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食品安全形势会商会议
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属地责任
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学治理体系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加强属地管理,努力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基层,逐步建立起市、区级政府负总责、职能监管部门履职尽责、街道和相关部门联防联控、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
二、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区政府对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总责。区政府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按照“健全机构、配备人员、明确职责、密切配合、严格考核、强化保障”的总体要求,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街道、社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的运行机制,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不断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确保本辖区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应当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队伍,明确其协助执法、信息报告、宣传教育等工作职责,完善相关管理规范和工作机制。
三、加强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
各街道成立街道一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大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督促各成员单位、街道、社区及相关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各街道应制定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属地责任管理办法,明确街道食品安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预案制订、应急处置、事故报告、食品安全年度监管计划制订、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职责,并与驻区相关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责任落实。
各街道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及时消除监管盲点,有效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加强本辖区内各部门间、各街道间以及部门与街道之间的协调议事、形势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各街道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辖区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应有明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有具体目标、措施和实施步骤。
四、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基础设施建设
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将其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食品检验检测、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应急处置、执法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信息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应强化执法车辆、执法装备、检验检测设备配备,推动区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机构及社区食品监测站点建设,不断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各街道要加大经费投入和食品药品监管所办公场所以及附属设施的建设,保障食品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食品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
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区卫计委、区食药局、公安分局、区教委、区住建委、区质监局等相关成员单位在获知以下食品安全信息后,应当相互通报:
1.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信息;
2.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的事故举报;
3.医疗机构接收的病人属食源性疾病病人或者疑似食源性疾病,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
4.传染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且与食品安全相关的;
5.食品安全相关的涉刑案件。
2. 食品安全形势会商会议记录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卫生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国家、省卫生健康及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综合监管为统领,以执法办案为抓手,以队伍建设为核心,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 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医疗卫生信用体系
1.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工作制度。市级将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各区(县)相关部门开展综合监管工作督察。原则上每两年督察1遍。主要督察各区(县)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情况、突出问题及处理情况、综合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政府分管领导责任落实情况。对问题突出的区(县)和部门开展专项督察。
2. 强化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监管。聚焦医疗卫生重点领域,坚持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双轮驱动,积极推进“信用+综合监管”,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全面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承诺、信用报告、信用评价、信用联合惩戒、信用修复。
3.深入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信息公示,按要求发布相关监督执法信息。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全面普及执法数据电子化采集和音像记录,制作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规定,制作音像记录示范视频,加强全过程音像记录在行政处罚、举报投诉中的实际应用。
二、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认真落实新冠疫情防控督查任务。全面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卫生健康委工作要求,履行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法职责。重点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疗废物处置以及学校、公共场所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严厉查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和妨碍防控措施的违法违规行为,为疫情防控保驾护航。
2.全力做好十四运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坚持市区联动,全程监管。重点开展十四运和残特奥会训练场馆、比赛场馆、全运村、接待酒店等涉赛单位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完成保障工作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十四运卫生和残特奥会卫生监督工作万无一失。
3.全面完成国家、本级“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卫生监督抽查、市场监管部门下达的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卫生健康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任务安排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库和辖区监管对象库的维护更新,按质、按量,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监督检查及信息报告工作。加大双随机抽查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双随机处罚案件数不低于5%。双随机检查结果应按时上报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和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卫生监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比例不低于辖区被监督单位的5%。
4.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按照国家、省执法专项行动的安排,重点开展医疗美容、医疗用品器械消毒灭菌、生活饮用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健康体检、近视矫正等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卫生监督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线索摸排,进一步完善与公安等部门的“行刑”衔接机制,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
5.强化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夏季游泳场所水质监督检查。加大饮用水卫生监督力度,重点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监督抽检和结果公示,进一步完善与住房城乡建设、水务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信息通报,促进相关职能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教学环境、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等卫生监督检查。
