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管道施工哪个部门批准
至少物业要同意,你把为个改下水道的理由告知物业,物业评估后才能定,因为毕竟你随意改下水道会对你的楼上有影响,因此为了小区业主的和谐相处,你首先要征求物业的同意,比如一楼堵塞严重,楼上业主的不自觉引发的堵塞等等,经常疏通已经没有作用!
二、小区管道施工时间规定
这个完全有这个可能啊 要是你们家的管道用了很长时间的话 那气温太低是有被冻坏的可能了 这个我们也无能为力啊,坏了只能让专业师傅来换了
三、小区管道施工哪个部门批准的
农村如果要按装浇地管道,必须通过县水利局申批通丶过后,由农村大队村委会,乡镇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出面按排规划按装,有转业管道按装部门来完成,前题是农村要附和按装浇地管道的条件,足够的水源,按装浇地管道能带来多大效益,都要预算好后,才可以申请批准,
四、小区热力管道施工该由谁监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供热管理,节约能源和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供热,是指利用热电联产、区域锅炉等所产生的蒸汽、热水和工业余热、地热等热源,通过管网为用户有偿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行为。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及相关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发展供热事业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市场运作、政府监管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将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采取措施发展集中供热。
第五条鼓励开发和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支持热、电、冷联供,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和供热煤耗超标的小火电机组。
鼓励利用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及工业余热、煤矸石、垃圾等发展供热。
电网企业应当优先保障符合有关规定的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工业余热、煤矸石、垃圾等发电的机组与电网并网运行,上网电价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条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贸易、价格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电话、信箱,受理有关供热质量、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的投诉,并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供热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供热规划,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供热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的,应当符合供热规划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程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
第十条从事供热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十一条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供热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或者预留供热设施配套建设用地。
预留的供热设施配套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
第十二条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供热系统,应当安装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供热系统,应当逐步进行改造,并安装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
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具备分户热计量条件的,应当安装分户热计量装置;不具备分户热计量条件的,可以采取单元计量、楼宇计量等方式安装热计量装置。
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在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中,应当同步进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对既有公共建筑供热系统先行改造,促进供热系统节能。
第十三条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不得新建分散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前已建成使用的分散燃煤锅炉,应当按照规定限期停止使用,并将供热系统接入集中供热管网。
第十四条供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自供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
供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移交供热工程项目档案。
第十五条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供热系统保修期内的维修、调试等保修责任。
供热系统的保修期不得低于两个采暖期;保修责任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供热系统的保修期不受两个采暖期的限制。
供热系统的保修期,自居住建筑或者公共建筑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供热管理
第十六条从事供热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未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供热经营活动。
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可靠、稳定的热源;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且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供热设施;
(三)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四)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五)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并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
(七)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队伍和设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申请从事供热经营活动,应当根据供热规模向设区的市或者省供热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材料。
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的,应当核发供热经营许可证;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投标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供热企业,并与其签订供热特许经营协议,授予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的供热特许经营权。
第十九条供热企业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在采暖期开始6个月前向县(市)或者设区的市供热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对供热范围内的用户用热作出妥善安排。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供热企业在采暖期内不得停业、歇业。
第二十条供用热双方应当签订供用热合同。
供用热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供热时间、供热参数、收费标准、缴费时间、结算方式、供热设施维护管理界限、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供热企业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连续、保质、保量供热。
供热企业进行年度供热设施检修,应当避开采暖期,并提前15日通知相关用户。
在采暖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连续停止供热超过24小时的,供热企业应当提前两日通知用户;因突发事故不能正常供热的,供热企业应当及时组织抢修,并通知受影响区域的用户。
第二十二条居民采暖期起止时间由县(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在正常条件下不得低于16℃;低于16℃的,供热企业应当减收或者免收热费;因用户原因导致室内供热温度低于16℃的,由用户承担责任。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用户室内供热温度的具体检测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三条居民采暖热价实行政府定价;其他热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由供用热双方按照政府指导价协商确定。
