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材农药残留测试(农药残留检测结果)

海潮机械 2023-01-23 16:08 编辑:admin 291阅读

1. 农药残留检测结果

农产品检测报告和农药残留检测报告是有区别的1、农药残留的检测报告针对于农药残留检测做出的样品测试报告2、农产品检测报告是农产品快速检测仪CSY-DS8011农产品快速检测仪对农产品中有机磷、有机氯、氨基甲酸酯、菊酯、硝酸盐、重金属铅、三氯杀螨醇、二氧化硫、吊白块、甲醛和农药残留等多种含量进行快速定量测定。

2. 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判定

因ph试纸上有甲基红、溴甲酚绿、百里酚蓝这三种指示剂。

甲基红、溴甲酚绿、百里酚蓝和酚酞一样,在不同ph计值的溶液中均会按一定规律变色。甲基红的变色范围是ph计4.2(红)--6.2(黄),溴甲酚绿的变色范围是ph计3.6(黄)--5.4(绿),百里酚蓝的变色范围是ph计6.7(黄)--7.5(蓝)。用定量甲基红加定量溴甲酚绿加定量百里酚蓝的混合指示剂浸渍中性白色试纸,晾干后制得的ph计试纸可用于测定溶液的ph计值便不难理解了。

3. 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分析

目前是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T5009《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酶抑制法规定,将抑制率大于50%定义为农药含量超标。

4. 农药残留检测结果标准

操作、时间上的误差,加上本身蔬菜没有农残,或者有些蔬菜影响酶活性,会出现小于对照值,大部分设备会显示一个随机数(一般为0),做合格处理。

如果都是这样就要看仪器或试剂的问题,试剂看颜色变化,有变化说明没事。仪器可以用空白比色皿每个通道测试,透光率在80左右正常。

5. 农药残留检测结果的判定标准

农药残留吸光度是指用农药残留检测仪对蔬菜、粮食以及土壤中的农药残留含量进行科学检测,得出的有效数据。

通过农药残留检测仪能够对农药残留含量进行科学检测,测试出作物中农药残留含量是否超标。很多基团在特定的波长处会有特征吸收,根据吸光度的位置和强弱可以判断特定物质的种类和浓度。

农药残留检测仪能够用来监管市场上的食品安全,及时发现那些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降低农药残留风险,从而切实保证消费者健康,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6. 农药残留检测结果未登记违反什么规定

正式登记证号:有效期为5年,可以续展。临时登记证号:有效期为1年,可以续展,累积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

而正式登记证和临时登记证的区别是,对田间使用的农药,其临时登记证号以“LS”标识,如LS20071573;正式登记证号以“PD”标识,如PD20080005;

对于卫生用农药,其临时登记证号以“WL”,如WL20060315;正式登记证号以“WP”标识,如WP20070316。经销商和顾客可自行根据代码判断。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

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生产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

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

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农药登记证是农药进入市场销售必须取得的三证之一,农药申报人必须按照《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的内容提供有关材料,进行毒性、残留、环境、药效等试验,并将材料提交至农业部进行审查,符合条件方能取得农药登记证。

国家农药登记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农药登记提交的资料:

1、资料真实性和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声明;

2、省级农药检定机构的初审意见(境外申请人可以不提供);

3、申请表(按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设计的相应申请表填写);

4、产品摘要资料;

5、产品化学资料

6、毒理学资料(制剂要求急性毒性,原药要求全套资料,但相同原药或过保护期原药除外);

7、药效资料(原药不要求);

8、残留资料(原药不要求);

9、环境影响资料(制剂、原药一般均要求);

10、相同农药产品证明材料(对相同农药产品);

11、技术鉴定资料和有关证明材料(必要时);

12、标签或者所附具的说明书;

13、制剂所用的原药来源和登记情况证明(对制剂产品);

14、其他包括企业简介、工商营业执照、产品专利、商标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