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管网施工组织设计(供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海潮机械 2022-12-24 19:09 编辑:admin 293阅读

1. 供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利润可能达到60-70%。

水利工程主要是国家投资建设,其建设投资费用的多少,国家规定有专门的计算方法。优秀的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科学的管理方法、合理的施工组织、高素质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其施工利润可达到20%左右。

包括费用的编制方法、工程量计算规则、施工内容、人材机费用、施工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计算标准都有详细的规定。规定出自于《防洪标准》GB50201-9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128-8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试行》SDJ338-89等。

2. 给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是的,施工现场所有施工方案

3. 供水管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分几种:

1·施工组织设计,这个可以说是项目施工的指导性文件,主要侧重点在组织上,是针对项目怎么做,如果做,做多久,配备多少人、材、机等资源来编制的,工艺大概写清楚采取的工艺就可以,不用太细。主要包括:项目概况,施工的总体部署,进度计划,人、材、机资源配备计划,安全质量措施,主要施工工艺,一些主要措施(比如交通疏导,季节性施工,农忙时节,绿色施工)等。

2.施工方案(一般方案):这是针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来说的,也有按照工序划分(比如钢筋,模板,混凝土,外架,砌筑抹灰等),主要侧重点在工艺上,比如拿道路工程来说,应该包含:排水管道施工方案,电力通信管道施工方案,自来水管道方案,燃气管道方案,软基处理方案,路基施工方案,路面施工方案,人行道施工方案,交通标识施工方案,路灯施工方案等,还有一些季节性或措施性的施工方案,比如:雨季施工方案,冬季施工方案,交通疏导方案等。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针对一些高危工序,住建部要求要编写专项方案,这个是检查的重点,也是工地出事故必查的东西,方案主要内容要有:工程概况、施工部署、主要技术工资、安全质量措施、应急预案、计算书(比如深基坑采用桩锚支护,要根据地勘报告计算来确定,桩径、桩长、嵌固深度、锚杆长度等参数)等。分较大和重大,重大方案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方案,需要专家论证(5个以上专家,参建各方都要参与,专家要签字写意见,方案实施过程要有检查验收,要有交底),具体怎么划分参照住建部89号文(后面好像出了个37号文,好久不做总工了,没怎么了解)。这一类工程主要包括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吊装,预应力,顶管等这一类的。

4. 供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一、自来水入户流程

(一)办理条件

1、遵守国家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

2、非供水低压区的单位、厂矿或个人;

3、必须是房产产权所有者;

4、无法提供规定的批文资料的违章建筑、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属限制之列的项目不予受理,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令或其他原因认为不得受理的用户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申请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用户递交书面申请书,申请内容须注明详细地址、装表用户数量、申请用水性质、联系方式;

2、用户提交相关资料;

3、受理机构受理;

4、专业人员现场勘察、测量;

5、出具设计图和预算;

6、用户缴纳费用;

7、组织安装施工;

8、专业技术部门验收通水。

(三)办理期限

1、业务受理、审核:2日内完成;

2、勘察、设计及预算:一般业务为7个工作日完成;20万元以上普通工程为10个工作日完成;

3、业务审批:1个工作日内完成;

4、通知缴费:1个工作日内完成;

5、工程施工:普通工程在1万元以内的为8个工作日完成;1万元至10万元(不含10万元)工程为15个工作日完成;10万元以上工程以合同约定时限为准完成。

(四)收费情况

建设费用根据工程方案,按省市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计价规则、市场价和现行计价办法计算并收取。

二、自来水入户水压标准

国家自来水水压规定如下(供水规范):

乡村供水服务压力为0.14兆帕斯卡,依照国家建设部管网供水压力服务规范要求。这个压力只能保证供水到3、4层楼;而四楼以上的供水属二次供水的范畴。

一般乡村目前管网平均压力达到0.30MPa以上,远远高于国家规范,基本能够满足6层楼用户水压要求,但从安全运行角度考虑,个别6层或6层以上用户由于所处地理位置较高,公共供水管道水压不能满足用户使用要求时,必需增加二次供水设施。

