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设备采购(实验室设备采购需求是怎样提出的)

海潮机械 2023-01-13 08:55 编辑:admin 275阅读

1. 实验室设备采购需求是怎样提出的

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校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等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在学校实验科研中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本办法特种设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具体限定范围参数见附件。

第三条 参与实验室特种设备购置、安装、使用、管理的单位必须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 实验室管理处作为学校职能部门,对实验室特种设备实施一级管理,按照国家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负责全校实验室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协助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校内实验室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管。

各学院、实验中心对本单位实验室特种设备实施二级管理,制定本部门特种设备管理、使用相关制度。使用单位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实施,组织好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定期安检等事宜,每件特种设备安排专人操作。

第二章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注册登记及报废与产权转移

第五条 购置特种设备时,应进行认真的市场调研,选择由国家认定的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资质厂家生产的设备。必要时,也可向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进行咨询,在其指导下选择适当的厂家。使用单位不得自行设计、制造和使用自制的特种设备,也不得对原有的特种设备擅自进行改造或维修。

从国外购买的特种设备,入关时要主动办理好检验检疫手续,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需符合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相关规定要求。

购买快开门压力容器时,应选购带有安全联锁装置的设备。

第六条 特种设备购置后,按要求办理安装申报手续。特种设备应由制造该设备的厂家负责安装和调试,不得自行安装使用。如因特殊情况,制造该设备的厂家不能负责安装和调试时,应选择经制造单位委托或同意的具有经国家认定的专业施工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和调试。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后尽快将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存档。

学校基建部门承建的附着在建筑物上的行车等特种设备,在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前,基建部门需监督施工单位依法到政府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履行安装告知、监督检验等义务。并且在施工结束后,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提供相关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告知证明、施工过程记录、施工监督检验证明等),存入安全技术档案。

第七条 特种设备安装和调试完毕,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在安装单位的协助下到国家相关质量技术监督单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和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凡未按要求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特种设备,不得擅自使用。

第八条 因工作需要须租赁特种设备时,可向有租赁业务又是国家认定的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资质的厂家签约租赁。租赁的特种设备其安全管理事宜,由出租方负责,也要服从学校的管理。

第九条 特种设备的报废和产权转移

(一)特种设备使用年限到期或检验判废及因其他原因无法再正常使用的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实验室管理处提出校内报废申请,然后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单位办理注销手续。

(二)产权需要发生转移的特种设备,应向实验室管理处申报,然后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人员的培训

第十条 各单位特种设备购置后,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职责明确。设备负责人要认真清理、登记并保管随机文件和资料,建立设备的技术档案,及时办理好国有资产入账手续;做好日常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做好日常检查及申报定期检验。遵守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做到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 特种设备专职操作人员,须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单位认可的培训、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制度。

第四章 建立特种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与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 各学院需根据本单位实验室特种设备实际情况,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管理与使用的规章制度:

(一)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二)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基本内容包括:

(一)档案文件清单;

(二)设备及部件出厂时的随机技术文件;

(三)安装、维护、大修、改造的合同书及技术资料;

(四)登记卡、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检验报告书、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五)运行记录、日常检查记录;

(六)故障及事故记录、紧急情况救援预案;

(七)操作人员情况登记。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建立要及时,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新单位移交技术档案。

第五章 定期检验与检查

第十五条 在用特种设备,必须坚持对其技术安全性能进行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工作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依据设备实际向实验室管理处提出申请,由国家特种设备检测单位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书。

特种设备检验及操作人员培训费用:用于教学工作的特种设备检验及操作人员培训费用由学校支付;用于科研工作的特种设备检验及操作人员培训等费用由科研团队承担。

第十六条 因工作变化,须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要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单位办理停用手续。特种设备在停用期间可不进行定期检验。

第十七条 停用一年以上或发生过事故的特种设备以及遇到自然灾害并可能影响安全技术性能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前都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保养,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经国家特种设备检测单位检验合格,重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 特种设备的委托维保、大修和改造应委托原制造单位负责,如遇特殊情况也可选择具有资质的单位施工,并签订施工合同。竣工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使用单位提出验收检验申请,由国家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单位来校进行验收检验并办理相关使用登记证事宜。