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制度,实现按照用热量计量收费。具体办法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供热主管部门制定。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供热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等因素,按照法定程序适时调整热价。
第二十四条热价的制定和调整应当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和公平负担的原则。
制定和调整热价,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用户和供热企业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并采取措施减少对低收入用户用热的影响。
第四章用热管理
第二十五条需要用热的单位和居民,应当向供热企业办理用热手续。
单位用户变更用热面积、用热量以及其他用热登记事项的,应当向供热企业办理变更手续;居民用户终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的,应当向供热企业提出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用户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热价或者供用热合同约定的热价,按时向供热企业缴纳热费。
用户有权就供热收费、供热服务等事项向供热企业查询,供热企业应当在3日内予以答复。
第二十七条供热企业工作人员在入户抄表和对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出示有效证件,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八条任何用热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换热装置等;
(二)未经供热企业同意,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
(三)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等改变供热运行方式;
(四)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五章设施管理
第二十九条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由产权人负责。
用户可以委托供热企业对其所有的供热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
第三十条供热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其维护管理的重要供热设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拆除、迁移供热管网、标志、井盖、阀门和仪表等供热设施。
第三十二条从事工程建设,不得影响供热设施安全。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或者供热企业查明有关地下供热管线的情况。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供热企业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供热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十三条在供热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距离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敷设管线;
(二)挖坑、掘土或者打桩;
(三)爆破作业;
(四)堆放垃圾、杂物或者危险废物;
(五)排放污水、腐蚀性液体或者气体;
(六)其他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供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其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十五条供热企业应当制定供热事故抢险抢修应急预案,公布维修、抢险和供热服务电话,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供热企业发现供热事故或者接到供热事故报告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抢险抢修,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供热系统未安装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或者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新建分散燃煤锅炉的,由供热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供热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
(三)未按照规定要求连续、保质、保量供热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供热企业擅自提高热价或者变相提高热价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的;
(二)未经供热企业同意,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的;
(三)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等改变用热运行方式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装、拆除、迁移供热管道、标志、井盖、阀门、仪表等供热设施或者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供热设施安全而未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的,由供热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供热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距离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敷设管线的;
(二)爆破作业的;
(三)堆放危险废物的;
(四)排放腐蚀性液体或者气体的。
第四十二条供热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供热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小区内管道施工需有哪些程序
1、土地购买
开发商在看中一块地准备开始购买前就会要求设计师对土地进行初步设计,计算经济技术指标,估计投标价
2、建筑方案招标——建筑师初步设计——方案深化——方案报规
3、施工图设计
土建工程造价师要求对施工图设计提出合理建议(主要确保可以施工)
4、工程管理策划书编写
确定主要时间节点,经济效益什么的,工程部牵头地产公司其他部门配合
5、施工总承包入场
6、三通一平和办理各种证件
7、土方单位入场——场地平整——基坑开挖(开挖前应该先降水,地下水到基地标高2m以下基坑开挖才可以开始)
8、基坑支护施工
9、抗浮锚杆与基底施工
10、防水施工
11、基础钢筋绑扎
12、基础浇筑砼(质监站对基础钢筋验收以后浇筑)
13、地下室挡土墙浇筑(挡土墙的砼配合比要求高,应该为防水混凝土,注意检查)
14、地下室顶板浇筑(注意模板满堂架搭设等安全问题,地下室顶板跨度大)
15、地产项目一般到地下室顶板浇筑完成就可以开始售卖了,这个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16、一层梁柱钢筋绑扎——关模板——浇筑(然后开始循环,没什么特别的,注意过程控制)
17、主体工程封顶以后,砌体工程、屋面花架、地下室顶板防水可以同时开始施工(此时施工电梯应该入场安装完成,这个很重要;降水可以停了)
18、内装工程开始
19、内装二模施工(就是构造柱浇筑)
20、内墙抹灰(施工工艺和材料控制都很重要)
21、外墙抹灰(一定是内墙完成再做外墙,方便处理接口位置)
22、外墙面砖施工(放样、垂直度、平整度等检查非常重要,且应该在外架拆除前)
23、地坪施工
24、厕所防水施工
25、外墙面砖施工
26、公共区域内装与外墙grc线条同步施工
27、消防与公共装配合,完成消防管道安装与公共装饰
28、消防等设备入场,地下室覆土开始
29、园林硬质铺装
30、乔木、灌木施工、绿化完成
31、消防联动实验(非常重要,标志安装工程的结束)
32、正式电、水、网、气入场
33、验收
34、交付业主
另附:从开工到竣工,施工全过程文件清单
“任何一个项目从施工到竣工都是需要有完善的施工资料和流程,具体所需要的资料包括开工前资料、质量验收资料、实验资料、材料、产品、钩配件等合格证资料、施工过程资料、必要时应增补的咨询、竣工资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档资料。
一、开工资料
1、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施工合同
3、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质量监督登记书
6、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施工图会审记录
9、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开工报告
11、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技术交底记录
14、测量定位记录
二、质量验收资料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8、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三、实验资料
1、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砂、石检验报告
3、各强度等级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4、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
