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收购航空发动机
航天飞机有好些用途,其中发射和回收卫星,是它的重要使命。 太空中有成百上千颗人造卫星,时刻在为人类服务。但要把卫星送入太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通常是采用多级运载火箭来发射。
制造一枚运载火箭,从试验研究、设计制造到装配发射,不但要花很长的时间,还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一枚大型运载火箭,价值都在几千万美元以上。不过最为遗憾的是,运载火箭只是一种一次性使用的工具。一旦把卫星送入轨道后,它自身的一部分会变成“太空垃圾”长留太空,其余部分则坠入大气层化为灰烬。
要发射一颗卫星,就要制造一枚火箭,有时为保险,还要制造备用火箭。
这需要多大的代价呀!因此,就是一些富有的航天大国也不堪负担,时时去寻找新的出路。
航天飞机的出现,为卫星发射新辟了路径。因为它运行在近地185~1100千米的轨道上,那里几乎没有重力,因而施放卫星只需要比地面上小得多的推力就行了。
加上航天飞机有高达30吨的运载能力,完全可以把各种大小的卫星先装入机舱,再带到太空中去发射。
这就好比把地面的卫星发射场,搬到了太空中的航天飞机上。
卫星从航天飞机弹射出来后,再让卫星上的发动机点火工作,将卫星送入预定的位置。
科学家曾算过一笔账,由于航天飞机可以多次重复使用,用航天飞机发射卫星的费用,还不到用火箭发射的一半,你看这多划算。
同样的道理,航天飞机也可以在低地球轨道捕捉和修理失效的卫星。太空中那些昂贵的卫星,有时也会突然损坏,或未能进入预定轨道,或因“服役”期满而停止工作。
那些因某个零部件损坏而“短命”的卫星,如让其在太空中“流浪”,真是极大的浪费。
此时,航天飞机利用机动飞行,去接近卫星,实行“上门服务”,就地“诊断修理”。
有些卫星实在无法修理,就带回地面“住院治疗”。这些“绝活”,绝非是运载火箭所能干得了的。
1984年,“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在太空中,首次修理好了“太阳峰年号”太阳观测卫星,开了航天飞机修理卫星的先河。
1993年和1997年,又有航天飞机两次在太空中修理哈勃望远镜,使它更加“眼明心亮”。
我国长征火箭发射的第一颗卫星——“亚洲一号”通信卫星,也是1984年航天飞机从太空中回收下来的美国“西联星6号”通信卫星,它因末级发动机故障未能入轨,在太空中“流浪”了大半年。 航天飞机用来发射和回收卫星,开创了航天器应用的一个新时代。
2. 中国购买航空发动机
题主你好,峨眉发动机和太行发动机,都是中航工业立项研发的大推力军用航空发动机,都是目前中国军用航空发动机的重中之重。两者的区别主要是代差,也就是技术难度和制造工艺的不一样,峨眉又叫涡扇15,是第四代大推力发动机,设计目标推重比大于10,最大推力可达16吨,最终达到18吨。太行发动机又叫涡扇10,也是目前中国歼击机,歼11,歼15,歼16,歼10,歼20使用的发动机。最大推力达到13.5吨,推重比达到8.5,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希望能帮到你!
3. 中国收购发动机公司
潍柴控制扬柴的股份,现在的全称应该是“潍柴动力扬州柴油机厂”,其实还是扬柴,与潍柴没什么技术关系!其实扬柴的4102及4105机器还是相当不错的,设计合理技术也比较成熟!老司机跑40万公里内,发动机还是不需要三保的!大约25万公里以后动力会减弱许多,比如起步提速会很肉,没有之前的那股窜劲了。
潍柴的柴油机业务包括潍柴本部,潍柴道依茨、扬柴、重机(巨力)。扬柴是中国第一台轻卡柴油机的生产厂商,4102和4105柴油机还是很不错的。
4. 航发动力收购
中航国际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航供应链”、 AVIC SUPPLY)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是按照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的战略部署,以中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航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业务为基础,汇聚内部优势资源整合而成的国际化大型央企。
中航供应链以“航空报国、航空强国”为使命,依托航空工业并利用全球资源,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的航空供应链集成服务商。公司业务聚焦航空主业,包括航空供应链集成服务、国际航空技术合作、民机转包生产及智能制造、航空制造装备全球采购、元器件管理及全球采购、原材料采购及加工等,客户涵盖航空工业、中国航发、商飞、波音、空客、通用、罗罗、霍尼韦尔等国内外知名航空制造商。
公司积极扩大国际化业务拓展,并购全球领先的航空自动化装配线制造商西班牙ARITEX公司,为全球航空与汽车制造企业提供产品与服务。 作为航空工业配套保障主力军、进口设备采购的主渠道、国际化合作先锋队,中航供应链拥有“体系最完整、管理最有序、保障品种最多、发挥作用最大的”工业配套服务网络,拥有各类园区40余万平方米,并在美国、法国、西班牙等发达国家设有驻外机构。公司现有员工逾两千人,营业收入持续保持在100亿以上。
5. 中国收购航空发动机公司
汽车报废公司回收旧的汽车发动机;按国家规定报废汽车总成必须交由报废公司回收拆解;其他没有资质的任何单位不得收购。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经营单位的,吊销营业执照。