第十九条 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是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有效手段。各单位检查工作要形成制度,认真执行,学院每学期检查一次,实验室每月检查一次,特种设备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后要进行检查。

特种设备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安全检查内容:

1. 设备及其部件的性状完好情况;

2. 保护装置的完整可用和校准情况;

3. 噪声、磨损、异常振动等运行状况。

第六章 压力气瓶

第二十条 因教学、科研需要使用盛装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压力气瓶的单位,要向实验室管理处提出申请,批准后才能使用。

第二十一条 需要使用压力气瓶的单位应到国家认定的具有压力气瓶充装和租赁资质的单位租用压力气瓶和充装相应介质。

第二十二条 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第46号令)的要求,气瓶充装单位全面负责所提供气瓶的安全,气瓶的定期检验、租赁气瓶报废、销毁等事宜均由气瓶充装单位安排进行。

第二十三条 压力气瓶在使用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要有防止倾倒的措施,要避免碰撞、烘烤和曝晒,受射线辐照易发生化学反应介质的压力气瓶应远离放射源或采取屏蔽措施。

第二十四条 学校内任何单位不得对压力气瓶进行焊接或改造;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或颜色标记;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气瓶内的残液不能自行处理;气瓶内的介质不能向其他容器充装。

第二十五条 易燃和助燃气瓶要保持距离,分开存放。

第二十六条 需要同时使用大量气瓶的单位,要设置符合要求的集中存放室。根据气瓶介质情况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防电打火(包括静电)、防毒、防辐射等措施。

第七章 事故处理

第二十七条 在用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采取救援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学校报告。凡可能自行扑救的,应立即组织扑救,边扑救边报告。如情况紧急,也可先报警,然后再向学校报告。

第二十八条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查明原因,吸取教训,消除隐患。对事故的发生原因、经验教训、处理结果要有书面记载并作为正式文件进入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者将按事故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八章 四种禁用的特种设备

第三十条 禁止使用以下四种特种设备:

(一)未经检验(或检验期已过)、未办理注册登记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特种设备;

(二)已报废的特种设备;

(三)经检验被判定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四)已发生故障而未排除的特种设备。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

实验室特种设备限定范围

实验室特种设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具体限定范围如下:

(一)锅炉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

1. 承压蒸汽锅炉,其容积≥30L。

2. 承压热水锅炉,其出口水压≥0.1MPa(表压),额定功率≥0.1MW。

(二)压力容器

1.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最高工作压力≥0.1MPa(表压),压力与容积的乘积≥2.5MPa•L,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标准沸点的液体。

2. 压力气瓶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公称工作压力≥0.2MPa(表压),压力与容积的乘积≥1.0MPa•L,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标准沸点≤60℃的液体。

(三)压力管道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公称直径>25mm,最高工作压力≥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标准沸点的液体。

(四)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0.5吨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1吨,且提升高度≥2米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五)实验科研专用机动车辆

校内实验科研专用机动车辆,如:铲车、叉车、翻斗车等。

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2. 实验室设备采购实施方案

如果是工厂的话,看你们是生产哪些化妆品,需要进行哪些检测,然后根据项目去买仪器。

不过一般化妆品涉及的检测设备都是比较贵的,想液相色谱,原子吸收(或者更好的ICP-MS),再就一些简单的检测仪器,都是不太值钱的。如果没有强制的规定,建议还是去找一家第三方去合作,一台设备的钱都够检几十年的。

3. 实验室采购计划

实验室试仪器、试剂就比较多了,一般有玻璃器皿、塑料制品。石英制品,还有手套、药品试剂、等等。 一般由实验室负责人写采购计划,由系或院领导审批。还要看采购资金来源,如果是学院里自己的资金,则可不经过国资处,如果是政府资金,就要通过国资处。再通过单独采购或竞争性谈判采购,也可能会和其他需要采购的物品组成一个采购包,招标形式采购。学生一般没有权利采购的。