6.继续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建立健全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制度并召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会议,分析风险隐患,研判控制措施。推进落实《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手册》要求,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职能。加强各级疾控机构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履职意识,依法做好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监测报告工作。
7.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按照我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责任书要求,扎实开展职业病健康监管执法行动和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强化对尘毒危害严重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要进行重点监督,加大执法频次;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加大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力度,提高机构诚实守信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
三、加强规范标准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1.组织开展卫生执法稽查和案例评查工作。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建立、自由裁量权标准使用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为2021年监督执法稽查重点,强化市、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层级稽查和内部稽查,开展综合监督执法稽查。积极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深入开展执法案例评查,将执法全过程记录情况纳入评查标准中,以案例评查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2.提升办案质量和数量。各区县、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强化监督人员培训,提升卫生监督员的执法水平及执法能力。2021年,实现一般程序处罚案卷卫生监督员人均办案数4件。
3. 食品安全生产会议
新食品安全法是2015年10月1日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15年10月1日实施。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4. 食品安全会议报道
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保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承担食品安全首要责任,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会议还讲解了《宁波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及各单位需落实工作的内容,部署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及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秋季开学在即,会议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必须持有效“双证”上岗服务,必须定期维护校验设施设备。全区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深化安全理念,把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5. 食品安全峰会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内容 。
1、公司安全工作目标要达到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零事故。
2、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公司要严格按管理办法的要求与开复工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职责和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安全检查。各科室、班组、重要岗位及特殊岗位个人也要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要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企业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安全管理的重点,迎接各项上级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安全工作中的不足,积极改进。要坚决执行事故隐患整改领导责任制,实行逐级管理,施工现场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必须由公司分管安全领导负责,限期整改落实,做到责任明确到人、考核落实到人,日常管理要做到“五到位”,即: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检查到位、考核到位、奖惩到位。
4、为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人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公司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例会、安全检查;重视安全培训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各科室、各项目部、施工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全部参加;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的检查及管理,严禁无证上岗。对施工现场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教育率应达100%,并建立三级教育卡。
5、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公司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的办法,实行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管理。如季节性安全检查、雨季施工安全检查、特殊敏感时期安全检查、防雷电、防火、防中暑等,对查出的隐患要进行整改,复检不合格的将执行处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强制停工整改直至合格。
6、公司积极投入到“创安全文明工地”的活动中,,并结合公司及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达标计划。公司要按照文明工地标准争创文明工地,加强文明工地的检查工作。
7、加强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监督管理,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实行进场验收,禁止使用不合格机械。
8、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成立了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准备充足,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9、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解决、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6. 食品安全形势会商会议纪要
食品药监局书面报告这么写:
20xx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沈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前安排,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制定下发工作通知,对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和周密安排,结合前期隐患排查、风险会商查找的29个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28项具体监管措施,要求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化保障措施,层层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注重风险防控,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通过新闻发布会、xx日报民生连线、局政务网站等媒介和平台,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注意事项、消费者如何购买食品、选择安全卫生的就餐场所、避免食用食品安全高风险菜肴等重点内容进行了风险提示,帮助百姓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预防和控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重点监管和抽检监测。强化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飞行检查和不间断巡查,加强对节日期间各类食品展销促销活动,团圆饭、家宴、农村宴席等重点活动,乳制品、肉类及肉制品、蛋制品、米面及其制品、糖果、炒货及坚果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调味料、元宵(汤圆)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进一步加大抽检监测范围、频次和查处力度,已抽样637批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四是加大抓实力度,强化日常督查指导和飞行检查。由局领导带队,组成6个督导调研组,对各区、县(市)“两节会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并征询各地区对明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及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召开局长办公会(扩大)会议,通报各督导调研组实地督查情况,听取业务处室的风险防控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特别是对基层反映的42条意见建议进行逐一研究和任务分解,全力保障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五是有效协调应对,妥善处置百姓投诉和突发事件。发挥省民心网、市民服务热线、投诉举报电话在解决百姓诉求、解答问题咨询等方面的作用,20xx年1月份以来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举报794件,认真核实,依法查处,高效快捷地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同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执行重要情况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