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孵化器经理
合格孵化器项目经理需要具备熟悉国内主流孵化器运作模式,具备孵化器的规划管理经验,具有孵化器筹建、运营管理、企业培育等丰富的实操经验。
熟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和企业创新相关政策,具有项目申报、活动策划实施经验。
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分析决策能力,有逻辑性及开发性思维,具备孵化器规划和制度建设能力。
2. 孵化器创始人
NFT基金Metapurse匿名创始人Metakovan的真实身份为Vignesh Sundaresan,BitAcces的联合创始人,从美国著名创业孵化器Y-Combinator毕业。
3. 孵化器经理人员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对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供相关服务和进行业务指导。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对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实行动态管理,
4. 孵化器负责人
参赛者
1、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团队参赛的,主要负责人不超过40周岁,团队主要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40周岁,参赛个人及团队无不良行为和信用记录。
2、宜春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产业园、创业企业、各类孵化器中,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创新精神的个人或团队。(如宜春市外的个人或团队想参赛的,则需满足参赛个人或团队负责人是宜春籍贯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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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项目
1、已投产的企业即“产业化类”项目必须是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的初创企业,且为非IPO上市企业。
2、新能源、新材料、大健康产业、现代农业、锂电产业、中医药产业、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互联网大数据及符合宜春产业发展方向等领域的创新创业项目。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相关法律责任自负。
4、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5、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基金或A轮天使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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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及激励
1、奖金。本次奖金总数达20万,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最高奖金6万(一等奖1个,奖金6万元;二等奖2个,奖金3万元/个;三等奖3个,奖金1万元/个)。
2、金融支持。为优秀项目提供投融资、专业辅导、风投资金等投融资服务及专题培训;优先获得宜春小额贴息贷款、江西省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20-100万创业贷款;优秀项目可优先享受和申请宜春市各类产业基金扶持。
3、导师服务。为优秀项目提供点对点的知名企业导师服务,在政策指导、创业技能辅导、企业融资、培树企业发展模式、创新管理等方面提供咨询及配套服务。
4、创业服务。入围决赛的项目原则上应优先在宜春市落地转化或通过飞地经济模式进行培育,落地项目可申请入驻宜春市经济开发区,享受优惠的创业扶持政策和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符合《宜春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优先享受创业扶持等相关政策;进入决赛的优秀项目可优先推荐参与“中国创翼”、“创江西”等相关的创新创业大赛。
5、社会荣誉。优秀项目参赛者在申报宜春市青年双创风云人物奖、宜春市青年五四奖章等奖项时可以优先考虑,并可作为宜春市青年创业典型申报省、国家级相关荣誉。
6、宣传展示。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对优秀项目进行宣传推广。
5. 孵化器经理需要具备哪些知识和技能
企业申请认定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
(2)领导团队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0%以上,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30%以上。
(3)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达20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达10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5%以上。孵化场地面积的扩大,依据可自主支配性和在孵企业使用性的原则确定。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和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4)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8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50家以上)。
(5)累计毕业企业达到25家以上。毕业企业和在孵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1200个(专业孵化器的毕业企业15家以上,毕业企业和在孵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800个)。
(6)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应有30%以上已申请专利。
(7)在孵企业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应占企业总人数的70%以上。
(8)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并至少有3个以上的资金使用案例。
(9)孵化器的运营时间一般达3年以上,并按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至少连续2年上报相关统计数据,且数据齐全、真实。
(10)形成了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商务、市场、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服务。
(11)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专业技术领域的公共平台或中试平台,并具有专业化的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团队。
(12)属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孵化器,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6. 孵化器经理2021年现实表现
合法企业。
蕲春爱上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01-25,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义杰,经营状态为存续,工商注册号为421126000148061,注册地址为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蕲春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李时珍健康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3楼3037。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鞋帽零售;服装服饰零售;竹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中药提取物生产;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