4. 化验室设备采购需求怎么写

工程管理方面的建议

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树立监理单位的权威,要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组 织协调作用。监理单位将从各方合同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出发,组织协调各 方按合同规定的质量和工期目标完工,从而保证工程建设总目标的实现。在 工程建没中,建议业主能高度重视监理单位在工程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作用, 尽量减少直接向承建商发号施令, 从而坚决树立、 维护监理单位的权威。 大 力推行一体化施工作业模式。现阶段监理单位内部已全面实行了一体化的作 业模式,各专业内配合已基本上实现了无缝衔接,但由于各施工单位对一体 化概念尚不是很清楚,导致在执行力上面不够强,影响到工程的顺利开展。 本年度需解决的接入点很多,敏感及特殊的站点也必然增多,故可预见需各 专业全力配合、协调的站点也必然较多。通过推行一体化的施工管理模式, 不仅能有效提高开站效率,而且对解决敏感、投诉等站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 义。

将预控和协调作为工作的重点:本工程包括污水泵站工程,还有污水管道项 目,由于功能各异,专业材料、设备种类较多、专业性强,所以整个工程需 要各专业间的紧密协调配合,做好总包与分包、以及相关单位如设计、供货 商、业主等的协调工作非常重要,只有做好协调工作及专业分包管理,才能 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专项工程由专业队伍施工:在目前建筑市场上要求建设工程尽量能采用总承 包形式进行整个项目的管理,但现在建筑市场上,很难出现整个工程真正有 一家总承包商独立完成,这就要求为更好的控制工程的质量管理,势必要对 某些特殊的或专业性强的专项工程要有特殊的专业分包队伍完成。

工程质量方面的建议

(1) 强调各专业之间的配合

在施工准备、施工和保修阶段均需要各专业之间的紧密配合。建议设专门的 负责人,负责安装专业之间和土建与安装专业之间的配合工作。在施工阶段, 更要加强各专业之间的协调,避免漏埋、错埋。

(2) 施工中实行样板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坚决按程序办事,对不同建设 标准的服务厅,实行样板制度,样板经各方验收合格后再铺开施工。

(3) 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

建议对主要的材料、设备进行考察,实行样品制度,对于乙方采购的材料、 设备实行订货前的审批制度,以确保材料、设备的质量。

(4) 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

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需要按照专家参考模式运作。建议业主方面聘请相 应的专家,对本工程所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进行考察、了解,在充分掌握 之后再加以应用。

工程进度方面的建议

以多年积累的经验值为最低标准,严格按照预定计划完成任务,以确保总工 期的实现。

工程投资方面的建议

(1) 建议实行总价包干制,工程变更必须严格控制,对每项工程变更进行认 真审批。

(2) 监理单位负主控责任

5. 实验室设备采购需求是怎样提出的问题

⑴在选定细骨料供应点之前,应派有关专业人员到供应点考察其质量的稳定性,然后在现场按规定取样,经检验符合JGJ52-2006标准要求的细骨料,方可签订采购合同。

⑵在签订的购货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砂的细度模数,含泥量,有害物质含量等质量指标,且指标不低于JGJ52-2006标准的要求。

⑶进场的细骨料必须做到车车验收把关,试验室按规定检测细骨料的细度模数,含泥量,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符合技术指标的,予以拒收;

⑷严禁在进站的细骨料中含有砖瓦等杂质,若有少量杂质,应派人捡出,否则一律拒收。砂的检验内容为: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颗粒级配、含水量、堆积密度、吸水率;

6. 实验室对重要服务和供应产品的采购,应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普通中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普通中学(包括初中、高中、完中、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等)各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教学及相关教育教学活动。

  第四条 学校应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纳入平安校园建设重要内容。学校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第五条 学校在采购、储存、使用、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各个环节应遵守本规范及危险化学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

  第六条 学校应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统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学校应指定一名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设立符合本校特色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校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工作。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存储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规范化管理。

