相检查2点、其中监视段1点 生技科金相

5 主汽管道碳化物取样分析2点、其中监视段1点 生技科金相

6 主汽管道焊口超声探伤抽查2道 生技科金相

7 所有疏水管座角焊缝宏观及超声探伤 生技科金相

8 给水泵及管道化学检查 化学

四 调速保安系统及油系统

1 调速、保安系统油管焊缝探伤20% 生技科金相

2 主汽门及调速汽门化学检查 化学

3 油箱、管道、冷油器、调速系统、轴瓦化学检查 化学

4 取油样化验 化学

五 除氧器

1 水箱焊缝探伤抽查、纵缝25%、环缝10%、重点丁字吸封头环缝 生技科金相

2 水箱内壁焊缝区磁力探伤抽查、部位及比例同超声 生技科金相

3 除氧头焊缝探伤抽查纵缝25%、环缝20% 生技科金相

4 喷淋装置状况检查 化学

5 水箱低部沉积物检查并取样化验分析、称重 化学

6 水箱内壁状况检查 化学

7 除氧头及水箱角焊缝检查 生技科金相

六 加热器

1 高压加热器焊缝探 伤抽查、纵缝25%、环缝20% 生技科金相

2 低压加热器焊缝探 伤抽查、纵缝20%环缝20% 生技科金相

3 汽封加热器焊缝抽查10%、重点丁字口 生技科金相

4 高低压加热器状况检查 化学

5 加热器疏水管道腐蚀状况抽查 化学

6 加热器接管管座 角焊缝检查 生技科金相

七 凝结器

1 灌水、加风压试验 三级验收 汽机辅机班

2 有重点的进行不锈钢管涡流探伤检查5%、重点为空冷区 生技科金相

3 管板表现状况检查并取样化验分析 化学

4 不锈钢管内部清洁 状况检查 化学

5 有针对性的进行抽管检查并取样化验分析 化学

八 M36及以上合金钢螺栓

1 探 伤检查100% 生技科金相

2 硬度检查100% 生技科金相

3 金相检查10% 生技科金相

4 新螺栓增加光谱检查100% 生技科金相

九 压力容器安全评价

1 对高加、低加、除氧器、连排、定排扩容器等所有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压力水位表、安全门)等进行检查并对运行安全情况做出评价 金相、汽生技容器专责

十 其它

1 大修前后启停时应检查:转子走曲线(注意真空、顶轴、油泵开启时间相同时)真空严密度振动,盘车电流及摆动值大轴幌度值等 汽机、生技

2 重要辅机薄弱环节检查 汽机、生技

3 冷水塔、喷琳装置的结垢和完好状况检查 化学

4 机冷水系统(静子空心线圈、水箱冷却器)的腐蚀和沉积物状况检查 化学

六、清洗换热器的验收报告

 (1)循环清洗:循环清洗是利用泵为动力使清洗剂循环运动。清洗设备主要由耐酸碱、清洗槽、流量调节阀和清洗连接管组成。清洗步骤:1)系统进、出水阀门关闭,如阀门不严,加装蒙板确保设备无渗漏现象。2)工具准备:塑料连接管路、清洗泵、清洗槽、链接管路、与管路相符的阀门等。根据需要在清洗管路的上方加放气阀,随时排除产生的CO2气体。3)准备清洗:记录清洗前设备的温度、压力、拆卸设备原管路,把换热器内介质放干净,连接已准备好的管路阀门和清洗管路,做好清洗准备。4)循环清洗:先加入原液循环1小时,将严重的垢质松软。关闭进水、回水阀门,浸泡6小时。然后在开启清洗泵循环。5)反冲洗:为了防止大块垢质被剥离后堵塞流道或管路,将管路反连接,进行反冲洗,此时大部分垢质生成CO2↑,少部分形成糊状及沉淀物,通过排污阀可排出。6)清洗结束后:用清水冲洗换热器内浮垢及杂质,打开系统阀门,然后开机运行。记录清洗后的设备温度、压力数值,与先前作对比。

  (2)拆卸清洗

  拆卸清洗主要是利用清洗剂独特的湿润剂、穿透剂,将附着在机体表面的垢层剥离及分解。浸泡法比较简单,只要有一个一定容积的浸泡容器即可。对购置较厚及年久未清洗的换热片建议拆卸后浸泡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