5、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6、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
7、砖、石、砌块强度试验报告
8、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
9、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10、桩基工程试验报告
11、钢结构工程试验报告
12、幕墙工程试验报告
13、防水材料试验报告
14、金属及塑料的外门、外窗检测报告(包括材料及三性)
15、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16、建(构)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检测报告
17、有特殊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回填土密实度试验报告
18、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试验报告
19、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0、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21、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22、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23、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24、管道、设备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25、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26、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27、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28、电气设备调试记录
29、电气工程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0、制冷、空调、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31、制冷设备试运行调试记录
32、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调试记录
33、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34、电梯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35、电梯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36、电梯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7、电梯试运行调试记录
38、智能建筑工程系统试运行记录
39、智能建筑工程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0、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所必须的其他测量、测试、检测、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记录
四、材料、产品、构配件等合格证资料
1、水泥出厂合格证(含28天补强报告)
2、砖、砌块出厂合格证
3、钢筋、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套筒出厂合格证
4、钢桩、砼预制桩、预应力管桩出厂合格证
5、钢结构工程构件及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
6、幕墙工程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
7、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
8、金属及塑料门窗出厂合格证
9、焊条及焊剂出厂合格证
10、预制构件、预拌砼合格证
11、给排水与采暖工程材料出厂合格证
12、建筑电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3、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4、电梯工程设备出厂合格证
15、智能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6、施工要求的其他合格证
五、施工过程资料
1、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工程测量、放线记录
3、预检、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
4、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5、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施工记录
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施工日志
8、砼开盘报告
9、砼施工记录
10、砼配合比计量抽查记录
11、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12、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原因调查、处理记录
13、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点这 .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
14、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15、工程质量整改情况报告及复工申请
16、工程复工通知书
六、必要时应增补的资料
1、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
2、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色)单位的变更、更换情况及原因
3、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明
4、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现场管理售货员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上岗证明
5、经建设单位(业主)同意认可的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
6、见证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
7、设计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
8、其他
七、竣工资料
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7、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8、工程的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及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9、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10、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1、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12、定向销售商品房或职工集资住宅的用户签收意见表
13、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
1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
15、竣工图(包括智能建筑分部)
八、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档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
2、施工图纸审查批准及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
3、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议通知书及交底要点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7、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8、地基、基桩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
9、地基验槽记录及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0、地基、基桩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1、设计单位出具(或认可)的地基处理措施及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3、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4、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6、特殊、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7、线路敷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8、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查报告及钢结构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