  第八条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教师和实验员应具备必要的化学专业知识,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化学品安全知识、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

  第九条 学校应制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

  第十条 学校应向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购买纳入法规管控的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学校应根据课程标准和教学需求采购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采购量应不超过一学期使用量,学校应保存危险化学品采购记录。

  第十二条 学校应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索取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应妥善保管,并保证方便获得。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应建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室。储存室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构)筑物内;储存室的设置不得与宿舍、食堂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储存室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储存室应设置必要的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

  第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存放,对于化学性质互相禁忌的危险化学品,应分开存放。

  第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风装置。腐蚀性化学品柜应设置防遗撒托盘,柜体应防腐蚀。

  第十八条 存放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当安装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张贴治安防范标识,防止盗抢或丢失。

  第十九条 实验室使用的气瓶应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第二十条 学校应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清点和处置,并统计上报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

7. 实验室采购管理方法

采购管理制度-原辅材料采购部   第一条严格控制原辅材料成本,减少因价格波动对材料成本的影响,加强质量控制,特指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用料部门应提前3天将所需材料数量及要货时间提供给材料科,以便选择供应商;   第三条材料科应根据用料部门上报的材料用量及时采购各类原辅材料,原材料采购点的确定应根据性价比优良的原则公开对外招标,并将选用材料的质量、供货时间等情况及时反馈给用料部门;   第四条公司中心试验室应跟踪检查所购材料质量情况,杜绝以次冲好并根据各部门材料采购单进行监控抽查;   第五条各用料部门根据材料科反馈的材料采购信息(包括供应商、供货时间等)下达过磅任务给司磅员,司磅员有责任对材料质量进行监控,过磅材料一律进场。不得外流,并尽可能避免夜间上料,杜绝以权谋私,发现问题,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条材料科、用料部门、司磅员、试验室都有责任对材料质量及数量负责,应不定期对采购材料进行质量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七条应充分调动群众的监督职能,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对群众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可进行举报投诉,情况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数量的物质奖励并给予责任人及供应商相应处罚;   原材料请购管理规范   1、直接用于产品制造的材料,属本规范管理。   2、生管科提供下月度产量预估计划表,依标准单位使用量,计算出原材料计划使用量。   3、生管科负责月度原材料请购明细单。经生产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生管科依据原材料预用量、库存量、安全存量、已购未进量及前三月耗用量编制原材料请购表。   5、原材料安全库存量、安全库存天数由采购部提供,生管科根据原材料平均日耗量,设定安全库存量。如有重大变化,如订单变更、设计变更等,以通知单修改,安全存量每三个月修正一次。   6、设计变更、订单变更、供应商供应周期变更等因素引起异常,生管科可以使用原材料计划调整单进行采购机动临时调整。   