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轮机烟气脱硝(燃油锅炉烟气脱硝装置设计)

海潮机械 2023-01-17 21:26 编辑:admin 188阅读

1. 燃油锅炉烟气脱硝装置设计

1、启动各设备前必须盘车灵活、轻松,以防止启动瞬间电机负荷过重烧坏电机或打坏风机转子。

2、在运行期问,吸收塔入口烟道烟气温度不能过高,控制在165度以内,防止温度过高引起塔内防腐及各设备烫坏。

3、保证脱硫效果,及时补加原料石灰石碳酸钙,使之保持在工艺指标范国内,吸收塔液位始终保持正常液位,防止溢流,使脱硫浆液的PH值保持在5.5左右。

4、运行人员24小时轮换值班,保证脱硫系统正常运行,保证烟道出口烟气二氧化硫在环保要求达标的范国之内。

2. 燃气锅炉脱硫脱硝工艺

        锅炉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以及氮的氧化物是在锅炉炉膛内燃烧产生的。

(硫的氧化物是因为煤中含硫,如果煤中不含硫,不会产生硫的氧化物),因此,不能在炉膛内将其脱掉。

一般情况下是在尾部烟道内脱硝,在除尘器后脱硫,将这些对环境有污染的杂质除去。以保证烟气中不含有对大气有污染的污染物质。

3. 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

固态高分子脱硝工艺(HNCR脱硝工艺)是历经多年研发推出的,hncr高分子脱硝工艺在燃煤锅炉中的应用,颠覆传统脱硝工艺的又一力作。该工艺使用计算流体力学(CFD)和化学动力学模型(CKM)进行工程设计,将的虚拟现实设计技术与特定燃烧装置的尺寸、燃料类型和特性、分解炉负荷范围、燃烧方式、炉膛过剩空气、初始或基线NOX浓度、炉膛烟气温度分布、炉膛烟气流速分布等相结合进行工程设计。使用于水泥厂、电厂、以及大部分窑炉,使其NOX排放满足要求。

脱硝系统由提升机将脱硝剂输送至储料仓,通过旋转供料器给出脱硝剂至加速室,进行气料混合,由罗茨风机供出高速气体,将物料通过管道输送到切入点,由喷管将脱硝剂喷到锅炉烟气道,旋风筒入口处,完成整个脱硝过程。

HNCR脱硝工艺的关键是高分子烟气脱硝材料,该类脱硝剂含有活性的酰胺基团,当在炉膛上选择合适的进料位置,喷入脱硝还原剂干粉,使脱硝剂与烟气充分混合后,在750~1250℃范围的高温下,脱硝剂分解出的活性酰胺基团与NOx 反应,转化为H2O、N2、CO2 及其它气体而达到脱硝目的。hncr高分子脱硝工艺在燃煤锅炉中的应用。

4. 燃油锅炉烟气脱硝装置设计标准

烟气脱硝技术主要有干法(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脱硝)和湿法。

1、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原理:

在催化剂存在的条件下,采用氨、CO或碳氢化合物等作为还原剂,在氧气存在的条件下将烟气中的NO还原为N2。

2、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脱硝SNCR原理:

不采用催化剂的情况下,在炉膛(或循环流化床分离器)内烟气适宜处均匀喷入氨或尿素等氨基还原剂。还原剂在炉中迅速分解,与烟气中的NOx反应生产N2和H2O,而基本不与烟气中的氨气发生作用。

3、湿法烟气脱硝技术原理:

利用液体吸收剂将NOX溶解的原理来净化燃煤烟气。

扩展资料

火力发电厂烟气中含有大量氮氧化物,如不处理,这些废气排入大气会产生污染形成酸雨,为了进一步降低氮氧化物的排放,必须对燃烧后的烟气进行脱硝处理。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硝设备是用来处理氮氧化物的装置。

由于技术的成熟和高的脱硝率,SCR法现已在世界范围内成为大型工业锅炉烟气脱硝的主流工艺。截至2010年底,我国已投运的烟气脱硝机组容量超过2亿kW,约占煤电机组容量的28%,其中SCR机组占95% 。

SCR技术的优点:

1、增加升功率。

2、降低热损耗(Low heat rejection)。

3、对比欧三产品,发动机结构没有改变。

4、对比欧三产品,燃油经济性得到改善。

5、机油更换周期更长(Low soot)。

6、尿素的成本低。

参考资料来源:

5. 燃油锅炉烟气脱硝装置设计要求

不同的脱硫剂,脱硫塔内控制的pH也不一样。

一般的石灰石钙法脱硫,空塔喷淋塔pH一般控制在4.5-5.5,采用石灰法pH一般在5.5-6.5之间。

6. 燃油锅炉烟气脱硝装置设计反应器温度100度以内

脱硝反应器入口烟气温度低导致催化剂活性降低,若为了控制氮氧化物而喷入过量的氨气,则尾部烟道中的氨浓度将升高,氨逃逸增大,同时三氧化硫浓度升高。

氨气和三氧化硫在烟气温度200-300℃时生成硫酸氢铵,这是一个粘稠性物质,会粘结在脱硝催化剂和空预器上,并吸附灰尘,造成脱硝催化剂和空预器堵塞,脱硝反应器及空预器压差缓慢升高,从而使引风机出力降低,影响机组出力。

7. 火电厂烟气脱硝系统运行技术规范

1.统一名词定义和有关的计算方法、测量方法;

2.对火电厂的整体性能和各系统功能提出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

3.积极贯彻国家节约能源、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提出先进的技术指标;

4.积极采用成熟的先进技术,对于多种工艺系统方案,指明各种系统的适用条件,供设计单位结合具体工程情况进行选择;

5.注重与国内相关标准的协调,本规范中涉及的一些内容,在国家现行标准中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仅指明应符合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写出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不抄写其内容;