19、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20、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1、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试验报告
22、装配或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合格证及施工接头、拼缝的砼承受施工满载、全部满载时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3、防水砼、喷射砼抗压、抗渗试验报告及锚杆抗拨力试验报告
24、地基处理工程中各类地基和各类复合地基施工完成后的地基强度(承载力)检验结果
25、桩基工程基桩试验报告
26、砂浆强度统计表及试件试验报告
27、砖、石、砌块强度检验报告
28、建筑工程材料有害物质及室内环境的检测报告
29、防水材料(包括止水带条和接缝密封材料)、保温隔热及密封材料的复验报告
30、金属及塑料外门、外窗复验报告(包括材料、风压性、气透性、水渗性)
31、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32、各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的整机安装验收报告
33、各类设备安装工程的隐蔽验收、系统联动、系统调试及系统安装验收记录
34、砼楼面板厚度钻孔抽查记录
3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36、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37、工程质量复工意见书及工程质量复工通知书
38、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39、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40、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4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4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4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6、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通知书
47、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
48、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
49、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50、工程竣工复验意见书
51、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52、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5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土地购买
开发商在看中一块地准备开始购买前就会要求设计师对土地进行初步设计,计算经济技术指标,估计投标价
2、建筑方案招标——建筑师初步设计——方案深化——方案报规
3、施工图设计
土建工程造价师要求对施工图设计提出合理建议(主要确保可以施工)
4、工程管理策划书编写
确定主要时间节点,经济效益什么的,工程部牵头地产公司其他部门配合
5、施工总承包入场
6、三通一平和办理各种证件
7、土方单位入场——场地平整——基坑开挖(开挖前应该先降水,地下水到基地标高2m以下基坑开挖才可以开始)
8、基坑支护施工
9、抗浮锚杆与基底施工
10、防水施工
11、基础钢筋绑扎
12、基础浇筑砼(质监站对基础钢筋验收以后浇筑)
13、地下室挡土墙浇筑(挡土墙的砼配合比要求高,应该为防水混凝土,注意检查)
14、地下室顶板浇筑(注意模板满堂架搭设等安全问题,地下室顶板跨度大)
15、地产项目一般到地下室顶板浇筑完成就可以开始售卖了,这个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16、一层梁柱钢筋绑扎——关模板——浇筑(然后开始循环,没什么特别的,注意过程控制)
17、主体工程封顶以后,砌体工程、屋面花架、地下室顶板防水可以同时开始施工(此时施工电梯应该入场安装完成,这个很重要;降水可以停了)
18、内装工程开始
19、内装二模施工(就是构造柱浇筑)
20、内墙抹灰(施工工艺和材料控制都很重要)
21、外墙抹灰(一定是内墙完成再做外墙,方便处理接口位置)
22、外墙面砖施工(放样、垂直度、平整度等检查非常重要,且应该在外架拆除前)
23、地坪施工
24、厕所防水施工
25、外墙面砖施工
26、公共区域内装与外墙grc线条同步施工
27、消防与公共装配合,完成消防管道安装与公共装饰
28、消防等设备入场,地下室覆土开始
29、园林硬质铺装
30、乔木、灌木施工、绿化完成
31、消防联动实验(非常重要,标志安装工程的结束)
32、正式电、水、网、气入场
33、验收
34、交付业主
另附:从开工到竣工,施工全过程文件清单
“任何一个项目从施工到竣工都是需要有完善的施工资料和流程,具体所需要的资料包括开工前资料、质量验收资料、实验资料、材料、产品、钩配件等合格证资料、施工过程资料、必要时应增补的咨询、竣工资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档资料。
一、开工资料
1、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施工合同
3、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质量监督登记书
6、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施工图会审记录
9、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开工报告
11、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技术交底记录
14、测量定位记录
二、质量验收资料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8、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三、实验资料
1、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砂、石检验报告
3、各强度等级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4、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
5、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6、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
7、砖、石、砌块强度试验报告
8、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
9、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10、桩基工程试验报告
11、钢结构工程试验报告
12、幕墙工程试验报告
13、防水材料试验报告
14、金属及塑料的外门、外窗检测报告(包括材料及三性)
15、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16、建(构)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检测报告
17、有特殊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回填土密实度试验报告
18、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试验报告
19、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0、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21、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22、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23、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24、管道、设备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25、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26、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27、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28、电气设备调试记录
29、电气工程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0、制冷、空调、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31、制冷设备试运行调试记录
32、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调试记录
33、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34、电梯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35、电梯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36、电梯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7、电梯试运行调试记录
38、智能建筑工程系统试运行记录
39、智能建筑工程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0、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所必须的其他测量、测试、检测、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记录
四、材料、产品、构配件等合格证资料
1、水泥出厂合格证(含28天补强报告)
2、砖、砌块出厂合格证
3、钢筋、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套筒出厂合格证
4、钢桩、砼预制桩、预应力管桩出厂合格证