7、采购科应根据生管科所提供的分批进货时间和数量按时、按量入厂,生管科以原材料安全存量为预警,根据原料仓库和生产现场库存量做跟催,确保原材料供应正常和库存合理。   8、市场营销部提供下月度预估销售计划,会同生管部计划调度员排定计划出货期计划(详细规格、型号、品牌、数量),技术部根据设计标准,计算并编制原材料实际需用量。   9、原材料请购量等于4/3原料预用量+原料安全存量-原料现场库存量-原料库库存量-已购未到量.   10、采购员根据分批进货原则,严格控制原材料进货,生管计划员监督。   11、原料耗用量计算等于上期库存量+本期采购量-本期库存量,如因原材料超耗导致库存量低于安全存量,可用原材料追加订单迅速通知采购部采购。   12、生管科应随时注意原材料的进销存帐,保证原材料不呆货,不断料。   --------------------------------   附件与说明   1、本标准由管理部提出,xxx起草并负责解释。   2、本标准修订、撤换意见可向管理部提出。   原材料管理制度   为确保关系到公司产品成本、利润率与产品安全等各项关键性指标在可控范围之内,以保证公司原材料采购、供应、使用乃至生产、销售环节的稳定运作,特制定如下原材料管理制度。   一、原材料的管理部门   原材料的供应管理部门为公司原料部,保管部门为仓库,原材料的使用安全性由配方管理员负责监督。   二、原材料的采购管理规定   (一)新原材料的采购   1、新原材料的信息收集   1)新原材料信息收集的主要负责部门:原材料信息组;   2)新原材料信息收集的辅助部门:日化/食用香精研发部门。(日化/食用香精研发部门因研发需要,也经常需要收集与研发相关的新原材料信息,故日化/食用香精研发部门也有义务收集新原材料的相关信息,并将新原材料信息提供给原料部信息组。)   3)新原材料的样品收集统一由原料部信息组负责。   2、新原材料的采购申请   原材料的采购申请分为研发需要申请和原材料新增申请两类:   1)研发需要申请由调香师填写《新原材料使用申请表》,经部门总监审核,经部门总监审核通过后,进入新原材料的评定与审批流程:   2)原材料新增申请由原料部总监填写《新原材料使用申请表》,经与研发部门总监讨论通过后,进入新原材料的评定与审批流程。   3、新原材料的评定与审批   1)原材料的评定:   A.研发申请的原材料评定:由相对应的日化/研发部门总监会同原料部总监进行质量评定;   B.原材料新增的评定:由技术副总经理组织相对应的日化/食用香精研发部门人员和原料部总监进行评定。   C.新原材料评定的内容:原料的质量、产地、安全性、规格以及价格等   D.评定要求:评定小组至少应对二至三家供应商的原材料进行对比,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与价格的合理性;   E.评定需填写的表格:评定小组成员应在《新原材料质量评定表》上写明评定意见,并签名确认后,方可将《新原材料使用申请表》和《新原材料质量评定表》一同呈交上级审批。   2)新原材料料使用申请的审批   新原材料使用申请和新原材料的质量评定由技术副总经理审批,经技术副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的新原材料方可进入公司技术或研发部门使用。   3)新原料采购申请的审批:   A.新原材料经评定小组确认可以使用,并由技术副总经理审批通过可引进的新原材料,品种在五种以内或总采购价值在五千元以内的新原材料采购,由原料部总监直接向财务请款购买;   B.新原材料品种在五种以上或总采购价值在五千元以上的采购,由原料部总监呈报总经理批准。   4、新原材料的档案管理   1)研发部门存档:日化/研发部门在进行原材料的评定时,应建立详细的原材料评定档案,以便于日后使用;   2)原料部将原材料样品分成两份送质量管理部门存档:   A.原料部总监交一份新原材料的样品及技术指标转交给质检部门作为检测的标准依据;   B.原料部总监交一份新原料样品给色质谱分析室建立原材料谱库。   5、原材料新增的后续处理:   原料部将新增的原材料名称、质量参数、规格、产地、使用要求等相关内容发给相对应的日化/食用香精研发部门总监,由相对应的日化/食用香精研发部门总监通知调香师适时使用。   (二)现有原材料的采购   1、现有原材料的采购申请   现有原材料在库存不足常态库存的情况下,仓库主管应根据该原材料的历史使用情况填写《原材料采购申请表》向生产品控部总监提出采购申请,由生产品控部总监向原料部总监提出采购意向。   2、现有原材料的采购审批   1.原料部总监由到生产品控部送来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核对原材料库存量,经确认需采购后,应及时组织本部门人员落料采购;   2.如原材料的价格及产地发生变化,原料部总监应按“原材料产地及价格变动”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原材料产地及价格发生变动时的处理   1.配方所确定的原材料的价格与产地,研发人员、配方管理员及生产技术人员应严格遵照执行,因市场变化而导致的价格或产地的变更,需要修改配方中的原料产地时,由原料部总监填写《原材料价格/产地变动申请表》并按新原材采购管理规定的相关流程处理。   2.原材料价格及产地变动的后续工作:   原料部总监将总经理审批的《原材料价格变动申请表》交给财务中心调整原材料价格,财务中心将该原材料价格调整登帐后,应及时通知配方管理员,由配方管理员重新核定产品的成本价格,并及时转交财务中心重新核算产品出厂价。   三、原材料的库存管理规定   (一)原材料的常态库管理   1、常态库存定额的形成和制定方法   (1)物资常态库存的形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物资,是分批进货陆续消耗使用的。