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食品制作机器设备
那要看你投资多少,如果使用全电脑控制的机械,你可以省很多人工,比如你买一台全自动拉布机的话,那你的裁剪车间一个工人就可以了。
2. 食品制作机械设备
1、食品工厂机械与设备的特点: (1)不允许破坏原料固有的营养成份,还应增加营养成份。 (2)不允许破坏原料原有的风味。 (3)符合食品卫生。 2、要求: (1)设备的生产能力应满足生产规模的要求。在选择或设计设备时,它的生产能力要与整个生产流程中的其它设备的生产能力相适应,使设备具有zui高的使用效率,不运转的时间减少到zui低限度。 (2)该设备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符合标准。 (3)性能可能,具有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该设备还要能够尽可能减少原料和能量的消耗,或有回收装置,保证生产具有zui低的成本。对环境污染小。 (4)为了保证食品生产的卫生条件,这些机械设备应易于拆洗。 (5)一般来说,单机的外型尺寸较小,重量较轻,传动部分多安装在机架上,便于移动。 (6)由于这些机械设备和水、酸、碱等接触的机会较多,要求材料应能防腐防锈,与产品直接接触的部分,应采用不锈钢材料。电动机宜选择防潮式,自控元件的质量良好且具有较好的防潮性能。 (7)由于食品工厂生产的品种和罐型较多,要求其机械设备易于调节、易调换模具、易检修,并尽可能做到一机多用。 (8)要求这些机械设备安全可靠,管理方便,操作简单,制造容易和投资较少
3. 做食品机械
食品机械是指把食品原料加工成食品(或半成品)过程中所应用的机械设备和装置。食品机械的种类繁杂,其分类按照食品的种类和行业的不同,可以分为:粮油加工设备、果蔬保鲜与加工设备、畜禽产品加工设备、水产品加工设备、方便食品加工设备、饮料加工设备和食品加工中废弃物综合利用设备等。
食品加工就是把可以吃的东西通过某些程序,造成更好吃或更有益等变化。将原粮或其他原料经过人为的处理过程,形成一种新形式的可直接食用的产品,这个过程就是食品加工。比如用小麦经过碾磨,筛选,加料搅拌,成型烘干,成为饼干,就是属于食品加工的过程,食品加工是一种专业技术。
4. 食品加工机器设备批发
食品批发部一般为个体工商户类型,但是在确定经营范围时,需要注意经营项目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其中一般经营项目可以根据自身要求和字号主行业填写。许可经营项目则需要向许可主管机关申请许可证,个别行业非一个许可证,有许可项目的经营范围必须在取得许可证后才可以合法经营。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食品经营项目,提交辖区工商所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港、澳居民、台湾农民、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 一、办事项目 : 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新证。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4、《湖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三、申请范围: 从事食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自产食品 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设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新设企业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新设个体工商户提交《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不申请字号名称的,可免交)。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2)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经营场所平面图》: ①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②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③出租房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使用军队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在《经营场所平面图》上用红色水笔勾勒出“从事食品流通的经营和储存的场所”。 (4)填写经营场所应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没有门牌号、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1)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交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 A.企业法人的负责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B.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C.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D.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即理事长 E. 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 ②新设企业还须提交负责人任命书(个人独资企业不需提交)。 A.企业法人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B.合伙企业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全体合伙人的委派书 C.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成员大会关于理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的选举决议 ③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负责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 ②申请人还须提交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书》。负责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不需要提交《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书》。 ③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④食品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⑤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⑥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应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对于经营散装食品的,该布局图应体现出单独的销售区域);食品操作流程文件,如供货、销售流程等。 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食品经营企业和许可项目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所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销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存贮、运输制度、冷链销售制度等,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者还应当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2)不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可将上述制度合并,根据相关要求制定。 ⑧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⑨补充说明: (1)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在“申请人签字”处签字的,指定(委托)人应当在指定委托书的“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处详细注明。 (2)关于许可申请人 ①已设企业申请的,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 ②新设企业申请的,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 ③企业新设分支机构申请的,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 ④已设或新设个体工商户申请的,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⑤不得作为许可申请人的情形: A.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B.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申请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新设企业)、营业执照(已设企业)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收取该复印件,并将原件归还申请人。 (二)受理 1、乡镇食药监所负责受理 受理服务窗口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三)审核 受理后,由乡镇食药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四)审批 食药监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五)发证 作出准予决定并应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向申请人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办理机构/部门 食药监局、乡镇食药监所 六、办理时限 1、收到申请材料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受理后二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3、作出准予决定后十日内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七、收费标准 此项目不收费
5. 食品加工的设备
小作坊小食品加工周边县的各乡镇都有,比如新都大丰。企业食品加工区,主要是在温江,那里是成都轻工业产区。
6. 食品加工厂机器设备
1.首要要办理的几个必备手续:一是工商局的营业执照,这个是成立企业的。有些省份允许成立小作坊的合伙企业,有的省市要求必须成立有限公司。
2.二是生产许可证的获得:食品的生产,都要获得生产许可证之后才能生产。申请生产许可证是到本地食药监局(有的是市场监管局),具体申请流程到食药监局咨询即可。
如果没有许可证就贸然生产销售,被发现了肯定是会被处罚的。
3.加工厂需要有相应的生产设备、仓储设备、消毒设备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制度,这些需要自己提前准备好。
4.食品工厂的员工,根据岗位情况,有些是需要取得健康证的。
5.有没有补贴不知道,少部分创业人员,有些省市是给予奖励的。
6.综合:工商局和食药监局是必去的部分。其他像办理税务去税务局、厂房建设去建委,看实际情况。
7. 食品制作机器设备厂家
食品工厂特种设备有锅炉、叉车、制冷机组、氨压阀等。按照规定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以及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设备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后可从事相应作业或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分为内部和外部检验,检验合格才能使用。
8. 食品制造机器
1、生产标准不同。
食品级304不锈钢是按照美国ASTM标准生产出来的不锈钢的一个牌号,304不锈钢是按我国标准生产的不锈钢。
2、作用不同
食品级304不锈钢主要用于食品行业方面,如视频盛具,生产食品器械设备等;304不锈钢用途广泛,主要常见于建筑方面。
304不锈钢中最为重要的元素是Ni、Cr,但是又不仅限于这两个元素,具体的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行业常见判定情况认为只要Ni含量大于8%,Cr含量大于18%,就可以认为是304不锈钢。
不锈钢(Stainless Steel)是不锈耐酸钢的简称,不锈钢指耐空气、蒸汽、水等弱腐蚀介质和酸、碱、盐等化学浸蚀性介质腐蚀的钢,又称不锈耐酸钢。不锈钢的耐蚀性取决于钢中所含的合金元素。
不锈钢中的主要合金元素是Cr(铬),只有当Cr含量达到一定值时,钢材有耐蚀性。因此,不锈钢一般Cr(铬)含量至少为10.5%。不锈钢中还含有Ni、Ti、Mn、N、Nb、Mo、Si、Cu等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