5. 供水管道施工组织设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管道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均可,具体要很据地方情况,各地政策不同,所需资质条件不同。   DN200mm以下供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单位开工前须编制《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核,DN200mm及其以上管道和住宅小区的供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审批。施工单位须严格执行经监理审批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供水体系的技能功能而言,整个供水体系应满意用户对水质、水量和水压的需求。除此之外,在整个基建进程和出产运转中还需求基建投资省,常常运转费用低,操作办理便利,无塔供水设备能安全出产以及充分发挥整个供水体系的经济效益。因而,正确挑选供水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含义。当供水区涣散时,为了节约基建费用,下降运转费用,有时也选用分区供水体系。分压供水体系,通常在供水区域内的地势高差较大、用一致供水体系不经济时运用,无负压供水设备对不一样的区域以不一样的压力,经过各自独立的管网向用户供水。至于工矿企业的分质供水体系和循环供水体系,因为在城镇供水中较少遇到,因而不作胪陈。

6. 供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一、集体安装一户一表(2户以上)或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即大表分小表):每户每表(水表表径15mm,水管管径25mm)收费标准700元(含到户材料)。

二、单独新装一户:收费标准为840元(水表表径15mm,水管管径25mm,管长6m)如用户需要,进户材料每增加一米给水管加收10元

三、上述两项收费包括管材费、配件费、工程费、台班费、水表、水箱、勘察设计、土方开挖、回填、校表冲洗等一切费用,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四、总表以外需改造主管或改变接水点的按省市工程定额计收实际发生的工料费。

7. 供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基建管理程序,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加固等大中型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管理,小型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管理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设计变更是自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所进行的修改活动。

第四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应加强初步设计文件实施的监督管理。项目法人应提升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勘察设计单位应着力提高勘察设计水平,控制重大设计变更,减少一般设计变更。

第五条 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水土保持设计、环境保护设计变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初步设计,不得支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

第六条 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功能的要求。

第二章 设计变更划分

第七条 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第八条 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初步设计批复的有关建设任务和内容进行调整,导致工程任务、规模、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发生变化,工程总体布置方案、主要建筑物布置及结构型式、重要机电与金属结构设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发生重大变化,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和运行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工程任务和规模

1.工程任务

工程防洪、治涝、灌溉、供水、发电等主要设计任务的变化和调整。

2.工程规模

(1)水库总库容、防洪库容、死库容、调节库容的变化;

(2)正常蓄水位、汛期限制水位、防洪高水位、死水位、设计洪水位、校核洪水位,以及分洪水位、挡潮水位等特征水位的变化;

(3)供水、灌溉及排水工程的范围、面积、工程布局发生重大变化;干渠(管)及以上工程设计流量、设计供(引、排)水量发生重大变化;

(4)大中型电站或泵站的装机容量发生重大变化;

(5)河道治理、堤防及蓄滞洪区工程中河道及堤防治理范围、治导线形态和宽度、整治流量,蓄滞洪区及安全区面积、容量、数量,分洪工程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

(二)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

1.工程防洪标准、除涝(治涝)标准的变化;

2.工程等别、主要建筑物级别的变化;

3.主要建筑物洪水标准、抗震设计等安全标准的变化。

(三)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1.水库、水闸工程

(1)挡水、泄水、引(供)水、过坝等主要建筑物位置、轴线、工程布置、主要结构型式的变化;

(2)主要挡水建筑物高度、防渗型式、筑坝材料和分区设计、结构设计的重大变化;

(3)主要泄水建筑物设计、消能防冲设计的重大变化;

(4)引水建筑物进水口结构设计的重大变化;

(5)主要建筑物基础处理方案、重要边坡治理方案的重大变化。

2.电站、泵站工程

(1)主要建筑物位置、轴线的重大变化;

(2)厂区布置、主要建筑物组成的重大变化;

(3)电(泵)站主要建筑物型式、基础处理方案的重大变化;

(4)重要边坡治理方案的重大变化。

3.供水、灌溉及排水工程

(1)水源、取水方式及输水方式的重大变化;