6.注意了解、吸收相关的国际标准的内容。

本规范涉及面广,需要分析和研究的问题多,编制组对其中一些关键技术问题进行了调查和专题研究,共形成65个调研和专题研究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1.放射性物质贮存场地安全防护范围调研报告;

2.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的范围调研报告;

3.凝汽式电厂与大中城市规划及环境保护的关系调研报告;

4.火车卸煤设施专题报告;

5.煤场和干煤贮存设施专题报告;

6.运煤系统的设计出力专题报告;

7.石灰石二级筛碎设备专题报告;

8.机组额定功率定义研究报告;

9.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再热蒸汽系统压降和温降选择的优化专题报告;

10.采用无油或少油点火技术对燃油系统设计容量选择的影响专题报告;

11.回转空气预热器防腐防堵技术使用条件分析专题报告;

12.布袋除尘器在我国大中型电站锅炉上使用现状和现阶段推广使用条件分析专题报告;

13.除灰系统空压机系统与全厂压缩空气系统统一设计专题研究报告;

14.炉底渣处理系统中的气力输渣系统专题研究报告;

15.大型机组炉底渣处理系统中的风冷式钢带机输渣系统专题调研报告;

16.国内已运行的部分湿法、半干法烟气脱硫工艺装置脱硫经济指标及可靠性专题研究报告;

17.300MW、600MW、1000MW脱硫增压风机型式、容量、台数选择专题研究报告;

18.湿法烟气脱硫工艺GGH型式分析专题研究报告;

19.国内已运行的部分烟气脱硝装置经济指标分析及可靠性运行可靠性专题研究报告;

20.600MW以上超临界及超超临界机组旁路系统选择专题研究报告;

21.给水系统配置专题研究报告;

22.600MW及以上机组真空泵设置专题研究报告;

23.大中型火力发电机组各项水汽损失专题报告;

24.大中型火力发电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调查专题报告;

25.火力发电厂再生水再利用调查专题报告;

26.海滨电厂海水淡化专题研究报告;

27.多机一控方式的设计研究报告;

28.辅助车间系统监控点设置和控制网络的设计研究报告;

29.CFB锅炉仪表与控制系统研究报告;

30.厂级监控信息系统(SIS)的规模与功能调研报告;

31.功能安全系统的应用研究报告;

32.全厂转动机械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的设置调研报告;

33.飞灰含碳量测量装置的设置调研报告;

34.入炉煤粉在线分析系统的设置调研报告;

35.火电厂计算机集成生产系统的研究报告;

36.风粉在线监测系统的设置调研报告;

37.大屏幕与等离子电视的设置调研报告;

38.机组级自启停系统的设置调研报告;

39.机组负荷控制与AGC、RTU的接口调研报告;

40.汽机电液控制系统(DEH)与电力系统的接口调研报告;

41.机组控制系统物理分散布置调研报告;

42.等离子点火与少油点火控制系统的设置调研报告;

43.超超临界机组高温高压测量仪表的设计选型报告;

44.厂用变有载调压选择对发电机进相运行影响研究报告;

45.大容量机组发电机出口装设断路器时高压备用电源设置方案及主变压器、高压厂用变压器和高压备用变压器的调压方式研究报告;

46.火力发电厂600MW级及以上发电机主变压器额定容量选择研究报告;

47.火力发电厂电气监控管理系统研究报告;

48.交流不间断电源的选择和配置研究报告;

49.发电机组进相运行时高压厂用母线电压水平调研报告;

50.再生水回用到发电厂的可靠性及备用水源的设置研究报告;

51.水库作为电厂水源时的设计校核标准调研报告;

52.火力发电厂供水保证率专题研究报告;

53.大型空冷系统调研报告;

54.火力发电厂耗水指标调研报告;

55.冷却塔和空冷系统噪音控制调研报告;

56.干式贮灰场设计运行调研报告;

57.600MW汽机基础模型试验调查报告;

58.圆形煤场设计情况调研报告;

59.电厂建筑材料选用与使用效果的调查报告;

60.严寒地区火电厂采暖热媒的选择调研报告;

61.地下卸煤沟通风除尘方式调研报告;

62.电厂电制冷与吸收式制冷适用条件的综合分析报告;

63.热电厂灰渣和石膏综合利用情况调研报告;

64.火电厂主厂房和冷却塔噪声治理措施调研报告;

65.灰场防扬尘的防护距离专题报告。

8. 锅炉脱硝系统

锅炉脱硫脱硝排放国家标准:颗粒物小于20,二氧化硫小于50,氮氧化物小于150。

9. 燃煤锅炉脱硝工艺

脱硫脱硝

自2013年1月1日起,将脱硝电价试点范围由现行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燃煤发电机组,扩大为全国所有燃煤发电机组。燃煤发电机组安装脱硝设施、具备在线监测功能且运行正常的,持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脱硝设施验收合格文件,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执行脱硝电价。脱硝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8厘钱。

脱硝电价资金暂由电网企业垫付

    发电企业执行脱硝电价后,电网企业增加的购电资金暂由其垫付,今后择机在销售电价中予以解决。

加强对脱硝电价政策执行的监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对已安装脱硝设施的燃煤机组执行脱硝电价,调动发电企业脱硝积极性;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发电企业脱硝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督促发电企业提高脱硝效率。同时,要注意总结脱硝电价政策实施情况,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我委报告。

扩大脱硝电价试点范围

    自2013年1月1日起,将脱硝电价试点范围由现行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燃煤发电机组,扩大为全国所有燃煤发电机组。燃煤发电机组安装脱硝设施、具备在线监测功能且运行正常的,持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脱硝设施验收合格文件,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执行脱硝电价。脱硝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8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