因此,企业仓库中应经常保持一定合理的物资储备,称为库存物资。确定合理的库存量标准,应该以先进合理为原则。因为,过多的储备会造成物资积压,影响资金周转,而储备量过少,则会造成停工待料。   2、常态库存储备定额的制定:企业的库存物资总是经常在最大和最小之间变动,从而形成了库存的经常储备,其制订方法如下:   1)日期定量法:即先确定物资的供应间隔天数(即物资的储备天数),然后,据以确定物资的经常储备。   2)日期定量法计算公式:库存经常储备定额=平均每天需要量×经常储备合理天数   (二)原材料的库存管理   1.原材料入库后,仓库管理员应按相关的原材料产品的保管要求进行分类存放;   2.任何出入库原材料均应列入仓库台帐,不得虚报冒领;   3.严格执行原材料、产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当天出入库的原材料(包括进口香精)仓库管理员要认真校对产地、型号、数量;验收入库后的原料、香精的名称、型号标识字迹应清晰明显,发出的货物要与《货物出库单》相一致,并及时登帐,做到帐物相符,不短斤缺两;   4.仓库应保持干净整洁,确保原材料保存的环境干燥、阴凉、通风;   5.仓库管理员对于库存货物应做到“六清”、“七防”、“四无”即“数量清、生产与保质期清、保存要求清、生产批次清、产地清、质量清”,“防串香、防渗透、防变味、防变质、防破损、防盗窃、防空帐”及“无鼠咬虫蛀、无霉烂变质、无包装破损、无超限或不符要求保存”;   6.库存物品应遵循“发旧存新”、“发零存整”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新货新发,整货拆发,应按到货先后,做到先到先用,防止久放变质;   7.仓库管理员要严格执行收发管理制度,杜绝无单据交接货物(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提供凭证者,仓库管理员随后要负责跟踪并将手续补办完整),不得无手续出入库;   8.仓库管理员要经常检查仓库货物,发现有盛装物破损,要及时给予更换,防止因泄漏造成公司财产损失;   9.除财务中心因业务需要外,未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查看仓库帐薄及相关数据;   10.仓库主管应于次月10日前将上一月的有关报表、单据交给财务中心,不得拖延而影响财务核算工作。   四、原材料的出入库管理规定   (一)原材料入库   1.原材料进厂后,应放置在材料待检区,由仓库管理员及原料采购员共同依据订单对原材料进行核对,查看品名(中英文),数量是否一致,确定无误后,由仓库管理员通知品控部门取样检验,符合质量标准的由品控部门开具《合格证》,仓库方可凭品控部门开具的《合格证》将货物验收入库;   2.经品控部门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由品控部门开具《不合格证》,仓库管理员接到不合格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原料部门落实处理,原料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通知供货商,办理退货或补货手续,如有特殊原因无法采购到与标样一致的原料,而生产确需使用时,原料部门可按照按新原材料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   3.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技术中心规定的原料储存条件、要求,做到分类合理、摆放规范有序;   4.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原材料,仓库不能入库,车间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仓库主管、车间主任及相关批准使用的人员负责。   (二)原材料出库   1、研发部门申请领用   由调香助理填写《领料单》,向部门总监提出申请,少量原材料由部门总监批准后,仓库可凭研发部门总监签批的《领料单》中所列明的原材料名称、领用数量、规格等发放给调香师。批量原材料领用申请由技术副总经理批准。)   2、生产部门申请领用   由日化/食用香精生产车间主任凭销售服务部的下达的《生产计划单》向仓库领用原材料。   3、特殊原材料的申请领用   特殊原材料的申请按“特殊原材料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4、任何人无上述所要求的签批手续,仓库管理员一律不得发放原材料;   5、原材料出库后,仓库管理员必须及时销帐,确保库存物资的帐物相符。   五、特殊原材料使用管理规定   (一)调香师、技术人员调配食用香精时(包括牙膏、唇膏、洗洁精)必须执行国家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和《食用香精》轻工行业标准QB/T1505—2007所列明的相关规定;   (二)调香师、技术人员调配日用香精时必须执行《日用香精》轻工行业标准QB/T1507—2006所列明的相关规定;   (三)要参照国际相关的法律法规:   1、国际食品香精工业组织(IOFI);   2、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   3、美国香味和萃取物制造者协会(FEMA);   4、国际日用香精组织(IFRA)。   (四)公司数据库的原料列明有FEMA号原料的FEMA号或国际、国内允许使用在不同类型、不同种类(食用香精、日化香精)产品的原料;   (五)配方管理员收到调香师配方时应核对配方原料使用的安全性,杜绝违规使用原料;   (六)由于市场竞争原因,确实需要使用不规范原料时,应由调香师向本部门总监提出申请,由本部门总监填写《特殊原材料使用申请表》报技术副总经理审核后,呈交总经理批准,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给您提供一份《食品与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食品产品的卫生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与原料时是否严格把关,其食品和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采购工作事关正常办公、安全就餐、降低成本和廉政建设,是极端重要的保障工作。因此,我厂在采购食品与原料时,采购员必须要有较高的鉴别能力,进行严格的第二次把关。为强化采购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采购人员的基本要求   1、采购员必须熟悉我厂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其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了解各种原辅材料可能存在的卫生问题。   2、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仔细查看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是否按《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标出了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防止购进假、冒、伪、劣产品。   3、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索证时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看出证单位出具的证件原件和影印件是否有效,有无伪造、涂改等破绽;(2)看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与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是否一致;(3)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的卫生检验合格证不符合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应拒绝采购或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也可以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重新提供卫生检验合格证。   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财务制度要求及膳食科的相应规定,规范采购、廉洁奉公、依法办事、执行制度、增强责任心、对就餐师生负责,对食堂负责、对膳食科负责。   5、增强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食堂服务,相方设法降低伙食成本,保证食堂所需各种原材料按时保质保量送货上门,质量不合格的包退、包换、包损失。   6、主动拓宽采购渠道,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尽量减少中间环节,确保新鲜,扩大价差,提高效益,使采购的原材料物品质优价廉。   二、采购管理规定   1、采购员采购的***产品必须确保新鲜、物有所值,禁止采购感观异样的产品,尤其是**制品必须要进行索证验证并记录备案,否则,视为劣质品不予报销。   2、国家要求进行质量安全强制认证的食品,采购员在采购时要注意QS认证标识,并关注厂家、商家的信誉度。食盐直接从盐业局购进。   3、采购员采购的各类副食品成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注意识别真伪,检查中若发现“三无”产品,均视为劣质品,不予报销,并按物品价值的10倍罚款。索取验证的各种证件均交到膳食科留存备案。   4、未经许可,采购员不得给任何人代购食品,采购回来的食品也不得对任何人售卖,发现一次按物品价格的10倍罚款。   5、采购的物品必须经保管员验收入库,手续完备方可持单据结算报销。   6、定期进行市场信息及院校采购信息摸底调查和比较,及时掌握价格、货源渠道、质量、服务信息,广开采购渠道和信息渠道,做到价格信息有比较,客户、厂家之间有竞争,通过信息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畅通优价采购渠道,对提供有价值采购信息并带来明显经济效益的信息提供者,膳食科给予相应奖励。定期征求食堂意见,了解原材料使用情况,做到安全运输,货物新鲜,质量第一,价格服从质量。   7、采购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采购回来的物品要及时计量核对入库,手续完备方可签字报销。发现价格虚报或其它欺诈行为,立即取消采购员资格,并停发当月工资和绩效工资,不再安排工作。

8. 实验室设备采购流程

首先,各个系你得去看看,找找系主任啥的,他们手上有项目经费,可以自行采购。

再有,就是各个大学都有自己的设备科,他们管买一些常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