(2)干渠(线)及以上工程线路、主要建筑物布置及结构型式,以及建筑物基础处理方案、重要边坡治理方案的重大变化;

(3)干渠(线)及以上工程有压输水管道管材、设计压力及调压设施的重大变化。

4.堤防工程及蓄滞洪区工程

(1)堤线及建筑物布置、堤顶高程的重大变化;

(2)堤防防渗型式、筑堤材料、结构设计、护岸和护坡型式的重大变化;

(3)对堤防安全有影响的交叉建筑物设计方案的重大变化;

(4)防洪以及安全建设工程型式、分洪工程型式的重大变化。

(四)机电及金属结构

1.水力机械

(1)水电站水轮机型式、布置型式、台数的变化;

(2)大中型泵站水泵型式、布置型式、台数的变化;

(3)压力输水系统调流调压设备型式、数量的重大变化。

2.电气工程

(1)出线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的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接入点、主接线型式、进出线回路数以及高压配电装置型式变化;

(2)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泵站供电电压、主接线型式、进出线回路数、高压配电装置型式变化;

(3)大型泵站高压主电动机型式、起动方式的变化。

3.金属结构

(1)具有防洪、泄水功能的闸门工作性质、闸门门型、布置方案、启闭设备型式的重大变化;

(2)电站、泵站等工程应急闸门工作性质、闸门门型、布置方案、启闭设备型式的重大变化;

(3)导流封堵闸门的门型、结构、布置方案的重大变化。

(五)施工组织设计

1.水库枢纽和水电站工程的混凝土骨料、土石坝填筑料、工程回填料料源发生重大变化。

2.水库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导流建筑物级别、导流标准及导流方式的重大变化。

第九条 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设计变更,为一般设计变更,包括并不限于:水利枢纽工程中次要建筑物的布置、结构型式、基础处理方案及施工方案变化;堤防和河道治理工程的局部变化;灌区和引调水工程中支渠(线)及以下工程的局部线路调整、局部基础处理方案变化,次要建筑物的布置、结构型式和施工组织设计变化;一般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设备型式变化;附属建设内容变化等。

第十条 涉及工程开发任务变化和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等方面的重大设计变更,应征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部门的同意。

第三章 设计变更文件编制

第十一条 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根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法人等单位可以提出设计变更建议。项目法人应当对设计变更建议及理由进行评估,必要时,可以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专家对设计变更建议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第十二条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变更,应委托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项目法人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修改单位对修改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涉及其他地区和行业的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必须事先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意见。

第十四条 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编制应当满足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要求,有条件的可按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进行编制。设计变更报告内容及附件要求如下:

(一)设计变更报告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设计变更的缘由、依据

3.设计变更的项目和内容

4.设计变更方案比选及设计

5.设计变更对工程任务和规模、工程安全、工期、生态环境、工程投资、效益和运行等方面的影响分析

6.变更方案工程量、投资以及与原初步设计方案变化对比

7.结论及建议

(二)设计变更报告附件

1.项目原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2.设计变更方案勘察设计图纸、原设计方案相应图纸

3.设计变更相关的试验资料、专题研究报告等

第十五条 一般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制内容,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适当简化。

第四章 设计变更的审批与实施

第十六条 工程设计变更审批采用分级管理制度。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报水利部审批的重大设计变更,应附原初步设计文件报送单位的意见。

第十七条 一般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参建方研究确认后实施变更,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项目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组织审批。设计变更文件审查批准后,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特殊情况重大设计变更的处理:

(一)对需要进行紧急抢险的工程设计变更,项目法人可先组织进行紧急抢险处理,同时通报项目主管部门,并按照本办法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并附相关的资料说明紧急抢险的情形。

(二)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停工,或不继续施工会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经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同意并签字认可后即可施工,但项目法人应将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按照本办法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第五章 设计变更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九条 水利部负责对全国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实施监督管理。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其有管辖权的水利工程设计变更进行监督管理。由于项目建设各有关单位的过错引起工程设计变更并造成损失的,有关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设计变更责任管理。有以下行为和问题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并按照“谁主导,谁负责”的原则,依据相关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报批工程设计变更文件的;