5、钢结构工程构件及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
6、幕墙工程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
7、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
8、金属及塑料门窗出厂合格证
9、焊条及焊剂出厂合格证
10、预制构件、预拌砼合格证
11、给排水与采暖工程材料出厂合格证
12、建筑电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3、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4、电梯工程设备出厂合格证
15、智能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6、施工要求的其他合格证
五、施工过程资料
1、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工程测量、放线记录
3、预检、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
4、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5、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施工记录
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施工日志
8、砼开盘报告
9、砼施工记录
10、砼配合比计量抽查记录
11、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12、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原因调查、处理记录
13、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点这 .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
14、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15、工程质量整改情况报告及复工申请
16、工程复工通知书
六、必要时应增补的资料
1、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
2、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色)单位的变更、更换情况及原因
3、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明
4、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现场管理售货员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上岗证明
5、经建设单位(业主)同意认可的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
6、见证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
7、设计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
8、其他
七、竣工资料
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7、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8、工程的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及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9、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10、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1、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12、定向销售商品房或职工集资住宅的用户签收意见表
13、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
1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
15、竣工图(包括智能建筑分部)
八、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档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
2、施工图纸审查批准及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
3、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议通知书及交底要点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7、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8、地基、基桩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
9、地基验槽记录及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0、地基、基桩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1、设计单位出具(或认可)的地基处理措施及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3、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4、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6、特殊、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7、线路敷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8、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查报告及钢结构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
19、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20、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1、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试验报告
22、装配或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合格证及施工接头、拼缝的砼承受施工满载、全部满载时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3、防水砼、喷射砼抗压、抗渗试验报告及锚杆抗拨力试验报告
24、地基处理工程中各类地基和各类复合地基施工完成后的地基强度(承载力)检验结果
25、桩基工程基桩试验报告
26、砂浆强度统计表及试件试验报告
27、砖、石、砌块强度检验报告
28、建筑工程材料有害物质及室内环境的检测报告
29、防水材料(包括止水带条和接缝密封材料)、保温隔热及密封材料的复验报告
30、金属及塑料外门、外窗复验报告(包括材料、风压性、气透性、水渗性)
31、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32、各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的整机安装验收报告
33、各类设备安装工程的隐蔽验收、系统联动、系统调试及系统安装验收记录
34、砼楼面板厚度钻孔抽查记录
3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36、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37、工程质量复工意见书及工程质量复工通知书
38、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39、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40、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4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4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4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6、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通知书
47、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
48、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
49、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50、工程竣工复验意见书
51、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52、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5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小区施工归谁管
入住八年的小区,质保期早就过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楼道墙面损坏,如果房子有公共维修基金,可以先向物业反应,让物业帮助申请公共维修基金来修理!如果没有公共维修基金的,就应该协商整个单元的业主,大家共同出钱来维修楼道的墙面!
七、小区管道改造属哪个部门
当然不能了。
化粪池是一个过滤、分离设备,化粪池的体积很大,居民家中排出的生活污水包括粪便、纸屑等垃圾都是在化粪池下层沉积,而污水就分离出来顺污水管道排走。
如果这些生活污水排到雨水管道里,没有空间沉淀也不好疏通,很快就堵塞了。
而且这也是排水管理所不允许的。
最好的方法是找物业或管理部门清掏化粪池。化粪池理论上每隔三个月或半年都要清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