(二)将工程设计变更支解规避审批的;

(三)未经审批,擅自实施设计变更的;

(四)编制的设计变更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五)工程参建单位借设计变更变相调整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的;

(六)项目法人管理不当、勘测设计单位前期勘察设计深度不足、施工单位不具备投标承诺的施工能力,导致重大设计变更的。

第二十一条 项目法人、施工单位不按照批准的设计变更报告施工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

第二十二条 各类水利项目评奖评优时应将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情况纳入考核要素。

第二十三条 项目法人负责工程设计变更文件的归档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全面检查竣工项目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不得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 供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完整版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任务是:选择最优的施工方法,确定合理的施工顺序和进度、编制好劳动力计划表、施工机具计划表、材料及构件、运输计划表等,确定项目实施现场所需要的临时供水、供电、供热的方案,确定产品产加工场地,仓库,生活区,办公用房,道路等的平面布置计划,做好施工准备工作。通过全面的考虑,统筹安排,以使建筑工程产品在时间上达到速度快工期短在质量上达到精度高和功能好;在经济上达到消耗少、成本低利润高来保证工期、成本、质量目标的实现。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 ,应遵循以下原则  1.1重视工程的组织对施工的作用;组织是建设工程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常用的组织工具有:  (1)组织结构:常用的有线型组织结构、矩阵型组织结构职能式组织结构。根据工程项目的大小、工期长短、复杂程度、来合理的选择组织结构、如中小型工程选择线型项目结构图,能保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每道命令能在最快、最简单得到真实的传递实施。如:一个工期短的小型工程如果采用矩阵型组织结构,仅材料设备的采购计划报相应的职能部审批至最终得到指示就需要一个漫长的周期,导致了进度计的延迟。  (2)工作任务分工表:主要是明确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在各项任务中是担任主办、协办、配合的责任。从而可以保证管理工作的实施力度和项目实施中各管理人员责、权的明了化。  (3)管理职能分工表:是用表的形式把项目管理各部门或岗位的工作任务、管理职能;提出问题、筹划、决策、执行、检查进行分工。可使任务执行的分工清晰,严谨。  (4)施工管理流程图:包括管理流程图、信息处理流程图、物质流程图。工作流程图是用图的形式反映一个组织系统中各项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用矩型或菱形表式工作各执行者,箭线表式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采用流程图可以将每工作任务按需要按级分解细化来定义工作任务。  1.2提高施工的工业化程度;因施工现场环境,安全、成本、质量进度等因素影响,能工厂化生产的材料、构件、设备就纺一在工厂生产。如混凝土的搅拌,采用商品混凝土,相对现场拌制,可以提高混土的可靠性,节约成本、保证工期的优点。  1.3重视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  1.4重视工程的目标控制;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核心任务是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目标是在尊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下响应建设方要求,对各项管理目标采用的主动控制。  1.5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  1.6充分利用时间空间、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提高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施工合同、设计文件要求,对工期、施工顺序,采用流水施工和网络计划,保证施工项目连续均衡的进行。  1.7合理部署施工现场,实现文明施工。依据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做到合理规划节约用地,在保证文明施工的前提下,开源节流。  2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  2.1计划文件;如建设单位的工期、质量、预结算要求;   2.2设计文件及标准图;  2.3合同文件;  2.4建设地区基础资料;如地质勘察报告;地形图等;周边的环境;  2.5有关的国家标准,规范、和法律;  2.6公司相关类似工程的资料和经验及技术力量;机具设备等。  3施工组织设计的程序:  3.1收集和熟悉施工组织设计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和图纸,进行项目特点和施工条件的调查研究;这条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是关健任务。在编制前,要把施工合同的文件,设计文件、及与施工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部吃透弄懂,了解建设单位的工期要求,质量要求,预结算要求。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做到有求必应。  3.2计算主要工种的工程量:依据设计文件将主要工种的工程量计算出来,在工程量计算时还应注意与选定的施工方法及安全技术要求相结合、及施工段的划分再次作修正和归类整理。  3.3确定施工的总体部署:施工部署是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的统筹规划和全面安排,并解决影响全局的重大问题,施工部署是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之一,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分工和和程序安排。为了对整个项目进行科学的规划和控制,先要明确项目经理部组织结构,形成统一的指挥系统划分各单位的施工任务及区段,明确关健任务与一般任务的建设期限。确定各施工任务的先后顺序。安排好全场服务性项目,及季节性施工的应对措施。  3.4拟订施工方案:是对施工全局有重大影响的的项目(包括施工准备工作、重点的单位工程,重点的分部工程)组织与技术方面的基本问题提出原则性的解决方案,如全场服务的垂直运输机械采用何种起重机械,各负责哪些单位工程、周转时间及下个目标。在确定施工方案时,应结合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施工习惯,尽可能的采用先进合理、切实可行的工业化,机械化施工方案。  3.5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根据上述计算出来的工程量,划分的施工顺序、上下搭接关系、施工方法、在施工合同的要求下合理布置各主要工种的工期。依据现场条件及各主要工种的上下搭接关系,组织全场性流水施工,在初步计划完成后,必须经过,检查、调整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物资需要量等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  3.6编制资源需求量计划:根据施工部署和总进度计划安排进行编制,内容包括:统一安排的施工材料、构配件、机具设备、劳动力等材料需要量=建筑面积*概算指标=工种量*概算定额,需要量确定后,根据施工进度计划进场时间预前组织进场。根据施工部署安排的机具设备数量,结合进度计划的时间,确定其进场时间。  3.7编制施工准备工作计划:(1)成立项目指挥小组(项目经理部)、生产技术、材料供应、劳资保卫等队伍的人员组成和任务。(2)熟悉图样,完成图样会审工作,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技术交底工作。(3)现场准备,清除现场障碍,平整施工场地,铺设施工道路,修建排水防洪设施,布置水电管网,接通水源、电源、建立测量网点做好点放样的准备,修建临时工棚,设置保安消防设施。(4)材料准备和机具准备,落实施工材料的货源和运输工具,组织前期进货准备。组织施工机具配备和维修保养,安排预制构件和各种加工的生产工作。以上工作应按照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的要求以及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制定出具体的时间、数量和责任人,工作计划可以用表格或图表示。  3.8施工总平面图设计:施工总平面设计的原则,是在保证施工顺利的前提下,尽量少占地,材料和半成品仓库位置尽量布置在使用地点附近,减少工地内部搬运,临时用房尽量采用拆移式结构,设施的布置,有利于工人的生产和生活。要遵循劳动保护、技术安全、防火要求。施工总平面应概括的内容为:施工场地原有地形等高线、测量基准点,已经有的和拟建的地上和地下的房屋、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位置和尺寸,为施工服务的一切临时设施的布置,包括施工用地范围;施工用各种道路,加工点,各种材料、半成品、构件的仓库和主要堆场;取土及弃土位置;各种用房,文化生活设施等。安全防火设施,方向标志和比例尺。  3.9计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完成后,还需要对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评价,以便改进方案或对多方案进行优选技术经济指标常用的有施工工期、劳动率生产率、临时工程费用、机械化施工程度、流水施工不均衡系数、专业化施工水平、节约三大材料百分比、安全指标、工程质量等。技术经济指标是检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好与坏的一个工具。  4结语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中,除了将上述几点做好,还得将工程概况描述清楚,具体内容有,工程名称、性质、规模、总期限、分期分批投入使用的项目、总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主要工种工程量,设备安装及其吨数,生产工艺流程,建筑结构类型、特征及复杂程度、质量要求等。   施工组织设计是对一个项目的实施做事前主动控制的准备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实现各预定目标的依据,同时是对一个施工单位组织与技术水平的考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好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方报建设方审批签字。在办理施工许可要提交建设工程行政主管单位审核。

9. 供水厂施工组织设计

山西自来水公司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单位。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举办,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自来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自来水生产、供应,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及工程建设管理服务,自来水设备及物资的制造、销售及维护,自来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水质检测、试验分析、咨询、服务,对外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运营管理及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